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清县塔庄镇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1-01-14 09:52 | 来源:闽清县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福建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0〕60号)等文件要求,由塔庄镇编制本报告。报告全文由总体情况、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行政机关收到和处理政府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共六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限自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本报告全文在“福州市闽清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mqx.fuzhou.gov.cn/)“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专栏公布,并送闽清县档案馆公开,欢迎查阅。如对本报告有疑问,可与塔庄镇联系(地址: 闽清县塔庄镇塔庄街91号,邮编:350813,电话:0591-22482533,传真:0591-22485444,电子邮箱:mqtzz533@163.com)。

  一、总体情况 

  今年以来,我镇按照省、市、县政府的统一部署,认真贯彻《条例》、《办法》精神,严格按照上级要求,聚焦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以公开促落实、促规范、促服务。平稳有序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较好地满足了社会公众获取政府信息的需求。

  (一)政府信息管理 

  2020年,我镇根据《条例》、《办法》和上级相关文件精神,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积极抓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紧紧围绕“六稳”“六保”、疫情防控以及我镇其他各项重大政策措施,推展公开渠道,深化公开内容,依法做到及时、准确、公开、透明,让公众能够及时了解我镇工作最新动态。同时确保“上网信息不涉密,涉密信息不上网”。实现了政府信息发布、依申请公开受理、政府信息咨询等工作的一体化管理。每季度按照上级要求,认真做好已发布信息的梳理工作,并及时将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电子及纸质文档向县档案局和县图书馆报送,便于公众查阅。

  (二)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部署和落实情况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健全组织机构。为进一步加强政务公开工作的领导,扎实推进我镇政务公开工作,实行每季度向领导汇报一次政务公开工作情况,明确专人负责政府信息发布、依申请公开受理、政府信息咨询等方面的工作。二是全面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我镇坚持政策文件制定与解读方案、解读材料同步组织、同步审签、同步部署。解读材料与政策文件通过政府网站同步公开,并做好相互关联工作。及时、准确地向社会公开政府信息,更加积极主动地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三是不断做好“六稳”“六保”信息发布。全面阐释稳就业、稳金融、稳外贸、稳外资、稳投资、稳预期各项政策举措及其效果,主动回应经济社会热点问题,释放积极信号。实时发布保居民就业、保基本民生、保市场主体、保粮食能源安全、保产业链供应链稳定、保基层运转等相关政策信息,充分阐释经济运行总体平稳、稳中有进、长期向好态势,有效提振市场信心。

  (三)公开制度建设情况,工作组织、机构、人员情况,工作经费投入情况 

  为切实做好标准化、规范化政务公开信息工作,按照省、市、县政府的统一部署和要求,我镇及时调整成立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镇党政办,并指派人员具体负责信息公开材料收集、整理、上传、保密把关等工作,同时进一步建立健全政务公开工作机制,加强日常指导监督,帮助解决实际问题,及时纠正不当行为,建立规章制度和规范化文件公开台账,加强考核管理。根据上级要求并结合我镇实际,我镇相应设立政府信息公开联席会议制度,指导全镇开展工作,明确镇党政办系本机关处理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专门机构,确立了由主要领导负责、分管领导具体抓、专门机构承办,镇机关各职能部门配合的组织推进体系。严格按照县政府办要求,抓好《指南》和《目录》的编制工作,并及时上报和公布。

  (四)平台建设情况 

  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我镇有效利用政府公开政务栏、“灵秀塔庄”微信公众号等形式多样的载体,主动公开各类最新政府信息。积极与公众互动,在倾听民声、为民解忧等方面进行了有益的探索与实践,丰富公开内容,扩大公开范围,规范发布形式,为方便群众了解到自己需要的政策信息,按规定及时公开现行文件,增强时效性。同时加强线下阵地建设,依托行政服务中心、“12345”便民服务中心提供政府信息查询、办事咨询答复等服务,促进线上线下优势互补、融合发展。

  (五)监督保障 

  为进一步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我镇结合工作实际,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形成用制度规范行为、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的机制。将政务公开工作与党风廉政建设、网络安全建设进行综合检查、考评。严把公开内容和项目关。探索多种监督方式,加强外界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监督力度,公开联系电话、邮箱等,畅通群众来信、来电,及时进行反馈回复,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确保全面、准确。

  (六)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 

  2020年我镇主动公开政府信息8条,全文电子化主动公开信息8条。截至2020年12月31日,我镇历年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18条。

  (七)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 

  2020年我镇主动公开政府信息8条。其中:机构职能类信息8条。

  二、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9

-7

4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22

17

856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3

22230

  三、行政机关收到和处理政府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一是信息公开渠道有待拓展;二是工作人员缺乏经验,专业化水平不高。

  (二)具体解决办法和改进情况。一是充实信息公开内容,丰富信息公开的方式,把群众最关心、反应最强烈的事项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主要内容。二是为逐步提高工作人员业务能力。定期组织开展政府信息公开经办人的业务学习和培训。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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