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清县三溪乡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1-01-06 11:39 | 来源:闽清县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福建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0号)等文件要求,由三溪乡人民政府编制本报告。报告全文由总体情况、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行政机关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共六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限自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本报告全文在“福州市闽清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mqx.fuzhou.gov.cn/)“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专栏公布,并送闽清县档案馆公开,欢迎查阅。如对本报告有疑问,可与三溪乡人民政府联系(地址:闽清县三溪乡三溪街21号,邮编:350812,电话:0591-22472585,传真:0591-22472023,电子邮箱:sxdzb666@163.com)。

一、总体情况

今年以来,三溪乡按照省、市、县政府的统一部署,认真贯彻《条例》、《办法》精神,精心组织,有序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较好地满足了社会公众获取政府信息的需求。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基本情况、主要亮点和成效

2020年三溪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条,截至2020年12月31日,我乡历年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525条。我乡严格按照《条例》、《办法》要求,积极主动地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信息公开发布平台以工作动态及时准确发布为亮点。

(二)政府信息管理

每季度按照上级要求,认真做好已发布信息的梳理工作,通过省政务信息报送系统统计相关数据,并及时将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电子及纸质文档向县档案局和县图书馆报送,便于公众查阅。

(三)监督保障

为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标准化和规范化建设,我乡安排1名党政办工作人员负责信息公开工作,并建立工作保障机制,确保信息公开工作有序开展。

(四)平台建设情况

继续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拓展优化政府信息公开渠道。一是继续规范各级政府网站信息公开专栏建设,充分发挥政府网站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第一平台的作用。二是通过微信公众号与公众互动,在信息公开、倾听民声、为民解忧等方面进行了有益的探索与实践,丰富公开内容。

(五)政务公开工作部署和落实情况

1.深入解读重要政策措施。我乡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充分认识到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性,在政府网站上对《三溪乡人民政府权责清单》进行全面公开,集中展示,及时动态更新,全方位网上“晒权”,多渠道公开“用权”,全方位宣传权责清单,使人民群众真正知晓了解权力清单的内涵。

2.积极回应社会关切问题。积极稳妥做好安全生产、就学就医、养老服务、食品安全等民生方面的热点舆情回应,建全问责机制,推动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推进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做好信息主动公开工作。

3.推进重要决策公开。一是依据《条例》和县政府信息公开有关文件要求,明确我乡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内容、形式和公开、受理、回复的反馈机制,确保信息公开工作做到“六要素”齐全,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标准化和规范化建设。二是围绕重点领域加大主动公开力度。社会保险信息公开方面,按照省市县低保工作规定要求,通过LED屏、各村公开栏、手机短信、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宣传村民养老保险和新农保政策、缴费期限等信息。社会救助信息公开方面,进一步增强特困人员、临时救助、医疗救助等信息公开的针对性和有效性,通过政务公开栏进行公开信息。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9

-7

2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22

0

103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6

31301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合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合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合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

1.信息公开内容不够全面;

2.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偏少,工作缺乏经验。

(二)改进措施

1.我乡将继续加强对信息公开工作的管理和指导,推进信息公开工作平稳有序、健康发展。

2.继续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进一步规范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3.继续加强政府信息公开业务学习和培训,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准确、及时、规范,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整体工作水平。

六、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我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形式:一是通过“福州市闽清县人民政府”政府门户网站公布政府信息、办事指南、法律法规、工作动态等内容,并及时向县档案局、县图书馆报送公开的政府信息;二是我单位专门在单位办公地点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栏,及时公开最新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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