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FZ10102-0800-2024-00199 | 文号 | 梅发改审批〔2024〕187号 |
发布机构 | 闽清县发展和改革局 | 生成日期 | 2024-12-16 |
标题 | 关于闽清芋头农业产业园基础设施项目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 有效性 | 有效 |
内容概述 | 关于闽清芋头农业产业园基础设施项目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
索 引 号 | FZ10102-0800-2024-00199 | ||
文号 | 梅发改审批〔2024〕187号 | ||
发布机构 | 闽清县发展和改革局 | ||
生成日期 | 2024-12-16 | ||
有效性 | 有效 | ||
标题 | 关于闽清芋头农业产业园基础设施项目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 ||
内容概述 | 关于闽清芋头农业产业园基础设施项目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
闽清县坂东镇人民政府:
你单位报来《闽清县坂东镇人民政府关于申请审批闽清芋头农业产业园基础设施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函》文及相关附件收悉。经研究,原则同意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具体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建设必要性:闽清芋头农业产业园基础设施项目(项目编码:2412-350124-04-01-398551)建设,完善园区基础设施,提升农业生产能力,因此原则同意项目建设。
二、项目业主:闽清县坂东镇人民政府
三、建设地点:闽清县坂东镇
四、建设规模和内容:项目项目总用地面积400亩,拟建设芋头产业园及基础设施配套项目。其中:
(一)芋头产业园,包括数智科创中心、芋头智农厂房、冷链仓储物流、生态芋头农业体验中心、农科智启中心、农业产业研学基地、电商展销直播基地。
(二)园区配套基础设施项目,包括农业生产道路改扩建18千米、河道护岸治理1500米、高标准农田灌溉渠提升改造1000米、景观步道800米、山塘水库除险加固2座等。
五、投资估算和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80494.73万元,其中:工程费用69182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5800.02万元,基本预备费3749.13万元,建设期利息1763.58万元。资金来源为上级补助及县财政统筹安排。
六、建设工期:36个月
七、招标内容:根据招标投标法、国家和我省工程项目招投标管理具体规定,项目施工、勘察、设计、监理等招投标事项请严格按照招投标法律法规执行。招标及相关工作完成后15日内将招标结果报我局备案。
八、节能评估审查:该项目年综合能源消费总量折75.58吨标准煤。请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落实节能技术及管理措施,切实做好节能降耗工作。
请项目单位据此批复,进一步优化设计方案,按基建程序办理相关手续并组织实施。
此复
闽清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4年12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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