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FZ10102-0800-2024-00184 文号 梅发改审批〔2024〕174号
发布机构 闽清县发展和改革局 生成日期 2024-12-03
标题 关于闽清县实验小学及附属幼儿园建设项目初步设计及概算的批复 有效性 有效
内容概述 关于闽清县实验小学及附属幼儿园建设项目初步设计及概算的批复
索 引 号 FZ10102-0800-2024-00184
文号 梅发改审批〔2024〕174号
发布机构 闽清县发展和改革局
生成日期 2024-12-03
有效性 有效
标题 关于闽清县实验小学及附属幼儿园建设项目初步设计及概算的批复
内容概述 关于闽清县实验小学及附属幼儿园建设项目初步设计及概算的批复

关于闽清县实验小学及附属幼儿园建设项目初步设计及概算的批复

发布时间:2024-12-05 11:03
| | | |

闽清县实验小学:

  你单位报来《关于申请审批闽清县实验小学及附属幼儿园建设项目初步设计及概算的请示》文及相关附件收悉。经研究,原则同意项目初步设计及概算,具体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建设必要性:闽清县实验小学及附属幼儿园建设项目(项目编码:2208-350124-04-01-855768)建设,完善教育基础设施,满足学校教育需要,因此原则同意项目建设。

  二、项目业主:闽清县实验小学

  三、建设地点:闽清县梅城镇

  四、建设规模和内容:项目总用地面积3274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45936.65平方米,小学部分规划班级数54班,规划学生人数2430人,幼儿园规划班级数15班,规划学生人数450人。建设内容包括教学楼、幼儿园、风雨操场及地下室、门卫及配套附属设施等。

  五、投资概算和资金来源:总投资60309.69万元, 其中:工程费用29486.82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27264.58万元(其中土地费25000万元),基本预备费1587.57万元,建设期利息1970.72万元。项目建设资金由闽清县财政统筹安排。

  六、原则同意该项目建筑设计、结构设计等各项设计。在项目施工图及预算编制阶段应进一步优化设计。

  七、建设工期:24个月

  八、请严格按照批复的概算进行施工图设计和预算编制,设计预算不得超过批准的初步设计概算,在项目建设实施过程中,不得擅自变更设计方案。

  此复

  附:闽清县实验小学及附属幼儿园建设项目工程总概算表

  闽清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4年12月3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