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FZ10102-0800-2022-00131 文号 梅发改审批〔2022〕106号
发布机构 闽清县发展和改革局 生成日期 2022-11-17
标题 关于岭里库区生态旅游基础设施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重批) 有效性 有效
内容概述 关于岭里库区生态旅游基础设施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重批)
索 引 号 FZ10102-0800-2022-00131
文号 梅发改审批〔2022〕106号
发布机构 闽清县发展和改革局
生成日期 2022-11-17
有效性 有效
标题 关于岭里库区生态旅游基础设施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重批)
内容概述 关于岭里库区生态旅游基础设施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重批)

关于岭里库区生态旅游基础设施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重批)

发布时间:2022-11-18 1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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闽清县省璜镇人民政府:

  你单位报来《省璜镇人民政府关于申请审批岭里库区生态旅游基础设施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文及相关附件收悉。该事项已经我局批复(梅发改审批〔2022〕87号)。现因项目建设内容及项目名称发生变更,依你单位申请及主管部门意见,经研究,原则同意新修订的项目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具体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建设必要性:岭里库区生态旅游基础设施项目(项目编码2210-350124-04-01-726928)建设,能够完善镇区旅游基础设施,推进省璜镇农文旅发展,因此原则同意项目建设。

  二、项目业主:闽清县省璜镇人民政府

  三、建设地点:闽清县省璜镇

  四、建设规模和内容:项目建筑面积约47273平方米。建设内容主要包括建设农业特色旅游游客综合集散中心2处,面积3500平方米;新增停车位300个(充电桩30个)、旅游消防设备15处、景区内道路建设及景区内垃圾污水处理设施。

  五、投资估算和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36000万元,其中工程费用31170.99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2251.39万元、预备费1671.12万元,建设期利息906.50万元。资金筹措方式为专项债券和县财政统筹安排。

  六、建设工期:36个月。

  七、招标内容:根据招标投标法、国家和我省工程项目招投标管理具体规定,项目单位申请勘察、施工、设计、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重要设计和材料均采取公开招标方式发包事项不再核准,请严格依法依规认真组织开展招投标活动,涉及政府采购事宜报同级财政部门。

  八、社会稳定风险评估:项目已按有关规定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闽清县省璜镇人民政府明确该项目总体社会稳定风险等级为低风险,请按照梅发改〔2015〕34号等文件要求,在征地拆迁、环境保护、水土保持、安全施工等方面落实可靠的防控措施并细化具体的化解风险措施,创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九、节能评估审查:该项目年均综合能源消费总量折701.4吨标准煤。请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落实节能技术及管理措施,切实做好节能降耗工作。

  请项目单位据此批复,进一步深化前期工作,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编制初步设计文件,并报我局审批。同时,我局原梅发改审批〔2022〕87号对项目原工可的批复文件自本批复文件印发之日起作废。

  此复

  闽清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2 年1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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