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FZ10102-0800-2022-00137 | 文号 | 梅发改审批〔2022〕111号 |
发布机构 | 闽清县发展和改革局 | 生成日期 | 2022-11-24 |
标题 | 关于口袋精酿3A旅游基地综合服务区项目初步设计及概算的批复 | 有效性 | 有效 |
内容概述 | 关于口袋精酿3A旅游基地综合服务区项目初步设计及概算的批复 |
索 引 号 | FZ10102-0800-2022-00137 | ||
文号 | 梅发改审批〔2022〕111号 | ||
发布机构 | 闽清县发展和改革局 | ||
生成日期 | 2022-11-24 | ||
有效性 | 有效 | ||
标题 | 关于口袋精酿3A旅游基地综合服务区项目初步设计及概算的批复 | ||
内容概述 | 关于口袋精酿3A旅游基地综合服务区项目初步设计及概算的批复 |
闽清县塔庄镇人民政府:
你单位报来《塔庄镇人民政府关于申请审批口袋精酿3A旅游基地综合服务区初步设计及概算的函》(塔政函〔2022〕73号)文及相关附件收悉。经研究,原则同意项目初步设计及概算,具体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建设必要性:口袋精酿3A旅游基地综合服务区(项目编码:2210-350124-04-01-201328)建设,完善旅游基础设施,提高旅游服务能力,因此原则同意项目建设。
二、项目业主:闽清县塔庄镇人民政府
三、建设地点:闽清县塔庄镇
四、建设规模和内容:项目包括口袋酒文化产业街区、产业街区附属工程两部分,建设内容包括配套停车场工程、河坝过道工程、沿河岸架空步道工程、村道修缮工程、环村道和步行道路亮化工程、咖啡屋改造工程、景观水车工程、大众茶馆工程及后车厢集市等工程。
五、投资概算和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2267.01万元,其中工程费用1974.66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184.41万元,基本预备费107.95万元。项目资金除争取上级补助外其余由县财政统筹安排。
六、建设工期:12个月
请严格按照批复的概算进行施工图设计和预算编制,设计预算不得超过批准的初步设计概算,在项目建设实施过程中,不得擅自变更设计方案。
此复
附:口袋精酿3A旅游基地综合服务区工程总概算表
闽清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2年1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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