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FZ10901-2500-2018-00027 文号 梅城政〔2018〕108号
发布机构 梅城镇人民政府 生成日期 2018-06-13
标题 关于切实做好预防中小学生溺水等安全工作的通知 有效性 有效
内容概述 各村居、各中小学:临近夏季,随着气温的不断上升,中小学生溺水事件将进入高危期。为进一步防范和减少中小学生溺水事件的发生,保障广大中小学生生命安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高度重视,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学生安全事关千家万户的幸福,事关社会和谐稳定。各村居、各中小学必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牢固树立“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理念,充分认识抓好防溺水工作对保护广大中小学生生命安全、维护家庭幸福及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性、紧迫性,清醒认识当前防溺水工作面临的严峻形势,增强工作责任感和自觉性,克服厌倦、麻痹思想。
索 引 号 FZ10901-2500-2018-00027
文号 梅城政〔2018〕108号
发布机构 梅城镇人民政府
生成日期 2018-06-13
有效性 有效
标题 关于切实做好预防中小学生溺水等安全工作的通知
内容概述 各村居、各中小学:临近夏季,随着气温的不断上升,中小学生溺水事件将进入高危期。为进一步防范和减少中小学生溺水事件的发生,保障广大中小学生生命安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高度重视,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学生安全事关千家万户的幸福,事关社会和谐稳定。各村居、各中小学必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牢固树立“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理念,充分认识抓好防溺水工作对保护广大中小学生生命安全、维护家庭幸福及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性、紧迫性,清醒认识当前防溺水工作面临的严峻形势,增强工作责任感和自觉性,克服厌倦、麻痹思想。

关于切实做好预防中小学生溺水等安全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6-13 10: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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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村居、各中小学:

  临近夏季,随着气温的不断上升,中小学生溺水事件将进入高危期。为进一步防范和减少中小学生溺水事件的发生,保障广大中小学生生命安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

  学生安全事关千家万户的幸福,事关社会和谐稳定。每年中小学生溺水死亡事故占据中小学生非正常死亡事故相当大的比例。各村居、各中小学必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牢固树立“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理念,充分认识抓好防溺水工作对保护广大中小学生生命安全、维护家庭幸福及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性、紧迫性,清醒认识当前防溺水工作面临的严峻形势,增强工作责任感和自觉性,克服厌倦、麻痹思想,时刻绷紧防溺水这根弦, 把预防中小学生溺水作为一项重要的工作抓实抓好。

  二、突出抓手,进一步强化工作举措

  预防中小学生溺水工作,需要各村居、各中小学突出重点抓手,强化工作举措,从源头上做好预防管控,切实提高工作的针对性和时效性。

  1.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各村居、各中小学要采取多种形式抓好防溺水宣传教育。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播放公益广告、开辟专题栏目,在醒目位置设置永久性宣传标语,加强学生防溺水宣传教育。将防溺水安全教育纳入中小学校的课程计划,组织开展防溺水主题教育活动,利用上、下午放学前最后一节课进行“每天5分钟”防溺水安全教育,给每位学生发放防溺水宣传卡,切实增强学生的安全意识和自护自救能力。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鼓励青少年学习并掌握游泳技能。

  2.严格落实监护责任。建立健全家校联系互动机制,通过印发《致家长的一封信》、编发短信、召开家长会、电话回访等形式,提醒家长、社会加强对孩子的监护和教育,担负起防溺水的第一道防线。针对学生上下学、节假日学生脱离学校管理等重点时段,农村留守儿童、无监管的孤儿、务工人员子女等监护缺失的重点人群,村(居)委会要制定预防措施,利用公共场所组织青年志愿者、党员志愿者、平安志愿者及各界群众开展积极有益的活动,实行结对帮扶,防止中小学生课外野泳,防止孩子因缺乏监护发生溺水事件。

  3.加强隐患排查整治。紧盯薄弱环节、重点区域和重点时段,采取有效措施及时消除各类安全隐患,从源头上预防溺水事件发生。各村居、各中小学要定期或不定期对辖区内的危险水域进行全面排查,建立安全隐患台账,及时制定整治方案,落实安全防范措施,明确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要加强校园周边和学生上下学路上危险水域的安全管理,对以前发生过和可能发生溺水事件的水塘、水库及河流等危险水域,要设置永久性安全警示标识或防护设施并定期检查,确保安全警示到位。

  4.强化日常监管巡查。每年5-10月是青少年儿童溺水伤亡事件的高发期。各村居要建立健全安全巡查机制,组织工作人员进行巡查,发动人民群众的力量,对溺水事件多发期节假日、农忙季节、高温天气、主汛期等重点时段及重点隐患水域实施全方位、网格化管理,做到有人巡、有人管、有人防。

  5.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各村居、各中小学要制定和完善防防溺水事件发生溺水工作的处置预案,做好相关准备工作,确保一旦发生险情或溺水事件,全力开展救援,最大限度地减少溺水死亡事件的发生。对已发生的溺亡事件,要迅速查明原因,厘清责任,依法依规妥善处理,对“以闹取利”,严重扰乱社会秩序,影响社会稳定的违法犯罪行为,要坚决予以打击。

  三、齐抓共管,进一步压实工作责任

  预防中小学生溺水工作,需要各村居、各中小学树立“一盘棋”的思想,既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又沟通配合、联防联控。

  综治办要将防溺水隐患排查列入治安隐患排查整治的重要内容,定期排查、重点督办、跟踪问效,并将各村居、各中小学履行防溺水职责情况纳入综治考核内容。

  各中小学要将预防中小学生溺水工作列入学校安全工作年度考评;要加强防溺水安全教育;组织师生排查校园周边及村居池塘、水库、江河湖海、积水坑地等危险区域,及时报告给镇政府,由镇政府配合相关部门督促相关业主落实警示标志和防护措施;要强化家校联系,增强家长或监护人预防中小学生溺水的安全知识。

  水利站要及时提供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加强对中小学生气象灾害防御知识的科普教育。要指导各地做好校园周边水库、山塘等水域的安全警示工作,排查校园周边水库、山塘等水域的安全隐患;督促河道采砂业主在采区旁、砂场等位置设立明显的警示标志,加强安全管理。

  镇村规划建设服务中心要加强对建筑工地形成的水池、水坑的管理。建筑工地形成的水池、水坑对中小学生尤其是进城务工人员子女生命安全具有重大威胁,建筑工地形成的水池、水坑每年都发生数量不等的中小学生溺水死亡。务必要引起高度重视,督促建筑及有关企业单位对这些危险水池水坑,及时予以回填或设立警示标志和防护设施。

  国土资源所要加强对采石、取土场所的安全管理,督促矿山企业等单位对闭坑矿山遗留下来的坑洼进行回填,无法回填的应设立警示标志和防护设施。

  文化服务中心要开展预防中小学生溺水知识宣传,播放(刊登)预防中小学生溺水公益广告及相关自救知识提醒家长或监护人关注孩子人身安全。要加强对公共游泳场馆的日常管理,定期组织安全检查,督促各游泳馆(池)的安全防范、卫生消毒、值勤巡视、紧急救护等措施落实到位。

  安监站要协助有关部门和企业完善煤矿、非煤矿、尾矿库及涉水危险生产区域的警示标志、防护设施;与各行业主管部门开展预防中小学生溺水安全检查和隐患整改。

  梅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要组织开展溺呛水自救、他救知识讲座,做好中小学生溺水医疗救洽工作,最大程度避免和减少溺水伤亡事件的发生。

  派出所要将预防中小学生溺水工作作为公共安全的重要内容,加强工作指导,提升应急处置能力;深入开展中小学生溺水不稳定因素排查化解,会同有关部门依法打击非法采砂、取土等违法行为;加强中小学生溺水事件的现场处置。

  四、严督实导,进一步强化工作保障

  预防中小学生溺水工作涉及面广,关联度大。各村居和各中小学要切实履行工作职贵,建立健全相关机制和制度,为落实预防中小学生溺水各项工作提供有力保障。

  1.落实领导责任。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进一步加强领导,落实领导责任。各村居和各中小学要结合本地实际和自身职责,认真制定预防中小学生溺水工作方案,主要负责人要亲自过问,要具体抓实,切实负起统筹、协调、动员、组织、管理等责任,采取综合措施,确保工作落实。

  2.严格考核问责。各村居和各中小学要认真履行职责,强化日常监管,并将预防中小学生溺水工作列入综治、安全考评的重要内容,明确目标任务和责任界限,加强督导检查,重点检查预防溺水、道路交通安全等工作落实情况,确保责任和措施落实到位。凡因工作没到位、责任未落实、措施不得力等引发安全责任事故或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严肃追究相关单位和个人的责任。

  梅城镇人民政府

  2018年6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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