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FZ10102-0800-2023-00135 文号 梅发改审批〔2023〕123号
发布机构 闽清县发展和改革局 生成日期 2023-11-15
标题 关于闽清县雄江农业基础设施提升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有效性 有效
内容概述 关于闽清县雄江农业基础设施提升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索 引 号 FZ10102-0800-2023-00135
文号 梅发改审批〔2023〕123号
发布机构 闽清县发展和改革局
生成日期 2023-11-15
有效性 有效
标题 关于闽清县雄江农业基础设施提升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内容概述 关于闽清县雄江农业基础设施提升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关于闽清县雄江农业基础设施提升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发布时间:2023-11-17 16: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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闽清县雄江镇人民政府:

  你单位报来《关于申请审批闽清县雄江农业基础设施提升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函》文及相关附件收悉。经研究,原则同意项目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具体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建设必要性:闽清县雄江农业基础设施提升项目(项目编码:2311-350124-04-01-617601)建设,完善道路基础设施,提高道路运输能力,因此原则同意项目建设。

  二、项目业主:闽清县雄江镇人民政府

  三、建设地点:闽清县雄江镇

  四、建设规模和内容:项目占地约5870亩,新建建筑面积共33700平方米。建设内容主要包括新建农副产品加工标准厂房、飞禽加工基地及农产品批发中心,完善配套道路工程,新建智慧生态监测系统及生态旅游基础设施工程,对有机蔬果种植区、药材种植区、茶园、绿色有机水稻基地等共5840亩农业基础设施的进行改造提升。

  五、投资估算和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估算29897.87万元,其中工程费用25811.8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2119.7万元,工程预备费1396.57万元,建设期专项债券利息费569.8万元。项目资金除专项债券资金和争取上级补助外,由县财政统筹安排。

  六、建设工期:24个月

  七、招标内容:根据招标投标法、国家和我省工程项目招投标管理具体规定,项目单位申请施工、设计、勘察、监理和重要设备采取公开招标方式发包事项不再核准。招标及相关工作完成后15日内将招标结果报我局备案。

  八、节能评估审查:该项目年均综合能源消费总量折414.2吨标准煤。请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落实节能技术及管理措施,切实做好节能降耗工作。

  九、社会稳定风险评估:闽清县雄江镇政府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评估结论为低风险等级。请项目单位认真落实各项风险防范和化解措施,切实维护群众利益,确保项目顺利实施。

  请项目单位据此批复,进一步深化前期工作,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编制初步设计文件,并报我局审批。

  此复

  闽清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3年1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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