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FZ10102-0800-2023-00108 | 文号 | 梅发改审批〔2023〕95号 |
发布机构 | 闽清县发展和改革局 | 生成日期 | 2023-10-30 |
标题 | 关于“海葵”台风灾后闽清县梅城镇等乡镇地质灾害除险加固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 有效性 | 有效 |
内容概述 | 关于“海葵”台风灾后闽清县梅城镇等乡镇地质灾害除险加固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
索 引 号 | FZ10102-0800-2023-00108 | ||
文号 | 梅发改审批〔2023〕95号 | ||
发布机构 | 闽清县发展和改革局 | ||
生成日期 | 2023-10-30 | ||
有效性 | 有效 | ||
标题 | 关于“海葵”台风灾后闽清县梅城镇等乡镇地质灾害除险加固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 ||
内容概述 | 关于“海葵”台风灾后闽清县梅城镇等乡镇地质灾害除险加固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
闽清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你单位报来《闽清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申请审批“海葵”台风灾后闽清县梅城镇等乡镇地质灾害除险加固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函》文及相关附件收悉。经研究,原则同意项目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具体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建设必要性:“海葵”台风灾后闽清县梅城镇等乡镇地质灾害除险加固项目(项目编码:2310-350124-04-01-308
545)建设,为了防范地质灾害,提高自然灾害应急能力,因此原则同意项目建设。
二、项目业主:闽清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三、建设地点:闽清县梅城镇等7个乡镇
四、建设规模和内容:台风“海葵”后,我县中部的梅城镇等7个乡镇发生了崩塌、滑坡等地质灾害。拟对该区域的475处地质灾害点、高陡边坡开展地质灾害除险加固项目,解除受威胁人数4147人。
五、投资估算和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估算23750万元,其中建安费用 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 万元,预备费 万元。项目资金由县财政统筹安排。
六、建设工期:10个月
七、招标内容:根据招标投标法、国家和我省工程项目招投标管理具体规定,项目单位申请施工、勘察、设计、监理采取公开招标方式发包事项不再核准。招标及相关工作完成后15日内将招标结果报我局备案。
请项目单位据此批复,进一步深化前期工作,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编制初步设计文件,并报我局审批。
此复
闽清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3年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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