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FZ10102-0800-2022-00029 | 文号 | 梅发改价格〔2022〕9号 |
发布机构 | 闽清县发展和改革局 | 生成日期 | 2022-05-23 |
标题 | 闽清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发放2022年第3期价格临时补贴的通知 | 有效性 | 有效 |
内容概述 | 闽清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发放2022年第3期价格临时补贴的通知 |
索 引 号 | FZ10102-0800-2022-00029 | ||
文号 | 梅发改价格〔2022〕9号 | ||
发布机构 | 闽清县发展和改革局 | ||
生成日期 | 2022-05-23 | ||
有效性 | 有效 | ||
标题 | 闽清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发放2022年第3期价格临时补贴的通知 | ||
内容概述 | 闽清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发放2022年第3期价格临时补贴的通知 |
县民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退役军人事务局:
接福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放2022年第3期价格临时补贴的通知,我县2022年4月份测算领取价格临时补贴人员8889人(其中:城乡低保和特困人员6071人,革命“五老”人员7人,孤儿6人,事实无人抚养儿童35人,艾滋病病毒感染儿童0人,优抚对象1921人,领取失业金人员849人),每人发放价格临时补贴50元,发放总金额444450元。
以上发放价格临时补贴资金由市、县财政支付402000元,由失业保险基金支付42450元。请你们及时与县财政等相关部门对接安排资金,及时发放,并将发放情况于2022年5月30日前报送我局汇总上报市发改委。
闽清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2年5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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