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FZ10102-0800-2025-00025 文号 梅发改审批〔2025〕22号
发布机构 闽清县发展和改革局 生成日期 2025-03-20
标题 关于闽清县绿色建筑产业园北斗洋片区路网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有效性 有效
内容概述 关于闽清县绿色建筑产业园北斗洋片区路网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索 引 号 FZ10102-0800-2025-00025
文号 梅发改审批〔2025〕22号
发布机构 闽清县发展和改革局
生成日期 2025-03-20
有效性 有效
标题 关于闽清县绿色建筑产业园北斗洋片区路网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内容概述 关于闽清县绿色建筑产业园北斗洋片区路网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关于闽清县绿色建筑产业园北斗洋片区路网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发布时间:2025-03-24 15: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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闽清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你单位报来《闽清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关于申请审批闽清县绿色建筑产业园北斗洋片区路网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函》(梅城投〔2025〕26号)文及相关附件收悉。经研究,原则同意新修订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具体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建设必要性:闽清县绿色建筑产业园北斗洋片区路网工程(项目编码:2501-350124-04-01-314598)建设,完善排水基础设施,提高生态修复能力,因此原则同意项目建设。

  二、项目业主:闽清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三、建设地点:闽清县云龙乡

  四、建设规模和内容:项目规划用地面积29184平方米。建设内容主要包括路基、路面、交通设施、给排水管线、电力和通信排管、照明设施、绿化等。

  五、投资估算和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4974.7364万元,其中工程费用4068.1911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483.6516万元,基本预备费410.1428万元,土地使用及拆迁补偿费5.3万元,工伤保险7.4509万元。资金来源由县财政统筹安排。

  六、建设工期:18个月

  七、招标内容:根据招标投标法、国家和我省工程项目招投标管理具体规定,项目施工、勘察、设计、监理等招投标事项请严格按照招投标法律法规执行。招标及相关工作完成后15日内将招标结果报我局备案。

  八、节能评估审查:该项目年综合能源消费总量折3.8吨标准煤。请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落实节能技术及管理措施,切实做好节能降耗工作。

  请项目单位据此批复,进一步优化设计方案,按基建程序办理相关手续并组织实施。

  此复

  闽清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5年3月20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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