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FZ10102-0800-2022-00128 文号 梅发改审批〔2022〕103号
发布机构 闽清县发展和改革局 生成日期 2022-11-15
标题 关于口袋精酿3A旅游基地综合服务区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有效性 有效
内容概述 关于口袋精酿3A旅游基地综合服务区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索 引 号 FZ10102-0800-2022-00128
文号 梅发改审批〔2022〕103号
发布机构 闽清县发展和改革局
生成日期 2022-11-15
有效性 有效
标题 关于口袋精酿3A旅游基地综合服务区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内容概述 关于口袋精酿3A旅游基地综合服务区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关于口袋精酿3A旅游基地综合服务区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发布时间:2022-11-18 1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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闽清县塔庄镇人民政府:

  你单位报来《塔庄镇人民政府关于申请审批口袋精酿3A旅游基地综合服务区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函》(塔政函〔2022〕70号)文及相关附件收悉。经研究,原则同意项目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具体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建设必要性:口袋精酿3A旅游基地综合服务区(项目编码:2210-350124-04-01-201328)建设,能够完善景区基础设施,推动当地经济发展,因此原则同意项目建设。

  二、项目业主:闽清县塔庄镇人民政府

  三、建设地点:闽清县塔庄镇

  四、建设规模和内容:项目共分为口袋酒文化产业街区、产业街区附属工程两部分,包括配套停车场工程、河坝过道工程、沿河岸架空步道工程、村道修缮工程、环村道和步行道路亮化工程、咖啡屋改造工程、景观水车工程、大众茶馆工程及后车厢集市等工程。

  五、投资估算和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2293.98万元,其中工程费用2000.49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184.25万元,基本预备费109.24万元。资金筹措方式为专项债券和县财政统筹安排。

  六、建设工期:12个月。

  七、招标内容:根据招标投标法、国家和我省工程项目招投标管理具体规定,项目单位申请施工采取公开招标方式发包事项不再核准,鉴于该项目勘察、设计、监理单项合同估算未达到必须招标的规模标准,请依法根据招标法规进行招标,涉及政府采购事宜报同级财政部门。

  请项目单位据此批复,进一步深化前期工作,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编制初步设计文件,并报我局审批。

  此复

  闽清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2 年1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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