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FZ10102-0800-2023-00154 | 文号 | 梅发改审批〔2023〕142号 |
发布机构 | 闽清县发展和改革局 | 生成日期 | 2023-11-17 |
标题 | 关于福建闽清经济开发区(省级)储能产业特色园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 有效性 | 有效 |
内容概述 | 关于福建闽清经济开发区(省级)储能产业特色园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
索 引 号 | FZ10102-0800-2023-00154 | ||
文号 | 梅发改审批〔2023〕142号 | ||
发布机构 | 闽清县发展和改革局 | ||
生成日期 | 2023-11-17 | ||
有效性 | 有效 | ||
标题 | 关于福建闽清经济开发区(省级)储能产业特色园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 ||
内容概述 | 关于福建闽清经济开发区(省级)储能产业特色园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
闽清县白中镇人民政府:
你单位报来《福建闽清经济开发区(省级)储能产业特色园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白政〔2023〕49号)文及相关附件收悉。经研究,原则同意项目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具体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建设必要性:福建闽清经济开发区(省级)储能产业特色园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项目编码:2311-350124-
04-01-430637)建设,完善农业基础设施,助推乡村振兴,因此原则同意项目建设。
二、项目业主:闽清县白中镇人民政府
三、建设地点:闽清县白中镇
四、建设规模和内容:项目用地面积约80亩,建筑面积303500平方米,项目建设农特产品加工中心,园区物流中心,充电停车站,周边连接道路及配套附属设施等。
五、投资估算和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估算145831.96万元,其中工程费用126907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11980.58万元,工程预备费6944.38万元。项目资金除专项债券资金和争取上级补助外,由县财政统筹安排。
六、建设工期:24个月
七、招标内容:根据招标投标法、国家和我省工程项目招投标管理具体规定,项目单位申请施工、设计、勘察、监理和重要设备采取公开招标方式发包事项不再核准。招标及相关工作完成后15日内将招标结果报我局备案。
八、节能评估审查:该项目年均综合能源消费总量折699吨标准煤。请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落实节能技术及管理措施,切实做好节能降耗工作。
九、社会稳定风险评估:闽清县白中镇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评估结论为低风险等级。请项目单位认真落实各项风险防范和化解措施,切实维护群众利益,确保项目顺利实施。
请项目单位据此批复,进一步深化前期工作,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编制初步设计文件,并报我局审批。
此复
闽清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3年1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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