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清县雄江镇人民政府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3-01-18 17:41 | 来源:闽清县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福建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由闽清县雄江镇人民政府编制本报告。报告全文由总体情况、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行政机关收到和处理政府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共六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限自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本报告全文在“福州市闽清县人民政府”门户网“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专栏公布(http://mqx.fuzhou.gov.cn/),并送闽清县档案馆公开,欢迎查阅。如对本报告有疑问,可与闽清县雄江镇人民政府联系(地址: 福州市闽清县雄江镇雄江街6号,邮编:350815,电话:0591-22508001,传真:22508002,电子邮箱:mqxiongjiang1@163.com)。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量

  2022年,全镇主动公开各类政府信息0条,均为其他类信息,历年累计主动公开各类政府信息246条。

  (二)政府信息管理

  一是扎实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2022年我镇认真开展政府信息管理、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等工作。二是定期(每周)通过政务监察系统采集信息和打开政府网站后台(邮箱)查看是否有个人通过网站(邮件)询问问题,做到及时回应。三是每季度按照上级要求,通过政务信息报送系统统计报送相关数据。

  (三)平台建设情况

  组织专门人员对政府门户网站开展日常维护,加强学习闽清县政府网站建设经验,综合运用镇微信公众号“美丽雄江”等平台灵活便捷的优势,做好信息发布、政策解读、理论宣传等工作。

  (四)监督保障

  一是人员队伍保障。镇政府办公室负责日常政务公开工作、政府信息公开和网站等平台的维护管理工作,共1名专职人员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二是加强外界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监督力度。探索多种监督方式,公开联系电话、传真、邮箱等,畅通群众来信、来电,及时进行反馈回复,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确保全面、准确。

  (五)受理申请数量以及办理情况

  2022年全镇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件。

  (六)公开制度建设情况,工作组织、机构、人员情况,工作经费投入情况

  根据省、市、县相关文件精神,我镇结合工作实际,科学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完善依申请受理、办理、回复、归档等环节的流程,为政府信息公开提供有效的体制机制保障。目前,镇政府本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要由党政办1名专职人员负责。2022年安排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项经费,为我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开展提供了经费保障。

  (七)2022年雄江镇政务公开工作部署和落实情况

  1.多角度受理办件。我镇通过政府门户网站、12345便民服务、党群服务中心、“美丽雄江”微信公众号平台、村便民服务点等创新服务方式,充分运用村级小微权力清单,提升农村群众体验,优化营商环境,推动网上办事服务事项标准化,健全完善网民留言、咨询的受理、转办和反馈机制,做到100%及时回复。

  2.开展送政策服务。发挥政府门户网站等平台重要载体作用,积极运用微信公众号等新技术和新媒体,结合上门服务,发挥近邻党建工作机制,扩大传播范围,包括全方位开展疫情防控、党史学习教育、网箱整治、换届宣传、人居环境整治等宣传工作;开展政策上门、政策宣讲、发放农业技能书籍、科特派下乡等活动,主动将好政策送到企业和群众手上,进一步扩大受益面。

  3.征求多方意见。通过门户网站、座谈会、线下收集意见建议等多种形式听取意见,确保重要政策及时公开。

  4.强化政府网站规范管理。严格落实《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网站发展指引的通知》,强化责任管理,不断提高政府网站维护水平。

  5.推进政务新媒体健康有序发展。除了通过网站发布信息,还尝试通过“美丽雄江”微信公众号、微信群、村村通等新媒体平台发布相关信息,弥补了网站平台发布信息受众面不大的弱势,提高了政民互动、办事服务解读回应的整体水平。

  6.强化考核,保障质量。加强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的条例宣传解读,加强对政务工作人员培训,提高政务工作人员专业素养,不断优化公开数量与质量。建立健全公开考核、评议、责任追究以及规范性文件公开台账,切实推进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工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问题。一是政务公开队伍较薄弱。镇政府党政办人员较少,经办人员变动频繁,参与专项培训不够,专业素质不够硬。二是标准化意识不够强,容易造成工作经常被边缘化,工作规范性还达不到很高水准。

  (二)改进措施。做好传帮带工作,采取参加县一级专业培训方式,进一步强化政务信息公开经办的专业素质和水平,切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管理标准化建设;加强与兄弟部门交流,做到优势互补,提高专业素质。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2年,无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