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FZ10102-0800-2023-00155 文号 梅发改审批〔2023〕143号
发布机构 闽清县发展和改革局 生成日期 2023-11-17
标题 关于福建闽清南部高速综合交通枢纽一体化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有效性 有效
内容概述 关于福建闽清南部高速综合交通枢纽一体化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索 引 号 FZ10102-0800-2023-00155
文号 梅发改审批〔2023〕143号
发布机构 闽清县发展和改革局
生成日期 2023-11-17
有效性 有效
标题 关于福建闽清南部高速综合交通枢纽一体化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内容概述 关于福建闽清南部高速综合交通枢纽一体化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关于福建闽清南部高速综合交通枢纽一体化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发布时间:2023-11-20 15: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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闽清县白中镇人民政府:

  你单位报来《福建闽清南部高速综合交通枢纽一体化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白政〔2023〕50号)文及相关附件收悉。经研究,原则同意项目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具体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建设必要性:福建闽清南部高速综合交通枢纽一体化项目(项目编码:2311-350124-04-01-935212)建设,完善交通基础设施,助推乡村振兴,因此原则同意项目建设。

  二、项目业主:闽清县白中镇人民政府

  三、建设地点:闽清县白中镇

  四、建设规模和内容:项目用地面积约200亩,建筑面积190000平方米,项目建设交通转运基地、公共车站、公共空间、大型停车场、旅游集散中心及配套附属设施等。

  五、投资估算和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估算95323.17万元,其中工程费用126907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7083.97万元,工程预备费4539.2万元。项目资金除专项债券资金和争取上级补助外,由县财政统筹安排。

  六、建设工期:24个月

  七、招标内容:根据招标投标法、国家和我省工程项目招投标管理具体规定,项目单位申请施工、设计、勘察、监理和重要设备采取公开招标方式发包事项不再核准。招标及相关工作完成后15日内将招标结果报我局备案。

  八、节能评估审查:该项目年均综合能源消费总量折590.8吨标准煤。请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落实节能技术及管理措施,切实做好节能降耗工作。

  九、社会稳定风险评估:闽清县白中镇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评估结论为低风险等级。请项目单位认真落实各项风险防范和化解措施,切实维护群众利益,确保项目顺利实施。

  请项目单位据此批复,进一步深化前期工作,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编制初步设计文件,并报我局审批。

  此复

  闽清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3年1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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