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清县上莲乡人民政府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0-01-10 08:46 | 来源:闽清县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福建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0号)等文件要求,由上莲乡人民政府编制本报告。报告全文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等六个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限自20191月1日至201912月31日。本报告全文在“福州市闽清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mqx.fuzhou.gov.cn/)“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专栏公布,并送闽清县档案馆公开,欢迎查阅。如对本报告有疑问,可与上莲乡人民政府联系(地址:闽清县上莲乡上莲村下寨85,邮编:350808,电话:0591-22422001,传真:0591-22422056,电子邮箱:slxdzb001@163.com)。

一、总体情况

今年以来,我单位按照省、市、县政府的统一部署,认真贯彻《条例》、《办法》精神,严格按照《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0号)等文件要求,精心组织,有序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较好地满足了社会公众获取政府信息的需求。

(一)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基本情况、主要亮点和成效

2019年度,我乡在认真贯彻落实《条例》、《办法》的基础上,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根据2019政务公开的要求,把信息公开工作作为全乡加强效能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来抓,稳步有效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截止2019年12月31日,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9条,历年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97条。扎实推进“基层减负年”,大幅减少2019年发文数量,较去年减少51%。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较好地保障了公民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

(二)政府信息管理

     一是完善党政办公室信息公开指南,根据2019年4月15日国务院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最新规定,2019年按要求修改原信息公开指南部分内容;二是定期通过政务监察系统采集相关信息;三是每季度按照上级要求,通过政务信息报送系统报送相关数据,及时将主动公开信息以纸质形式报送“两馆”。

(三)平台建设情况

     加强政府信息资源的标准化、信息化管理充分发挥政府门户网站、“和美上莲”公众号、政务公开栏等平台作用,更多运用信息化手段做好政务公开工作。

监督保障

一是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会议讨论决定的事项、政府及部门制定的政策,除依法需要保密的方面,其他内容做到及时公开,以公开促进依法行政和政策落地效。 认真履行《条例》赋予的职责,切实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配备1党政办工作人员兼职信息公开工作,并建立工作保障机制,确保信息公开工作有序开展二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明确主动公开的形式及时限,规范和细化了申请公开信息的流程、方式和内容,形成政府网站、公开栏等多种公共渠道,努力满足人民群众获取和利用公共信息资源的需求,提高工作透明度,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 

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部署和落实情况

1.深入解读重要政策措施。一是及时公开、精准解读政策措施,稳定社会预期,提振市场信心。围绕2019年经济社会发展主要预期目标、重点任务、重大举措,围绕上级重要部署,及时公开、精准解读相关政策措施,稳定社会预期,提振市场信心。二是坚持“谁起草谁解读”,做到“三同步”。切实做到政策性文件与解读方案、解读材料同步组织、同步审签、同步部署。

2.积极回应社会关切。一是做好舆情风险评估研判,制定应对处置预案。牵头起草部门要做好教育、就业、医疗、养老、社会保障、公共卫生、公共安全等涉及群众切身利益、容易引起社会关注的重要改革措施和政策文件的舆情风险评估研判,制定应对处置预案。二是做好重大突发事件舆情风险源头研判,增强回应针对性。加强重大突发事件舆情风险源头研判,增强回应针对性。加强与宣传、网信等相关部门沟通联系,健全完善重大舆情信息共享、快速反应和协调联动工作机制。三是落实政务舆情回应主体责任,加强对经济社会热点、办事创业堵点痛点的舆情监测、研判和回应。将政务舆情回应作为网络舆情处置工作的重要环节,落实政务舆情回应主体责任。加强对经济社会热点、办事创业堵点痛点的舆情监测、研判和回应。

3.增强解读回应效果。一是发挥政府门户网站等平台重要载体作用,积极运用微信公众号等新技术和新媒体,扩大传播范围。开展懂政策上门、政策宣讲等活动,主动将好政策送到企业和群众手上,进一步扩大受益面。二是优化审批办事服务。全面推行“一趟不用跑”和“最多跑一趟”办事清单制度,发挥我乡便民中心的作用,在办理医社保、准生证等审批方面,及时告知群众审批所需清单,让群众不多跑不白跑。

4.推进行政执法信息公开。严格落实《福建省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施方案》。按照“谁执法谁公开”原则,严格落实《福建省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施方案》精神,在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检查、行政征收征用、行政许可等行为中全面推行“三项制度”,着力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5.推进重大决策预公开。推进重大决策预公开,涉及公共利益和公众权益的重大事项,除依法应当保密的外,主动向社会公布决策草案、决策依据等,通过多种形式广泛听取意见。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2019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9

0

2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22

0

88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2019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2019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2

32587元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2.重复申请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六)其他处理

 

 

 

 

 

(七)总计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主要问题:一是递交信息不及时信息公开渠道有待拓展;二是人员队伍建设有待加强,在一定程度影响了工作质量;三是公众参与度不高,需要进一步完善等。

改进情况:一是在进一步提升政府网站服务功能、完善网站公开形式的基础上,积极创新公开形式,拓展公开渠道,不断丰富政府信息公开的形式,保障社会公众便利获取政府信息;二是乡党委、政府继续加强对信息公开工作的管理和指导,推进信息公开工作平稳有序、健康发展;三是在公开群众关心的信息上下功夫,努力让信息公开变成为民办实事、解决实际问题的一个服务平台,提高公众参与度。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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