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清县金沙镇人民政府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4-01-02 11:58 | 来源:闽清县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福建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等文件要求,由金沙镇人民政府党政办公室编制本报告。报告全文由总体情况、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行政机关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共六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限自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本报告全文在“福州市闽清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mqx.fuzhou.gov.cn/)“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专栏公布,并送闽清县档案馆公开,欢迎查阅。如对本报告有疑问,可与金沙镇人民政府办公室联系(地址:福州市闽清县金沙镇三太村155号金沙镇人民政府办公室,邮编:350805,电话:0591-22588008,传真:22588002,电子邮箱:mqjs22588008@163.com)。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量 

  2023年,我镇主动公开各类政府信息23条,历年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138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 

  我镇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有:机构职能类信息12条;贯彻落实国家关于农村工作政策类信息9条;工作动态1条;其它应主动公开的其他信息1条。

  (三)受理申请数量以及办理情况 

  2023年我镇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件。

  (四)公开制度建设情况 

  一是根据县政府相关文件要求,通过规范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内容、形式、范围等环节,进一步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标准化和规范化建设,确保信息公开工作做到“六要素”齐全、严格保密审查纪律要求。二是结合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镇政府认真履行《条例》赋予的职责,明确我镇政府信息公开职责,将具体责任落实到人,持续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队伍建设。

  (五)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形式 

  一是通过“福州市闽清县人民政府”政府门户网站公布政府信息、办事指南、法律法规、工作动态等内容,并及时向县档案局报送公开的政府信息;二是我镇专门在单位办公地点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栏,及时公开最新政务信息。

  (六)政府信息管理 

  一是定期(每周)通过政务监察系统采集信息和打开政府网站后台(邮箱)及时回应个人询问问题。二是根据上级要求,通过政务信息报送每季度相关数据,并每月将主动公开信息以纸质形式报送给“两馆”。

  (七)平台建设情况 

  建立健全政务网信息发布和考核机制,通过政府网的日常维护,做好信息发布、政策解读等工作。

  (八)监督保障 

  一是完善工作考核制度,加强外界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监督力度。公开联系电话、邮箱等,对群众来信和来电及时进行反馈回复。二是进一步完善信息发布审查制度。按照公文秘密等级的划分原则,严格选择可公开文件,通过“先审核再发布”的机制,由党政办和分管领导层层进行把关,再由经办人员按照政府网站信息发布的格式进行公开。

  (九)2023年闽清县金沙镇政务公开工作部署和落实情况 

  我镇根据县委、县政府的统一要求和部署,深入贯彻落实《条例》、《办法》精神,根据省巡的要求,检视整改,并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有规划、有步骤地开展政府信息公开有关编制、上报、公布等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效果,较好地满足了社会公众获取政府信息的需求。

  1.坚持抓好信息发布。 

  一是深化政府门户网站政务信息平台作用,不断强化主动公开、重点领域公开,抓好政策文件、贯彻落实、工作动态等方面的信息公开,有效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开展。

  2.推动任务落实,确保公开事项不漏一项。 

  依据我镇实际情况,在政务公开过程中,注意讲求实效,突出重点,重点公开与群众切身利益亲密相关的事项,主要是民生项目建设情况,不断提高政务公开工作水平。

  3.完善政府信息发布管理机制。 

  我镇加强信息公开管理机制,严格把控可公开文件,实时把握文件发布时间,按照信息发布审查制度,及时发布。对其他乡镇主动公开的文件进行比照检查,以检查促整改,对存在问题进行纠正,切实抓好信息发布工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虽然我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仍存在一些问题有待改进,一是工作队伍稳定性有待加强,工作人员经验不足;二是对信息公开的宣传力度有待提高。

  下一步,我镇将提高思想认识,加强政务公开队伍建设,配齐配强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提高工作人员素质,全力提升政务公开工作水平。积极组织培训,提高各部门对信息公开的认识,全力推动镇政府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3年,无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

 

金沙镇人民政府

   2024年1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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