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福建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0号)等文件要求,由塔庄镇编制本报告。报告全文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限自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本报告全文在“福州市闽清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mqx.fuzhou.gov.cn/)“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专栏公布,并送闽清县档案馆公开,欢迎查阅。如对本报告有疑问,可与塔庄镇联系(地址: 闽清县塔庄镇塔庄街91号,邮编:350813,电话:0591-22482533,传真:0591-22485444,电子邮箱:mqtzz533@163.com)。
一、总体情况
今年以来,我镇按照省、市、县政府的统一部署,认真贯彻《条例》、《办法》精神,严格按照上级要求,精心组织,有序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较好地满足了社会公众获取政府信息的需求。
(一)政府信息管理
2019年,我镇根据《条例》、《办法》和上级相关文件精神,积极抓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紧紧围绕我镇各项重大政策措施和群众关注事项,拓展公开渠道,深化公开内容,提升服务水平,认真执行有关规定,依法、及时、准确、有序地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明确界定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和免予公开政府信息范围。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前保密审查制度,明确审查工作程序和责任,确保“上网信息不涉密,涉密信息不上网”。实现了政府信息发布、依申请公开受理、政府信息咨询等工作的一体化管理。
(二)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部署和落实情况
一是全面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我镇进一步细化工作方案和配套措施,不断完善工作机制,及时、准确地向社会公开政府信息,更加积极主动地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二是推进行政权力运行信息的公开。我镇2019年持续推进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加强行政审批信息公开及行政处罚信息公开。三是继续推进财政资金信息公开。我镇政府进一步推进财政预算、决算、“三公”经费和救灾专款资金公开,同时加强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信息公开。细化收支分类科目款项,确保公开内容直观明了、通俗易懂、真实可靠。四是加强公共服务信息公开。我镇政府加强财务信息、科技管理和项目经费信息、医疗卫生领域信息、社会保证信息公开,进一步改善政务服务,提高行政效能,更好地发挥政府信息对社会公众的服务作用。五是推动公共监管信息公开。我镇政府进一步推动环境信息、安全生产事故将信息、食品药品安全信息公开,做好信用信息公开工作。
(三)公开制度建设情况,工作组织、机构、人员情况,工作经费投入情况
加强领导,建立健全工作机制。按照省、市、县政府的统一部署和要求,我镇及时调整成立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镇党政办,并指派人员具体负责信息公开材料收集、整理、上传、保密把关等工作,同时成立审议小组、监督小组,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审议监督,从而为政府信息网上公开发布工作提供良好的组织保障。根据上级要求并结合我镇实际,我镇相应设立政府信息公开联席会议制度,指导全镇开展工作,明确镇党政办系本机关处理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专门机构,确立了由主要领导负责、分管领导具体抓、专门机构承办,镇机关各职能部门配合的组织推进体系。为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我镇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配备了电脑、打印机、复印机等办公设备,严格按照县政府办要求,抓好《指南》和《目录》的编制工作,并及时上报和公布。
(四)平台建设情况
拓宽公开渠道,深化拓展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有效利用各种载体,主动及时将信息进行发布,利用“福建闽清”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扩大公开范围,规范发布形式,丰富信息公开形式,按规定及时公开现行文件,增强时效性,方便群众了解到自己需要的政策信息;加强政府信息公众查询点建设,建立健全了公开及时、信息全面、覆盖广泛、查询便捷、服务优质的查询服务模式,切实方便了群众知晓政府信息。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的管理机制,将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内容具体化,确保各类主动公开内容设置合理、界定清晰、标准明确,充分发挥其政务公开的主渠道作用。
(五)监督保障
加强外界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监督力度,探索多种监督方式,公开联系电话、邮箱等,畅通群众来信、来电,及时进行反馈回复,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确保全面、准确。
(六)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
2019年我镇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5条,全文电子化主动公开信息15条。截至2019年12月31日,我镇历年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10条。
(七)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
2019年我镇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5条。其中:机构职能类信息15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 |
本年新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规章 |
0 |
0 |
0 |
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2019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许可 |
9 |
0 |
66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22 |
0 |
7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2019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处罚 |
0 |
0 |
0 |
行政强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2019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10 |
43942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七)总计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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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一是信息公开的内容不全面、不及时;二是工作人员业务水平需进一步提高。
(二)具体解决办法和改进情况。一是将进一步补充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及时公开更新信息,保证公开信息的完整性、准确性和及时性。二是组织经办人积极参加业务培训,逐步提高工作人员业务能力。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我镇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形式:一是通过“福州市闽清县人民政府”政府门户网站公布政府信息、办事指南、法律法规、工作动态等内容,并及时向县档案局、县图书馆报送公开的政府信息;二是我单位专门在单位办公地点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栏,及时公开最新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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