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FZ10102-0800-2023-00114 文号 梅发改审批〔2023〕101号
发布机构 闽清县发展和改革局 生成日期 2023-10-29
标题 关于闽清县城乡污水处理站灾后重建及扩容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有效性 有效
内容概述 关于闽清县城乡污水处理站灾后重建及扩容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索 引 号 FZ10102-0800-2023-00114
文号 梅发改审批〔2023〕101号
发布机构 闽清县发展和改革局
生成日期 2023-10-29
有效性 有效
标题 关于闽清县城乡污水处理站灾后重建及扩容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内容概述 关于闽清县城乡污水处理站灾后重建及扩容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关于闽清县城乡污水处理站灾后重建及扩容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发布时间:2023-11-03 14: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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闽清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你单位报来《闽清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申请审批闽清县城乡污水处理站灾后重建及扩容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函》文及相关附件收悉。经研究,原则同意项目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具体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建设必要性:闽清县城乡污水处理站灾后重建及扩容项目(项目编码:2310-350124-04-01-718457)建设,为了解决灾后污水管网修复,提高城乡污水处理厂及管网抗灾能力,因此原则同意项目建设。

  二、项目业主:闽清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三、建设地点:闽清县

  四、建设规模和内容:项目修复城乡污水管网约5公里,加固污水处理厂排水系统,同时对三个污水处理厂进行扩容改造。

  五、投资估算和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估算17000万元,其中建安费用15000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2000万元,预备费1813.8257万元。项目资金由县财政统筹安排。

  六、建设工期:12个月

  七、招标内容:根据招标投标法、国家和我省工程项目招投标管理具体规定,项目单位申请施工、勘察、设计、监理采取公开招标方式发包事项不再核准。招标及相关工作完成后15日内将招标结果报我局备案。

  请项目单位据此批复,进一步深化前期工作,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编制初步设计文件,并报我局审批。

  此复

  闽清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3年10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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