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清县云龙乡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4-01-04 16:30 | 来源:闽清县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福建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等文件要求,由云龙乡人民政府办公室编制本报告。报告全文由总体情况、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行政机关收到和处理政府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共六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限自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本报告全文在“福州市闽清县人民政府”门户网(http://mqx.fuzhou.gov.cn/)“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专栏公布,并送闽清县档案馆公开,欢迎查阅。如对本报告有疑问,可与云龙乡人民政府办公室联系(地址: 闽清县云龙乡学堂片155号,邮编:350803,电话:0591-22598005,传真:0591-22598006,电子邮箱:ylxdzb2011@163.com)。

  一、总体情况

  2023年,我乡按照上级有关政府信息公开的各项要求,坚持主动、及时、便民的原则,紧扣本单位工作实际和发展需要,扎实有效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量和主要类别

  为推进依法行政,我乡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范围,细化公开内容,全面规范信息采集、发布程序,及时完成政府信息公开工作。2023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5条。截止2023年12月31日,我乡历年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422条。

  (二)受理申请数量以及办理情况

  重视依申请公开工作,加强依申请公开业务培训。2023年度受理申请0件,历年累计0件。

  (三)公开制度建设情况,工作组织、机构、人员情况,工作经费投入情况

  根据省、市、县相关文件精神,我乡结合工作实际,科学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完善依申请受理、办理、回复、归档等环节的流程,为政府信息公开提供有效的体制机制保障。目前,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要由乡党政办牵头,共1名兼职人员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四)政府信息管理

  成立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机制,进一步强化相关工作职责,安排专人负责落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抓好、抓实。

  (五)平台建设情况

  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拓展优化政府信息公开渠道。按时做好本单位的信息公开,保障网页内容的更新、网站正常运行等。建立健全政务网信息发布机制,通过政府网的日常维护,做好信息发布等工作。

  (六)监督保障

  加强人员队伍保障,乡党政办负责日常政务公开工作,1名兼职人员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探索多种监督方式,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监督力度,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确保全面、准确。

  (七)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形式

  一是利用“福州市闽清县人民政府”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示;二是利用“魅力云龙”微信公众平台发布工作动态;三是在本单位设立公告公示栏,对一些重大的政策、法规等信息进行公示。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4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问题

  一是平台作用发挥不够充分,信息公开实效性不够;二是信息公开的内容有待进一步完善。

  (二)改进措施

  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聚焦政策宣传,加强政府信息管理。进一步补充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内容,保证公开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加强政府信息公开业务学习和培训,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准确、及时、规范。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3年,无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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