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清县梅城镇人民政府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闽清县梅城镇人民政府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5-01-03 16:30 | 来源:闽清县

闽清县梅城镇人民政府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相关文件要求编制,总结闽清县梅城镇人民政府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全文包括总体情况、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行政机关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个部分。本报告中使用数据统计期限为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报告的电子版可在福州市闽清县人民政府网站下载(http://mqx.fuzhou.gov.cn/)。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可与梅城镇党政办公室联系(地址:福州市闽清县梅城镇桂园新村136号,邮编:350800,电话:0591-22332684,传真:22332290,电子邮箱:mczdzbgs@126.com)。 

  一、总体情况 

  今年以来,我镇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按照省市县有关要求,坚持依法、公开、及时、便民的原则,积极开展政务公开工作,进一步深化政务公开与政务服务,切实做到责任明确、机制健全。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要包括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管理、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监督保障等五方面内容。 

  (一)主动公开 

  我镇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严格按照《条例》和上级部门的总体要求,妥善处理公开与保密的关系,合理界定信息公开范围,做到积极稳妥,及时准确,公开、公正、便民。截至2024年12月31日,在福州市闽清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开信息数共4条,均为其他类信息。 

  (二)依申请公开 

  2024年我镇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件,历年累计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 

  按照组织健全、制度严密、标准统一、运作规范的要求,指定镇党建工作办公室为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明确专人负责此项工作,严格落实信息发布“三审三校”制度,确保所发布的政府信息合法、合规、准确。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我镇主要通过福州市闽清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进行信息公开操作,实行专人负责、专人管理原则,确保信息发布的规范性、及时性、准确性和保密性。加强乡镇政务新媒体建设和管理,乡镇官方微信公众号“新梅城”,现有5425人关注,2024年度共发布信息387条。 

  (五)监督保障 

  通过闽清县人民政府网站和辖区信息公开栏等各种媒体公开监督电话,自觉主动接受工作考核和社会评议,2024年度无发现违反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和造成不良影响或者严重后果的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我镇在2024年政务公开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也存在不足之处:一是内容不够全面,没有很好满足广大群众对政府信息的需求;二是更新频率不够高,公开的方式也有待丰富。 

  我镇将严格按照上级有关信息公开的各项要求和目标,不断提升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一是丰富公开内容,加强政策的宣传解读,提高群众政策知晓度,凝聚共识,汇聚合力。二是完善制度,优化流程,对照内容更新时限要求,“快写快发”,确保政务信息的时效性、完整性、准确性。三是强化队伍建设,提升信息公开的吸引力、感染力,营造良好宣传氛围,提升政务公开质效。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4年,无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 

闽清县梅城镇人民政府 

2025年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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