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FZ10102-0800-2023-00157 文号 梅发改审批〔2023〕145号
发布机构 闽清县发展和改革局 生成日期 2023-11-17
标题 关于海西电瓷电器智造出口基地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有效性 有效
内容概述 关于海西电瓷电器智造出口基地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索 引 号 FZ10102-0800-2023-00157
文号 梅发改审批〔2023〕145号
发布机构 闽清县发展和改革局
生成日期 2023-11-17
有效性 有效
标题 关于海西电瓷电器智造出口基地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内容概述 关于海西电瓷电器智造出口基地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关于海西电瓷电器智造出口基地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发布时间:2023-11-20 15: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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闽清县池园镇人民政府:

  你单位报来《关于申请审批海西电瓷电器智造出口基地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函》文及相关附件收悉。经研究,原则同意项目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具体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建设必要性:海西电瓷电器智造出口基地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项目编码: 2311-350124-04-01-669895)建设,完善园区基础设施,助推乡村振兴,因此原则同意项目建设。

  二、项目业主:闽清县池园镇人民政府

  三、建设地点:闽清县池园镇

  四、建设规模和内容:项目总用地面积约500亩,总建筑面积96530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建设标准厂房,建筑面积76500平方米;建设综合服务用房及其他附属用房,建筑面积13500平方米;新建游客服务中心,建筑面积230平方米;新建工坊,建筑面积300平方米;新建陶瓷产学研艺术中心,建筑面积6000平方米;十一都古街立面改造面积100000 平方米;改造区域配套路网 48.9 公里;建设生态停车场 5000 平方米;建设福斗欢迎门步道、店前村基础设施提升等配套服务设施;完善项目区管线工程等其他附属工程。

  五、投资估算和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估算52601.1万元,其中工程费用42843.69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5923.8万元,工程预备费2313.4万元,建设期利息1520万元。项目资金除专项债券资金和争取上级补助外,由县财政统筹安排。

  六、建设工期:36个月

  七、招标内容:根据招标投标法、国家和我省工程项目招投标管理具体规定,项目单位申请施工、设计、勘察、监理和重要设备采取公开招标方式发包事项不再核准。招标及相关工作完成后15日内将招标结果报我局备案。

  八、节能评估审查:该项目年均综合能源消费总量折545.11吨标准煤。请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落实节能技术及管理措施,切实做好节能降耗工作。

  九、社会稳定风险评估:闽清县池园镇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评估结论为低风险等级。请项目单位认真落实各项风险防范和化解措施,切实维护群众利益,确保项目顺利实施。

  请项目单位据此批复,进一步深化前期工作,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编制初步设计文件,并报我局审批。

  此复

  闽清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3年1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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