索 引 号 | FZ10102-0800-2024-00205 | 文号 | 梅发改审批〔2024〕193号 |
发布机构 | 闽清县发展和改革局 | 生成日期 | 2024-12-18 |
标题 | 关于京台复线冷链物流园项目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 有效性 | 有效 |
内容概述 | 关于京台复线冷链物流园项目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
索 引 号 | FZ10102-0800-2024-00205 | ||
文号 | 梅发改审批〔2024〕193号 | ||
发布机构 | 闽清县发展和改革局 | ||
生成日期 | 2024-12-18 | ||
有效性 | 有效 | ||
标题 | 关于京台复线冷链物流园项目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 ||
内容概述 | 关于京台复线冷链物流园项目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
闽清县雄江镇人民政府:
你单位报来《关于申请审批京台复线冷链物流园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函》文及相关附件收悉。经研究,原则同意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具体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建设必要性:京台复线冷链物流园项目(项目编码:2412-350124-04-01-348494)建设,完善园区基础设施,提升物流运输能力,因此原则同意项目建设。
二、项目业主:闽清县雄江镇人民政府
三、建设地点:闽清县雄江镇
四、建设规模和内容:项目规划用地面积3150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36900平方米。项目建设内容包括冷链库、仓储库、农产品批发市场、地下室、道路广场与绿化、新能源汽车充电桩等公共配套工程。
五、投资估算和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15117.13元,其中建安费用12330.37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1613.56万元,基本预备费697.2万元,建设期利息476万元。资金来源为上级补助及县财政统筹安排。
六、建设工期:36个月
七、招标内容:根据招标投标法、国家和我省工程项目招投标管理具体规定,项目施工、勘察、设计、监理等招投标事项请严格按照招投标法律法规执行。招标及相关工作完成后15日内将招标结果报我局备案。
八、节能评估审查:该项目年综合能源消费总量折373.86吨标准煤。请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落实节能技术及管理措施,切实做好节能降耗工作。
请项目单位据此批复,进一步优化设计方案,按基建程序办理相关手续并组织实施。
此复
闽清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4年1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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