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清县雄江镇人民政府关于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16-01-07 20:41 | 来源:雄江镇人民政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及《闽清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梅政办〔2015〕128号)精神的要求,特向社会公布2015年度本级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全文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与附表等七个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2015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文档可在闽清县人民政府信息网查阅下载。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雄江镇人民政府办公室联系(地址:闽清县雄江镇雄江街1号;邮编:350815;电话:22508001;传真:22508002;电子邮箱:mqxiongjiang1@163.com)。具体内容汇报如下:

一、概述

2015年,我镇按照市、县政府的统一部署,认真贯彻《条例》、《办法》精神,严格按照梅政办〔2015〕58号文要求,对照县委县政府绩效管理年度考核目标,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加大监督检查力度,稳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效。主要做了以下几项工作:

(一)继续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1、全面开展政府信息公开自查整改工作。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第一次全国政府网站普查的通知》(国办发[2015]15号)精神,我镇在县政府数字办的监督指导下,认真组织落实各项工作。在自查评分阶段,我镇根据全国政府网站普查评分表自查得92分,其中扣分项目有监测2周首页栏目信息更新总量少于10条扣5分、监测时间点前2周内动态类信息未更新扣3分。另外还有存在空白栏目4个和信息归类不准确等问题。在检查整改阶段,我镇针对自查结果逐一进行信息公开的改进工作,一是及时发布首页栏目信息,确保2周内至少有信息更新;二是及时发布工作动态和要闻类信息,做到2周内至少有1个栏目有信息更新;三是在县政府数字办的指导下删除4个空白栏目,并对现有信息重新进行归类转移,做到按要求准确发布信息。今年下半年,国务院办公厅进入抽查通报阶段,我镇政府信息公开未被通报,经过全面自查整改,我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已逐步规范化。

2、按时将政府公开信息移交县档案馆。认真做好已发布信息的梳理工作,确保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及时移交县档案馆,便于公众查阅。积极做好到期政府档案清理以及移交档案馆工作,每季度及时向县档案局报送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电子及纸质文档。

3、不断拓宽政府信息公开范围。我镇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除了规范性文件审核发布之外,重点公开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需要社会公众广泛知晓或参与的内容。充分利用通知公告栏目,对群众关心的医疗保险情况进行及时公开,新农合意外伤害补偿名单和每季度重大疾病补偿名单除纸质版在所在村政务公开栏进行公示外,在政府信息公开通知公告栏内同步进行网上公开,便于群众多渠道查阅信息。

4、政府招投标信息公开。以全力打造公开透明、依法规范的服务平台为目标,及时开展政府工程招标工作信息公开工作,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接受社会监督,让政府招投标在阳光下运行。2015年通过镇政府门户网站发布政府招标公告等信息22条。

(二)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推进医疗卫生、专项规划公开力度,做好政府投资项目和重大建设项目信息公开,严格落实政府投资项目公示制度,确保政府投资资金使用公开透明。其中医疗卫生信息公开16条,政府重点投资项目信息公开3条,政府投资项目信息公开22条。2015年7月21日闽清县政府发布《闽清县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实施<雄江镇梅雄村新农村“幸福家园工程”规划>的批复》之后,我镇于2015年7月23日及时公开了《雄江镇关于请求批准梅雄新农村“幸福家园工程”规划的请示》,便于群众查阅监督。

(三)优化政府信息公开渠道

以全国政府网站普查整改为契机,完善本部门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建设,及时更新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完善目录分类设置,做好信息整合链接,方便社会公众检索查询。按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2015年,我镇网站共设立了六个一级栏目,分别是:组织机构、通知公告、工作动态、信息公开、便民解答、联系我们,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下设指南、目录、依申请公开信息、信息公开制度规定、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政府信息公开意见箱六个栏目,及时发布和更新政府信息。充分发挥政府网站的第一平台作用,增强政府信息公布的主动性、权威性和时效性。

(四)工作机构情况

1、组织机构:雄江镇于2008年成立了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由镇分管领导任组长,党政办具体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2、工作人员情况:政府信息公开主要由镇党政综合办公室负责,人员配备1名,承担政府信息公开日常管理工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政府信息公开条数

2015年本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有46条,历年累计155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情况

根据《条例》要求,结合我县实际,我镇机关主要从以下几个类别进行主动公开:1、机构设置、主要职能、办事程序和办事指南;2、贯彻落实国家关于农村工作政策的情况;3、规划计划(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决策、重要项目安排等)4、财政收支、各类专项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情况;5、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宅基地使用的审核情况;6、抢险救灾、优抚、救济、社会捐助等款物的发放情况 ;7、执行计划生育政策的情况;8、工作动态;9、人事任免;10、其他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

(三)信息公开的形式

目前“福建·闽清”门户网站、县档案馆等政府信息公开查阅场所是我镇政府信息公开的两大平台。除此之外我镇还利用政务公开栏、宣传栏、标语等方式进行了公开。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

2015年及历年累计暂无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5年度暂无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金额,历年累计金额暂无。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5年及历年累计暂无被申请行政复议、被提起行政诉讼和接受行政申诉、举报的情况。

六、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5年以来,我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较大进步,但主要还存在以下几方面问题:一是信息公开还不够主动、不够及时,公开面有待于进一步扩大,内容需进一步深入、细化;二是具体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偏少,特别是无一名专职人员,工作力量不足,工作基础需要进一步夯实;三是对遇到的新问题的解决能力还有待于进一步提高;政府信息公开与政务公开等制度之间的契合度还不够等问题。下一阶段,我镇将继续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条例》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及时发现不足并予以整改,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规范政府信息发布行为,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具体经办人员业务学习和培训,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准确、及时、规范,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整体工作水平。

七、 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与附表

(一)无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二)附表

指标名称

计量单位

2015年度

历年累计

主动公开文件数

46

155

其中:1.政府网站公开数

46

155

2.政府公报公开数

0

0

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总数

0

0

其中:1.当面申请数

0

0

2.网上申请数

0

0

3.信函、传真申请数

0

0

对申请的答复总数

0

0

其中:1.同意公开答复数

0

0

2.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0

0

3.不予公开答复数

0

0

4.其他类型答复数

0

0

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减免金额

0

0

接受行政申诉、举报数

0

0

行政复议数

0

0

行政诉讼数

0

0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