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FZ10102-0800-2022-00093 文号 梅发改审批〔2022〕69号
发布机构 闽清县发展和改革局 生成日期 2022-09-16
标题 关于闽清县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有效性 有效
内容概述 关于闽清县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索 引 号 FZ10102-0800-2022-00093
文号 梅发改审批〔2022〕69号
发布机构 闽清县发展和改革局
生成日期 2022-09-16
有效性 有效
标题 关于闽清县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内容概述 关于闽清县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关于闽清县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发布时间:2022-09-22 1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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闽清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你单位报来《闽清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关于申请审批闽清县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函》文及相关附件收悉。经研究,原则同意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具体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建设必要性:闽清县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工程(项目编码:2209-350124-04-01-653969)建设,完善城市基础设施,改善人居环境环境,因此原则同意项目建设。

  二、项目业主: 闽清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三、建设地点:闽清县梅城镇

  四、建设规模和内容:项目新建、改造停车场36000平方米;提升梅溪南岸防洪堤并完善沿线基础设施,防洪堤长度约2千米;新建南山路、纵二路、横一路、台山路、闽清县316国道至台山公园道路、登山道路等道路工程约17千米;新建梅溪大桥长度120米;改造溪滨路、佳龙坂路、南北大街沿线供排水、供电、供气设施,对沿线建筑进行安全提升改造。

  五、投资估算和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约55022.99万元,其中工程费用48812.12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3007.39万元,基本预备费2590.98万元。项目资金除争取上级补助外其余由县财政统筹安排。

  六、建设工期:24个月

  七、招标内容:根据招标投标法、国家和我省工程项目招投标管理具体规定,项目单位申请勘察、施工、设计、监理和重要设备采取公开招标方式发包事项不再核准,请严格依法依规认真组织开展招投标活动,涉及政府采购事宜报同级财政部门。

  八、节能评估审查:该项目年均综合能源消费总量折147.7吨标准煤。请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落实节能技术及管理措施,切实做好节能降耗工作。

  请项目单位据此批复,进一步深化前期工作,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编制初步设计文件,并报我局审批。

  此复

  闽清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2年9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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