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FZ10102-0800-2024-00201 文号 梅发改审批〔2024〕189号
发布机构 闽清县发展和改革局 生成日期 2024-12-16
标题 关于闽清县省级传统村落旅游示范区基础设施提升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有效性 有效
内容概述 关于闽清县省级传统村落旅游示范区基础设施提升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索 引 号 FZ10102-0800-2024-00201
文号 梅发改审批〔2024〕189号
发布机构 闽清县发展和改革局
生成日期 2024-12-16
有效性 有效
标题 关于闽清县省级传统村落旅游示范区基础设施提升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内容概述 关于闽清县省级传统村落旅游示范区基础设施提升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关于闽清县省级传统村落旅游示范区基础设施提升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发布时间:2024-12-19 09: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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闽清县塔庄镇人民政府:

  你单位报来《闽清县塔庄镇人民政府关于申请审批闽清县省级传统村落旅游示范区基础设施提升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函》文及相关附件收悉。经研究,原则同意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具体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建设必要性:闽清县省级传统村落旅游示范区基础设施提升工程(项目编码:2412-350124-04-01-361444)建设,完善旅游基础设施,提升旅游服务能力,因此原则同意项目建设。

  二、项目业主:闽清县塔庄镇人民政府

  三、建设地点:闽清县梅城镇

  四、建设规模和内容:项目包含以下省级传统村落炉溪村改善提升项目、炉溪村休闲观光农业基地建设项目和闽台特色游客综合服务中心建设项目等3个项目,其中:

  (一)省级传统村落炉溪村改善提升项目:建设内容包括古厝、古民居、古祠堂等传统建筑修复提升共20处、新建旅游公厕5座及改造村庄道路、给排水和电力基础设施。

  (二)炉溪村休闲观光农业基地建设项目:基地共200亩,主要种植桑葚、黄金百香果、西瓜、沃柑、砂糖桔等水果。

  (三)闽台特色游客综合服务中心建设项目:规划面积60亩,总建筑面积29300平方米,建设内容主要包括游客集散及城乡客运中心、游客服务中心、闽台民俗数字旅游体验区、配套商业设施,新增停车位300个、充电桩60座,配套建设道路、给排水、供配电、消防、环保、绿化等配套附属设施。

  五、投资估算和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29812.6万元,其中:工程费用25770.01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2037.8万元,基本预备费1390.39万元,建设期利息614.4万元。资金来源为上级补助及县财政统筹安排。

  六、建设工期:30个月

  七、招标内容:根据招标投标法、国家和我省工程项目招投标管理具体规定,项目施工、勘察、设计、监理等招投标事项请严格按照招投标法律法规执行。招标及相关工作完成后15日内将招标结果报我局备案。

  八、节能评估审查:该项目年综合能源消费总量折496.8吨标准煤。请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落实节能技术及管理措施,切实做好节能降耗工作。

  请项目单位据此批复,进一步优化设计方案,按基建程序办理相关手续并组织实施。

  此复

  闽清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4年12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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