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福建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等文件要求,由金沙镇人民政府党政办公室编制本报告。报告全文由总体情况、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行政机关收到和处理政府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共六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限自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本报告全文在“福州市闽清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mqx.fuzhou.gov.cn/)“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专栏公布,并送闽清县档案馆公开,欢迎查阅。如对本报告有疑问,可与金沙镇人民政府办公室联系联系(地址:福州市闽清县金沙镇金沙街135号金沙镇人民政府办公室,邮编:350805,电话:0591-22588008,传真:22588002,电子邮箱:mqjs22588008@163.com)。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量
2021年,我镇主动公开各类政府信息36条,历年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089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
我镇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有:机构职能类信息10条;贯彻落实国家关于农村工作政策类信息6条;工作动态7条;其它应主动公开的其他信息13条。
(三)受理申请数量以及办理情况
2021年我镇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件。
(四)公开制度建设情况,工作组织、机构、人员情况、工作经费投入情况
一是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标准化和规范化建设。根据县政府相关文件要求,统一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内容、形式、范围等环节。确保信息公开工作做到“六要素”齐全、严格保密审查纪律要求。二是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队伍建设。镇政府认真履行《条例》赋予的职责,切实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安排党政办工作人员负责信息公开工作,并建立工作保障机制,确保信息公开工作有序开展,进一步强化党政办公室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职能。结合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明确我镇政府信息公开职责,将具体责任落实到人。三是进一步加大经费投入。每年镇财政都有预算一定的费用用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加强制度建设,加强人员管理,确保此项工作顺利开展。
(五)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形式
一是通过“福州市闽清县人民政府”政府门户网站公布政府信息、办事指南、法律法规、工作动态等内容,并及时向县档案局报送公开的政府信息;二是我镇专门在单位办公地点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栏,及时公开最新政务信息。
(六)政府信息管理
一是完善政府办公室信息公开指南。根据2019年4月15日国务院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最新规定,2021年我办按要求修改原信息公开指南部分内容。二是定期(每周)通过政务监察系统采集信息和打开政府网站后台(邮箱)查看是否有个人通过网站(邮件)询问问题,及时回应。三是每季度按照上级要求,通过政务信息报送系统统计报送相关数据,并每月将主动公开信息以纸质形式报送给“两馆”。
(七)平台建设情况
加强对政府门户网站的日常维护,建立健全政务网信息发布和考核机制,充分依托政府网站,综合运用“毓秀金沙”微信公众号灵活便捷的优势,做好信息发布、政策解读等工作。
(八)监督保障
一是人员队伍保障。镇党政办负责日常政务公开工作,共1名兼职人员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二是加强外界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监督力度。探索多种监督方式,公开联系电话、邮箱等,畅通群众来信、来电,及时进行反馈回复,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确保全面、准确。
(九)2021年闽清县金沙镇政务公开工作部署和落实情况
今年以来,我镇按照省、市、县政府的统一部署,认真贯彻《条例》、《办法》精神,精心组织,有序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较好地满足了社会公众获取政府信息的需求。
1.着力加强公开解读回应工作。
一是围绕建设法治政府全面推进政务公开。推进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的公开、加大市场监管公开透明度、推进经济社会政策公开、实施精准扶贫政策、及时公开就业供求信息、推进政策执行和落实情况的公示、加强预决算公开、积极做好政策解读。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全面推进政务公开。二是围绕重点领域加大主动公开力度。建立健全各村居、各部门预决算公开统计和考核工作机制。进一步推进精准扶贫脱贫、社会救助托底保障、食品安全、重大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件调查处理等信息公开。三是围绕稳定市场预期加强政策解读。密切关注市场预期变化,把握好政策解读的节奏和力度,解读政策形式多样化,利用多种宣传手段把政策解释好,避免误解误读,为推动政策贯彻落实营造良好环境。四是围绕社会重大关切加强舆情回应。涉及我镇重大政策、重要决策部署的政务舆情,按照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进行回应,涉事责任部门是回应的第一责任主体,涉及多个部门的政务舆情,相关部门按照责任分工做好回应。
2.着力提升政务服务工作实效。
一是推进网上办事服务公开。推动办事服务事项标准化,逐步实现政务信息共享共用,凡可从市政务数据汇聚共享平台共享得到的数据,不再向公众重复采集。二是优化审批办事服务。全面推行“一趟不用跑”和“最多跑一趟”办事清单制度,发挥我镇便民中心的作用,在办理医社保、准生证等审批方面,及时告知群众审批所需清单,让群众不多跑不白跑。
3.着力推进政务公开平台建设。
一是提高政府网站管理服务水平。贯彻落实《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网站发展指引的通知》(闽政办〔2017〕65号),及时将公开的信息进行发布,使群众及时有效了解相关的政策等信息。二是整合各类政务热线电话。我镇安排专门人员积极做好12345诉求件的办理,利用我镇政务公开电话,为群众答疑解惑。进一步深化和推进政务公开,为广大群众提供方便快捷的咨询服务。
4.着力推进政务公开制度化规范化。
一是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将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向群众宣传,达到营造社会公众充分知情、有序参与、全面监督的良好氛围。二是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审查工作。将政府信息进行筛选并公开,及时审查公开的信息,避免发生信息发布失信、影响社会稳定等问题。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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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0 |
0 |
0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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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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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许可 |
4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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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六)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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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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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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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强制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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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八)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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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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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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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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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 企业 |
科研 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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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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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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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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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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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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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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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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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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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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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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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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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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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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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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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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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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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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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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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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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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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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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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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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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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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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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其他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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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总计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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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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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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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 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结果 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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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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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
1、全镇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只有1名兼职人员,没有专职人员,工作力量不足,工作基础需要进一步夯实。
2、信息公开面有待于进一步扩大,内容需进一步深入、细化。
3、工作人员对哪些信息应该主动公开、哪些可依申请公开、哪些依法不能公开把握不准,对本镇生成的政府信息不能进行科学分类。
(二)具体解决办法和改进措施
1、我镇党委、政府将继续加强对信息公开工作的管理和指导,推进我镇信息公开工作平稳有序、健康发展。
2、在进一步提升政府网站服务功能、完善网站公开形式的基础上,积极创新公开形式,拓展公开渠道,不断丰富政府信息公开的形式,保障社会公众便利获取政府信息。
3、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实现行政机关工作的透明、公开、廉洁、高效。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暂无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金沙镇人民政府
2022年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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