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FZ10102-0800-2023-00174 文号 梅发改审批〔2023〕162号
发布机构 闽清县发展和改革局 生成日期 2023-11-24
标题 关于闽清固体废弃物集中处置中心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有效性 有效
内容概述 关于闽清固体废弃物集中处置中心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索 引 号 FZ10102-0800-2023-00174
文号 梅发改审批〔2023〕162号
发布机构 闽清县发展和改革局
生成日期 2023-11-24
有效性 有效
标题 关于闽清固体废弃物集中处置中心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内容概述 关于闽清固体废弃物集中处置中心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关于闽清固体废弃物集中处置中心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发布时间:2023-11-27 1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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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市闽清生态环境局:

  你单位报来《福州市闽清生态环境局关于申请审批闽清固体废弃物集中处置中心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函》文及相关附件收悉。经研究,原则同意项目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具体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建设必要性:闽清固体废弃物集中处置中心项目(项目编码:2311-350124-04-05-322868)建设,完善垃圾处理基础设施,满足垃圾处理无害化处理,因此原则同意项目建设。

  二、项目业主:福州市闽清生态环境局

  三、建设地点:闽清县白樟镇

  四、建设规模和内容:项目占地总面积为 240 亩(其中进场道路 77 亩,填埋库区 160 亩),治理填埋场 47.78 万立方米,建设闽清循环经济生态产业园,集中处理处置固体废弃物,建设飞灰填埋场、应急填埋场、污泥处置中心、建筑垃圾、大件垃圾、园林垃圾处置中心、废陶瓷再生利用中心等配套工程。

  五、投资估算和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估算52000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用33925.37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3407.96万元,设备购置费128000万元,工程预备费1866.67万元。项目资金除专项债券资金和争取上级补助外,由县财政统筹安排。

  六、建设工期:38个月

  七、招标内容:根据招标投标法、国家和我省工程项目招投标管理具体规定,项目单位申请施工、设计、勘察、监理和重要设备采取公开招标方式发包事项不再核准。招标及相关工作完成后15日内将招标结果报我局备案。

  八、节能评估审查:该项目年均综合能源消费总量折374.68吨标准煤。请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落实节能技术及管理措施,切实做好节能降耗工作。

  九、社会稳定风险评估:闽清县白樟镇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评估结论为低风险等级。请项目单位认真落实各项风险防范和化解措施,切实维护群众利益,确保项目顺利实施。

  请项目单位据此批复,进一步深化前期工作,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编制初步设计文件,并报我局审批。

  此复

  闽清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3年1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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