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FZ10102-0800-2022-00109 | 文号 | 梅发改审批〔2022〕85号 |
发布机构 | 闽清县发展和改革局 | 生成日期 | 2022-10-14 |
标题 | 关于福州市茉莉花茶闽清产业园溪东至荷峰(C628)道路建设项目初步设计及概算的批复(重批) | 有效性 | 有效 |
内容概述 | 关于福州市茉莉花茶闽清产业园溪东至荷峰(C628)道路建设项目初步设计及概算的批复(重批) |
索 引 号 | FZ10102-0800-2022-00109 | ||
文号 | 梅发改审批〔2022〕85号 | ||
发布机构 | 闽清县发展和改革局 | ||
生成日期 | 2022-10-14 | ||
有效性 | 有效 | ||
标题 | 关于福州市茉莉花茶闽清产业园溪东至荷峰(C628)道路建设项目初步设计及概算的批复(重批) | ||
内容概述 | 关于福州市茉莉花茶闽清产业园溪东至荷峰(C628)道路建设项目初步设计及概算的批复(重批) |
闽清县塔庄镇人民政府:
你单位报来《塔庄镇人民政府关于申请审批福州市茉莉花茶闽清产业园溪东至荷峰(C628)道路建设项目初步设计及概算的函》(塔政函〔2022〕61号)文及相关附件收悉。该事项已经我局批复(梅发改审批〔2022〕41号)。现因项目设计方案发生变更,依你单位申请及主管部门意见,经研究,原则同意新修订的项目初步设计及概算,具体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建设必要性:福州市茉莉花茶闽清产业园溪东至荷峰(C628)道路建设项目(项目编码:2205-350124-04-01-811979)建设,对带动农民就业增收和产业发展有积极作用,因此原则同意项目建设。
二、项目业主:闽清县塔庄镇人民政府
三、建设地点:闽清县塔庄镇,起点位于塔庄镇溪东村,与 ZX1505 镇镇有干线平面交叉(起点桩号K0+000),终点至荷峰村(终点桩号 K5+904.171)。
四、建设规模和内容:项目路线全长5.904公里,路基宽度为6.5米,全路幅铺水泥混凝土路面。
五、投资估算和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约3494.194万元,其中建安费用2565.1373万元,土地使用及拆迁补偿费507.7566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254.9099万元,预备费166.3902万元。项目资金争取上级专项转移支付资金、债券资金和县级资金。
六、建设工期:12个月
请严格按照批复的概算进行施工图设计和预算编制,设计预算不得超过批准的初步设计概算,在项目建设实施过程中,不得擅自变更设计方案。
此复
附:福州市茉莉花茶闽清产业园溪东至荷峰(C628)道路建设项目工程总概算表
闽清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2年10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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