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FZ10102-0800-2023-00156 文号 梅发改审批〔2023〕144号
发布机构 闽清县发展和改革局 生成日期 2023-11-17
标题 关于闽台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区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有效性 有效
内容概述 关于闽台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区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索 引 号 FZ10102-0800-2023-00156
文号 梅发改审批〔2023〕144号
发布机构 闽清县发展和改革局
生成日期 2023-11-17
有效性 有效
标题 关于闽台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区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内容概述 关于闽台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区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关于闽台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区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发布时间:2023-11-20 15: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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闽清县上莲乡人民政府:

  你单位报来《关于申请审批闽台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区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函》(上政〔2023〕57号)文及相关附件收悉。经研究,原则同意项目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具体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建设必要性:闽台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区建设项目(项目编码:2311-350124-04-01-553461)建设,完善园区基础设施,助推乡村振兴,因此原则同意项目建设。

  二、项目业主:闽清县上莲乡人民政府

  三、建设地点:闽清县上莲乡

  四、建设规模和内容:项目由闽台创意园、稻米产业融合、茶产业融合、林下产业融合、花果产业融合等五大部分及道路提升改造、水库清淤、灌溉系统建设等基础配套工程组成。其中:

  ①闽台创意园涉及建筑面积64899平方米,由古厝文化产业交流区、康养产业交流区和青年文创交流区组成。其中,古厝文化产业交流区改造建筑面积约33160平方米,康养产业交流区新建建筑面积约23047平方米,青年文创交流区改造建筑面积约8692平方米。

  ②稻米产业融合由稻米种植区和稻米产业配套用房组成。其中:稻米种植区用地面积2000亩,改造稻米产业配套用房面积约6667平方米。

  ③茶产业融合由茶叶种植区和茶叶产业配套用房组成。其中:茶叶种植区用地面积2000亩,改造茶叶产业配套用房面积约6667平方米。

  ④林下产业融合由林下经济生产区和林下经济产业配套用房组成。其中:林下经济生产区用地面积300亩,改造林下经济产业配套用房面积约1400平方米。

  ⑤花果产业融合由花果种植区和花果产业配套用房组成。其中:花果种植区用地面积800亩,改造花果产业配套用房面积约 6667平方米。

  ⑥其它配套工程主要由道路提升改造工程、边坡防护工程、灌溉系统、水库清淤、周围环境提升工程等组成。其中:道路提升改造长度约0.7千米,边坡防护面积约53040平方米,灌溉系统长度约2千米,水库清淤面积约5400平方米。

  五、投资估算和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估算10000万元,其中工程费用86373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6365.1万元,工程预备费4636.9万元,建设期利息2625万元。项目资金除专项债券资金和争取上级补助外,由县财政统筹安排。

  六、建设工期:36个月

  七、招标内容:根据招标投标法、国家和我省工程项目招投标管理具体规定,项目单位申请施工、设计、勘察、监理和重要设备采取公开招标方式发包事项不再核准。招标及相关工作完成后15日内将招标结果报我局备案。

  八、节能评估审查:该项目年均综合能源消费总量折427.6吨标准煤。请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落实节能技术及管理措施,切实做好节能降耗工作。

  九、社会稳定风险评估:闽清县上莲乡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评估结论为低风险等级。请项目单位认真落实各项风险防范和化解措施,切实维护群众利益,确保项目顺利实施。

  请项目单位据此批复,进一步深化前期工作,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编制初步设计文件,并报我局审批。

  此复

  闽清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3年1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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