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FZ10102-0800-2022-00078 文号 梅发改审批〔2022〕57号
发布机构 闽清县发展和改革局 生成日期 2022-09-02
标题 关于福州市茉莉花茶闽清产业园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重批) 有效性 有效
内容概述 关于福州市茉莉花茶闽清产业园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重批)
索 引 号 FZ10102-0800-2022-00078
文号 梅发改审批〔2022〕57号
发布机构 闽清县发展和改革局
生成日期 2022-09-02
有效性 有效
标题 关于福州市茉莉花茶闽清产业园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重批)
内容概述 关于福州市茉莉花茶闽清产业园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重批)

关于福州市茉莉花茶闽清产业园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重批)

发布时间:2022-09-08 08:43
| | | |

闽清县塔庄镇人民政府:

  你单位报来《关于申请重批审批福州市茉莉花茶闽清产业园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函》(塔政函〔2022〕52号)文及相关附件收悉。该事项已经我局批复(梅发改审批〔2021〕10号)。现因项目建设资金有较大变化,依你单位申请及主管部门意见,经研究,原则同意新修订的项目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具体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建设必要性:福州市茉莉花茶闽清产业园项目(项目编码:2102-350124-04-01-406210)建设,对带动农民就业增收和产业发展有积极作用,原则同意项目建设。

  二、项目业主:闽清县塔庄镇人民政府

  三、建设地点:塔庄镇上汾村

  四、建设规模和内容:项目占地面积为116327平方米。建设内容为道路范围内的三通一平工程、园区道路工程及其他附属的交通工程、园区给排水工程及电气工程等。

  五、投资估算和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6232.02万元,其中工程费用4626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1309.26万元,基本预备费296.76万元。建设资金争取上级专项转移支付资金、债券资金和县级资金。

  六、建设工期:12个月

  七、节能评估审查:该项目年均综合能源消费总量折1.56吨标准煤。请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落实节能技术及管理措施,切实做好节能降耗工作。

  八、招标内容:根据招标投标法、国家和我省工程项目招投标管理具体规定,项目单位申请施工、设计采取公开招标方式发包事项不再核准,鉴于该项目勘察、监理单项合同估算未达到必须招标的规模标准,请依法根据招标法规进行招标,涉及政府采购事宜报同级财政部门。

  九、社会稳定风险评估:项目已按有关规定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闽清县塔庄镇人民政府明确该项目总体社会稳定风险等级为低风险,请按照梅发改〔2015〕34号等文件要求,在征地拆迁、环境保护、水土保持、安全施工等方面落实可靠的防控措施并细化具体的化解风险措施,创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请项目单位据此批复,进一步深化前期工作,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编制初步设计文件,并报我局审批。同时,我局原梅发改审批〔2022〕10号对项目原工可的批复文件自本批复文件印发之日起作废。

  此复

  闽清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2年9月2日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