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FZ10102-0800-2022-00134 | 文号 | 梅发改审批〔2022〕108号 |
发布机构 | 闽清县发展和改革局 | 生成日期 | 2022-11-18 |
标题 | 关于闽清县金沙镇红色文化创意产业基础设施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 有效性 | 有效 |
内容概述 | 关于闽清县金沙镇红色文化创意产业基础设施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
索 引 号 | FZ10102-0800-2022-00134 | ||
文号 | 梅发改审批〔2022〕108号 | ||
发布机构 | 闽清县发展和改革局 | ||
生成日期 | 2022-11-18 | ||
有效性 | 有效 | ||
标题 | 关于闽清县金沙镇红色文化创意产业基础设施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 ||
内容概述 | 关于闽清县金沙镇红色文化创意产业基础设施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
闽清县金沙镇人民政府:
你单位报来《关于申请审批闽清县金沙镇红色文化创意产业基础设施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金政〔2022〕117号)文及相关附件收悉。经研究,原则同意项目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具体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建设必要性:闽清县金沙镇红色文化创意产业基础设施项目(项目编码:2211-350124-04-01-899944)建设,完善旅游基础设施,促进旅游业发展,因此原则同意项目建设。
二、项目业主:闽清县金沙镇人民政府
三、建设地点:闽清县金沙镇
四、建设规模和内容:项目总建筑面积11000平方米,其中游客综合集散中心1处,建筑面积10000平方米,新建旅游停车场2处(新增停车位150个,充电桩70个),配套建设景区连接路、景区内道路及厕所、消防、供水、供电、安防监控、垃圾污水处理等基础设施建设。
五、投资估算和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约20094.2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用16489.21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1891.74万元,预备费919.05万元,建设期利息794.2万元。项目资金除争取地方政府债券资金、上级补助外其余由县财政统筹安排。
六、建设工期:36个月
七、招标内容:根据招标投标法、国家和我省工程项目招投标管理具体规定,项目单位申请勘察、施工、设计、监理和重要设备采取公开招标方式发包事项不再核准,请严格依法依规认真组织开展招投标活动,涉及政府采购事宜报同级财政部门。
八、节能评估审查:该项目年均综合能源消费总量折180.68吨标准煤。请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落实节能技术及管理措施,切实做好节能降耗工作。
请项目单位据此批复,进一步深化前期工作,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编制初步设计文件,并报我局审批。
此复
闽清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2年1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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