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FZ10102-0800-2023-00171 文号 梅发改审批〔2023〕159号
发布机构 闽清县发展和改革局 生成日期 2023-11-20
标题 关于闽清上莲乡省级传统古村落群整体保护开发利用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有效性 有效
内容概述 关于闽清上莲乡省级传统古村落群整体保护开发利用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索 引 号 FZ10102-0800-2023-00171
文号 梅发改审批〔2023〕159号
发布机构 闽清县发展和改革局
生成日期 2023-11-20
有效性 有效
标题 关于闽清上莲乡省级传统古村落群整体保护开发利用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内容概述 关于闽清上莲乡省级传统古村落群整体保护开发利用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关于闽清上莲乡省级传统古村落群整体保护开发利用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发布时间:2023-11-24 15:37
| | | |

闽清县上莲乡人民政府:

  你单位报来《关于申请审批闽清上莲乡省级传统古村落群整体保护开发利用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函》()文及相关附件收悉。经研究,原则同意项目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具体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建设必要性:闽清上莲乡省级传统古村落群整体保护开发利用项目(项目编码:2311-350124-04-01-126559)建设,古村落群保护性开发,满足旅游文化需求发展,因此原则同意项目建设。

  二、项目业主:闽清县上莲乡人民政府

  三、建设地点:闽清县上莲乡

  四、建设规模和内容:项目拟对上莲乡省级古传统村落群进行整体保护性开发利用。建设内容包括:村落街道立面提升改造面积约37000平方米;传统建筑保护修缮面积约23000平方米;道路提升改造总长约12.14千米;建设樟里溪游客服务中心建筑面积约500平方米;改造游步道总长约5千米,并配套完善观景平台、标识系统等基础设施。

  五、投资估算和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估算30000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用25748.9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2072.4万元,工程预备费1391.1万元,建设期利息787.6万元。项目资金除专项债券资金和争取上级补助外,由县财政统筹安排。

  六、建设工期:36个月

  七、招标内容:根据招标投标法、国家和我省工程项目招投标管理具体规定,项目单位申请施工、设计、勘察、监理和重要设备采取公开招标方式发包事项不再核准。招标及相关工作完成后15日内将招标结果报我局备案。

  八、节能评估审查:该项目年均综合能源消费总量折242.8吨标准煤。请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落实节能技术及管理措施,切实做好节能降耗工作。

  九、社会稳定风险评估:闽清县上莲乡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评估结论为低风险等级。请项目单位认真落实各项风险防范和化解措施,切实维护群众利益,确保项目顺利实施。

  请项目单位据此批复,进一步深化前期工作,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编制初步设计文件,并报我局审批。

  此复

  闽清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3年11月20日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