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FZ10901-2600-2024-00004 | 文号 | 梅城政〔2024〕72号 |
发布机构 | 梅城镇人民政府 | 生成日期 | 2024-12-30 |
标题 | 梅城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梅城镇冬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 | 有效性 | 有效 |
内容概述 | 梅城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梅城镇冬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 |
索 引 号 | FZ10901-2600-2024-00004 | ||
文号 | 梅城政〔2024〕72号 | ||
发布机构 | 梅城镇人民政府 | ||
生成日期 | 2024-12-30 | ||
有效性 | 有效 | ||
标题 | 梅城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梅城镇冬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 | ||
内容概述 | 梅城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梅城镇冬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 |
各村居,镇直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闽清县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闽清县冬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梅消安办〔2024〕26号)要求,压实各方责任,深化全镇消防安全隐患综合整治,有效遏制和预防重特大火灾事故,经研究制定了《梅城镇冬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梅城镇人民政府
2024年12月30日
梅城镇冬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
冬春季节天寒物燥,传统节日、大型活动集中,用火用电用气量增加,历来是火灾高发尤其是重特大火灾多发期。为进一步压实各级各方责任,全力确保“两会”、“双旦”和春节期间的消防安全,经研究决定,即日起至2025年3月在全镇集中开展冬春火灾防控工作,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贯彻落实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精神,结合冬春季节火灾规律特点,严格按照“管行业必须管消防、管业务必须管消防、管生产经营必须管消防”的规定,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深入推进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及时化解火灾风险,广泛开展宣传培训,努力预防亡人火灾,坚决遏制较大及以上火灾事故发生,确保梅城镇消防安全形势持续稳定。
二、重点任务
(一)抓实重点场所消防隐患整治
1.组织对客货运站(场)、维修厂房、项目工地、办公用房、小型学校幼儿园、小型医疗机构、小商店、小餐饮等“九小场所”,以及多业态混合生产经营场所、人员密集场所进行消防安全检查。
2.重点整治违规使用易燃可燃材料装饰装修、违规动火动焊、私拉乱接电线、占堵疏散通道、损坏消防设施等问题。
(二)突出抓好电气火灾、易燃可燃材料整治
1.强化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的管理,将电气线路改造纳入相关场所提升改造内容。
2.组织重点整治电表箱设置、电气线路连接和敷设不符合安全规范等问题。
3.集中整治违规使用易燃可燃夹芯板材建筑,如聚氨酯泡沫、聚苯板等易燃可燃材料为芯材的彩钢板建筑或用作保温装饰的冷库。
(三)突出抓好薄弱区域火灾防范
1.针对老旧场站、厂房、船舶、物流仓储等场所,重点整治违规用火用电用油用气、私拉乱接电线、电气线路老化等问题。
2.加强长途客运、旅游包车等重点场所安检查危,依法严厉打击非法夹带危险货物等行为。
(四)深化打通消防生命通道工程
加强畅通消防车通道治理,督促清理整改占用、堵塞、封闭消防车通道等违法行为。
(五)因地制宜开展专项治理
结合梅城镇行业特点和短板弱项,评估研判制约消防安全的瓶颈性问题,组织开展针对性的专项治理。
(六)提升消防安全宣传教育质量
1.利用各种媒介载体,广泛开展安全用火用电用气、电动自行车火灾防范、初起火灾扑救等方面的宣传提示。
2.组织开展消防安全培训和应急疏散演练,着力提升初期火灾扑救和疏散逃生能力。
三、工作安排
(一)部署发动(2024年12月31日前)。各村、各有关单位要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成立组织机构,召开会议,广泛动员部署,要明确职责任务、细化工作措施,分地区、分行业、分领域部署到位。
(二)组织实施(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2月28日)。按照工作方案和目标任务,强化部门协作,精心组织实施,定期研判风险,分析通报问题,研究推进举措,集中开展消防安全防范工作,从严从细从实抓好工作落实。
(三)总结验收(2025年3月1日至10日)。认真总结工作成效,分析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工作措施,固化经验做法,立足防范化解重大消防安全风险,进一步健全完善消防安全防范机制,推动消防安全形势持续向好发展。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要切实担负起防范化解重大消防安全风险的责任,成立组织机构,加强指挥调度,压实工作责任。
(二)履行责任,形成监管合力。各单位要切实履行行业消防安全监管责任,强化协作配合,建立健全信息共享、情况通报、联合执法等机制。
(三)加强督导,强化执纪问责。对所属单位、辖管企业冬春火灾防控工作情况开展常态化明察暗访,并纳入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考核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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