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FZ10102-0800-2022-00135 文号 梅发改审批〔2022〕109号
发布机构 闽清县发展和改革局 生成日期 2022-11-22
标题 关于核准福建福州闽清下祝35千伏主变扩建工程的批复 有效性 有效
内容概述 关于核准福建福州闽清下祝35千伏主变扩建工程的批复
索 引 号 FZ10102-0800-2022-00135
文号 梅发改审批〔2022〕109号
发布机构 闽清县发展和改革局
生成日期 2022-11-22
有效性 有效
标题 关于核准福建福州闽清下祝35千伏主变扩建工程的批复
内容概述 关于核准福建福州闽清下祝35千伏主变扩建工程的批复

关于核准福建福州闽清下祝35千伏主变扩建工程的批复

发布时间:2022-11-25 09: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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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网福建省电力有限公司闽清县供电公司:

  你单位报来《国网闽清县供电公司关于申请核准福建福州闽清下祝35千伏主变扩建工程的函》(梅电函〔2022〕13号)文及相关附件收悉。为满足闽清县经济发展的需求,保障居民用电安全、提高供电能力和可靠性,经研究,原则同意福建福州闽清下祝35千伏主变扩建工程核准事项(项目编码:2210-350124-04-

  01-397064),具体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福建福州闽清下祝35千伏主变扩建工程

  二、项目业主: 国网福建省电力有限公司闽清县供电公司

  三、建设地点:闽清县下祝乡

  四、建设规模和内容:项目内容包括本期扩建35千伏主变1台,新增变电容量6.3兆伏安;新增10千伏出线间隔4个。

  五、投资概算和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为471万元,项目资金由企业自筹解决。

  六、建设工期:6个月。

  七、招标事项:按照《福建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事项核准实施办法》(闽发改法规〔2015〕404号)的规定执行。

  八、如需对本项目核准文件所规定的有关内容进行调整,请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报告,并按照有关规定办理。

  九、本核准文件有效期限为2年,自发布之日起计算。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项目的,应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届满30日前向我局申请延期。项目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也未申请延期的,或虽提出延期申请但未获批准的,本核准文件自动失效。

  此复

  闽清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2年1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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