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FZ10102-0800-2023-00120 | 文号 | 梅发改审批〔2023〕107号 |
发布机构 | 闽清县发展和改革局 | 生成日期 | 2023-10-30 |
标题 | 关于梅溪中小河流整治工程包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 有效性 | 有效 |
内容概述 | 关于梅溪中小河流整治工程包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
索 引 号 | FZ10102-0800-2023-00120 | ||
文号 | 梅发改审批〔2023〕107号 | ||
发布机构 | 闽清县发展和改革局 | ||
生成日期 | 2023-10-30 | ||
有效性 | 有效 | ||
标题 | 关于梅溪中小河流整治工程包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 ||
内容概述 | 关于梅溪中小河流整治工程包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
闽清县水利局:
你单位报来《闽清县水利局关于申请审批梅溪中小河流整治工程包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函》文及相关附件收悉。经研究,原则同意项目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具体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建设必要性:梅溪中小河流整治工程包(项目编码:2310-350124-04-01-550117)建设,为了解决灾后水利修复,提高水利抗洪排涝能力,因此原则同意项目建设。
二、项目业主:闽清县水利局
三、建设地点:闽清县梅溪镇
四、建设规模和内容:项目包括梅溪流域综合治理河长40千米,新建堤防4.56千米,新建护岸35千米,河道清淤清障27.42千米,新建排涝涵管30处。
五、投资估算和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估算30040万元。项目资金由县财政统筹安排。
六、建设工期:12个月
七、招标内容:根据招标投标法、国家和我省工程项目招投标管理具体规定,项目单位申请施工、勘察、设计、监理采取公开招标方式发包事项不再核准。招标及相关工作完成后15日内将招标结果报我局备案。
请项目单位据此批复,进一步深化前期工作,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编制初步设计文件,并报我局审批。
此复
闽清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3年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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