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FZ10102-0800-2022-00118 文号 梅发改审批〔2022〕93号
发布机构 闽清县发展和改革局 生成日期 2022-10-28
标题 关于福州市茉莉花茶闽清产业园项目初步设计及概算的批复(重批) 有效性 有效
内容概述 关于福州市茉莉花茶闽清产业园项目初步设计及概算的批复(重批)
索 引 号 FZ10102-0800-2022-00118
文号 梅发改审批〔2022〕93号
发布机构 闽清县发展和改革局
生成日期 2022-10-28
有效性 有效
标题 关于福州市茉莉花茶闽清产业园项目初步设计及概算的批复(重批)
内容概述 关于福州市茉莉花茶闽清产业园项目初步设计及概算的批复(重批)

关于福州市茉莉花茶闽清产业园项目初步设计及概算的批复(重批)

发布时间:2022-10-28 09: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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闽清县塔庄镇人民政府:

  你单位报来《塔庄镇人民政府关于申请审批福州市茉莉花茶闽清产业园初步设计及概算的函》(塔政函〔2022〕53号)文及相关附件收悉。该事项已经我局批复(梅发改审批〔2020〕13号)。现因项目设计方案发生变更,经研究,原则同意新修订的项目初步设计及概算,具体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建设必要性:福州市茉莉花茶闽清产业园项目(项目编码:2102-350124-04-01-406210)建设,对带动农民就业增收和产业发展有积极作用,原则同意项目建设。

  二、项目业主:闽清县塔庄镇人民政府

  三、建设地点:塔庄镇上汾村

  四、建设规模和内容:项目占地面积为116327平方米。建设内容为道路范围内的三通一平工程、园区道路工程及其他附属的交通工程、园区给排水工程及电气工程等。

  五、投资概算和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概算5929.71万元,其中工程费用4275.92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1371.42万元,基本预备费282.37万元。建设资金争取上级专项转移支付资金、债券资金和县级资金。在项目建设过程中由于价格上涨、政策调整、地质条件发生重大变化等原因导致原批复概算不能满足工程实际需要的,应向我局申请调整概算。

  六、原则同意该项目道路设计、交通工程设计、给排水管道设计等各项设计。在项目施工图及预算编制阶段应进一步优化设计。

  七、建设工期:12个月

  八、请严格按照批复的概算进行施工图设计和预算编制,设计预算不得超过批准的初步设计概算,在项目建设实施过程中,不得擅自变更设计方案。同时,我局原梅发改审批〔2022〕40号对项目原工可的批复文件自本批复文件印发之日起作废。

  此复

  附:福州市茉莉花茶闽清产业园项目工程总概算表

  闽清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2 年10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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