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FZ10102-0800-2022-00113 文号 梅发改审批〔2022〕89号
发布机构 闽清县发展和改革局 生成日期 2022-10-18
标题 关于闽清县白岩山旅游基础设施项目(一期)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有效性 有效
内容概述 关于闽清县白岩山旅游基础设施项目(一期)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索 引 号 FZ10102-0800-2022-00113
文号 梅发改审批〔2022〕89号
发布机构 闽清县发展和改革局
生成日期 2022-10-18
有效性 有效
标题 关于闽清县白岩山旅游基础设施项目(一期)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内容概述 关于闽清县白岩山旅游基础设施项目(一期)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关于闽清县白岩山旅游基础设施项目(一期)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发布时间:2022-10-21 10: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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闽清县三溪乡人民政府:

  你单位报来《关于申请审批闽清县白岩山旅游基础设施项目(一期)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函》(三政函〔2022〕29号)文及相关附件收悉。经研究,原则同意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具体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建设必要性:闽清县白岩山旅游基础设施项目(一期)(项目编码:2210-350124-04-01-133477)建设,完善旅游景区配套交通设施,提升景区整体开发环境,因此原则同意项目建设。

  二、项目业主: 闽清县三溪乡人民政府

  三、建设地点:闽清县三溪乡

  四、建设规模和内容:本项目实施面积约925.7亩,建设内容包括改造景区与交通干线连接路,新建或改造景区内部道路、新建污水管网、排水渠、换、智慧停车位、充电桩、新建和改造游客综合服务中心、整治河道等基础配套设施。

  五、投资估算和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约31767.6万元,其中工程费用25081.1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3179.5万元,基本预备费1413万元,建设期利息1110万元。项目资金除争取专项债外其余由县财政统筹安排。

  六、建设工期:36个月

  七、招标内容:根据招标投标法、国家和我省工程项目招投标管理具体规定,项目单位申请勘察、施工、设计、监理和重要设备采取公开招标方式发包事项不再核准,请严格依法依规认真组织开展招投标活动,涉及政府采购事宜报同级财政部门。

  八、节能评估审查:该项目年均综合能源消费总量折230.25吨标准煤。请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落实节能技术及管理措施,切实做好节能降耗工作。

  请项目单位据此批复,进一步深化前期工作,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编制初步设计文件,并报我局审批。

  此复

  闽清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2年10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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