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清县云龙乡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5-01-09 10:26 | 来源:闽清县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福建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等文件要求,由云龙乡人民政府办公室编制本报告。报告全文由总体情况、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行政机关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共六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限自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本报告全文在“福州市闽清县人民政府”门户网(http://mqx.fuzhou.gov.cn/)“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专栏公布,并送闽清县档案馆公开,欢迎查阅。如对本报告有疑问,可与云龙乡人民政府办公室联系(地址: 闽清县云龙乡学堂片155号,邮编:350803,电话:0591-22598005,传真:0591-22598006,电子邮箱:ylxdzb2011@163.com)。

  一、总体情况

  2024年,云龙乡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作出的战略部署,全面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相关规定,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深化政务公开,优化政务服务,强监督、促落实,优服务、提质效,扎实推进政务公开工作有序开展。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量和主要类别

  2024年我乡在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6条,历年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428条,全文电子化率100%。

  主动公开类别及数量:主动公开政府信息6条中:机构职能类信息2条;为民办实事类信息1条;其他类信息3条。

  (二)受理申请数量以及办理情况

  2024年度我乡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历年也未收到任何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公开制度建设情况,工作组织、机构、人员情况,工作经费投入情况

  由乡长担任组长,分管领导担任副组长,下设办公室于乡党建办,作为信息公开机构,认真落实党委统一领导、政府主抓、纪委监督实施、办公室加强组织协调工作的机制。同时,明确信息公开工作经办人1名,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和对外对内政务公开工作。

  (四)政府信息管理

  严格落实信息发布审核制度,填报三审联审表,严把发布审核关,做好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确保涉密信息不通过信息公开网泄露。

  (五)和平台建设情况

  依托“福州市闽清县人民政府”网站及时有效公开政府信息。使用福建省政务公开综合管理平台,按时完成季度和年度统计工作,每月在福州市政务公开监察系统上采集信息。通过福建省政务公开综合管理平台学习中心开展在线培训,参加县级部门组织政府信息公开专门培训会,增强了保密意识、提升了政务公开工作业务水平。

  (六)监督保障

  2024年以来,我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为确保工作规范、有序、有效进行,按照“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专门人员抓落实”的工作要求,明确职责分工。完善制度建设,提升政府信息公开质量。定期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考核评议,将政府信息公开纳入年底考核,于每季度末对政府网站进行全面检查,结果将作为年底协同发展考核“政务公开”指标得分的依据。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问题

  一是对信息公开的宣传力度不够,个别群众对政府信息公开网站的知晓率较低;二是与各所站(办)的信息衔接不够紧密,个别各所站(办)不清楚信息公开栏目要求,导致有些栏目信息未能得到更新。

  (二)改进措施

  一是利用线上线下多种模式宣传政府信息公开网站,结合日常工作开展宣传,不断提高群众对信息公开的知晓率,自觉接受群众的监督。

  二是进一步加强机关干部的信息公开意识,利用机关例会宣传信息公开相关栏目要求,及时按照政务公开考核要求,整改更新我乡部门公开栏目。同时鼓励各办(所、站)及时提供相关材料,规范公开审查程序,提高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4年,无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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