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城镇2011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12-03-08 12:34 | 来源:梅城镇人民政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及《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1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闽政办〔2011〕238号)、《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1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榕政办〔2011〕282号)文件的精神,由梅城镇党政办编制完成本报告。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限自2011年1月1日至2011年12月31日。本报告在“http://mqx.fuzhou.gov.cn/)公布,并报送闽清县档案馆,欢迎查阅。对本报告如有疑问,可与梅城镇党政办联系(地址:闽清县梅城镇桂园新村136号;邮编:350800;电话:22332684;传真:22332290;电子邮箱:mqmcz@163.com)。 

一、概述 

2011年,在中共闽清县委、闽清县人民政府的正确领导和上级政府信息公开有关部门的指导下,我镇紧紧围绕加快海峡西岸经济区省会中心城市建设中心工作,认真贯彻实施《条例》,不断健全工作机制,深化公开内容,拓展优化公开形式,平稳、有序地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较好地满足了社会公众获取、利用政府信息的需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转变政府职能、保证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和保障公民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2011年我镇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4条。截至2011年12月31日,我镇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75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2011年镇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有:工作动态1条,其他应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3条。

(三)信息公开的形式。目前闽清县人民政府信息网、县档案馆等政府信息公开查阅场所是我镇政府信息公开的两大平台。 

三、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 

1、信息公开的内容有待进一步完善;

2、工作人员业务水平需进一步提高。

(二)具体解决办法和改进措施

1、将进一步补充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内容,保证公开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2、组织经办人积极参加业务培训,逐步提高工作人员业务能力。  

七、需要说明的事项与附表 

(一)暂无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二)附表

梅城镇2011年及历年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指标名称

计量单位

2011年度

历年累计

主动公开信息数

24

75

其中:1、网站公开

24

75

2、政府公报公开

0

0

受理依申请公开信息总数

0

0

其中:1、当面申请数

0

0

2、传真申请数

0

0

3、电子邮件申请数

0

0

4、网上申请数

0

0

5、信函申请数

0

0

对申请的答复总数

0

0

其中:1、同意公开答复数

0

0

2、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0

0

3、否决公开答复数

0

0

行政复议数

0

0

行政诉讼数

0

0

行政申诉数

0

0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