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FZ10102-0800-2023-00170 文号 梅发改审批〔2023〕158号
发布机构 闽清县发展和改革局 生成日期 2023-11-22
标题 关于江北产业园雄江片区综合服务中心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有效性 有效
内容概述 关于江北产业园雄江片区综合服务中心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索 引 号 FZ10102-0800-2023-00170
文号 梅发改审批〔2023〕158号
发布机构 闽清县发展和改革局
生成日期 2023-11-22
有效性 有效
标题 关于江北产业园雄江片区综合服务中心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内容概述 关于江北产业园雄江片区综合服务中心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关于江北产业园雄江片区综合服务中心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发布时间:2023-11-24 15: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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闽清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你单位报来《闽清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关于申请审批江北产业园雄江片区综合服务中心项目建议书的函》文及相关附件收悉。经研究,原则同意项目建议书,具体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建设必要性:江北产业园雄江片区综合服务中心(项目编码:2311-350124-04-01-143212)建设,能够完善服务基础设施,提升便民服务,因此原则同意项目建设。

  二、项目业主:闽清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三、建设地点:闽清县雄江镇

  四、建设规模和内容:项目规划用地面积2239平方米,总建筑面积2147.46平方米。建设1幢综合服务中心,建筑面积1976.46平方米。建设1幢食堂,建筑面积91平方米;配套建设地下消防水池、绿地、道路、室外综合管网等室外工程。

  五、投资匡算和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匡算1537.08万元。项目建设资金由闽清县财政统筹安排。

  六、建设工期:20个月。

  请据此批复,抓紧做好项目相关前期工作,并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咨询机构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及初步设计、概算报我局审批。

  此复。

  闽清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3 年1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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