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FZ10102-0800-2022-00100 | 文号 | 梅发改审批〔2022〕76号 |
发布机构 | 闽清县发展和改革局 | 生成日期 | 2022-09-27 |
标题 | 关于坂东镇宏琳厝旅游道路廊桥工程项目初步设计及概算的批复 | 有效性 | 有效 |
内容概述 | 关于坂东镇宏琳厝旅游道路廊桥工程项目初步设计及概算的批复 |
索 引 号 | FZ10102-0800-2022-00100 | ||
文号 | 梅发改审批〔2022〕76号 | ||
发布机构 | 闽清县发展和改革局 | ||
生成日期 | 2022-09-27 | ||
有效性 | 有效 | ||
标题 | 关于坂东镇宏琳厝旅游道路廊桥工程项目初步设计及概算的批复 | ||
内容概述 | 关于坂东镇宏琳厝旅游道路廊桥工程项目初步设计及概算的批复 |
闽清县坂东镇人民政府:
你单位报来《坂东镇人民政府关于申请审批坂东镇宏琳厝旅游道路廊桥工程项目初步设计及概算的函》文及相关附件收悉。经研究,原则同意项目初步设计及概算,具体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建设必要性:坂东镇宏琳厝旅游道路廊桥工程项目(项目编码: 2205-350124-04-01-839005)建设,为了推动镇区及周边地区农业和旅游,带动农民就业增收和产业发展,原则同意项目建设。
二、项目业主:闽清县坂东镇人民政府
三、建设地点:闽清县坂东镇宏琳厝旁
四、建设规模和内容:
项目桥梁总长 95.25米,主桥全宽6.5米,桥梁边跨跨过梅溪两侧护岸,并设置人行梯步接现状地面。主桥上部采用箱型拱,结构材料为钢筋混凝土,桥梁上部采用廊亭结构,廊亭为木质结构,与桥梁连为整体。
五、投资概算和资金来源:项目概算总投资1052.8041万元,其中建筑安装工程费用860.6827万元,土地使用及拆迁补偿费5.1175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120.2368万元,基本预备费49.3019万元,建设期债息16.2031万元,工伤保险费1.2622万元。建设资金除争取上级补助外其余由县财政统筹安排。在项目建设过程中由于价格上涨、政策调整、地质条件发生重大变化等原因导致原批复概算不能满足工程实际需要的,应向我局申请调整概算。
六、原则同意该项目桥梁设计、给排水设计等各项设计。在项目施工图及预算编制阶段应进一步优化设计。
七、建设工期:12个月
八、请严格按照批复的概算进行施工图设计和预算编制,设计预算不得超过批准的初步设计概算,在项目建设实施过程中,不得擅自变更设计方案。
此复
附:坂东镇宏琳厝旅游道路廊桥工程项目工程总概算表
闽清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2年9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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