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清县东桥镇人民政府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15-01-21 15:46 | 来源:东桥镇人民政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及榕政办[2014]82号文件要求、《闽清县政府网站群管理暂行规定》、《闽清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办法(试行)》等文件的精神,由东桥镇编制。本报告由概述,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及咨询政府信息情况,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和申诉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与附表七个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4年1月1日起至2014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全文在“福建·闽清”门户网站(www.fjmq.gov.cn)“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专栏公布,并送闽清县档案馆公开,欢迎查阅。 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东桥镇人民政府联系。(联系地址:闽清县东桥镇过洋街106号,邮编:350818,电话:22528002)

  一、概述

  2014年,根据国务院和省、市政府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统一部署和要求,在中共在闽清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和上级政府信息公开有关部门的具体业务指导下,县镇两级政府及其工作部门紧紧围绕加快推进省会次中心城市建设,认真贯彻实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榕政办[2014]82号、《闽清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办法》,层层分解落实任务,有序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进一步建立健全工作机制,深化公开内容,拓展优化公开形式,依法保障了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较好地满足了社会公众获取、利用政府信息的需求。目前,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要由镇政府办公室负责,配备有1名兼职人员,负责政府信息公开网站管理工作。现将2014年以来的主要做法报告如下:

  (一)加强领导,建立健全工作机制。按照省、市、县政府的统一部署和要求,东桥镇人民政府及时调整成立了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镇党政办,并指派人员具体负责信息公开材料收集、整理、上传、保密把关等工作,同时成立审议小组、监督小组,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审议监督,从而为政府信息网上公开发布工作提供良好的组织保障。

  (二)认真执行有关规定,做好信息公开各项工作。明确界定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和免予公开政府信息范围。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前保密审查制度,明确审查工作程序和责任,确保“上网信息不涉密,涉密信息不上网”。实现了政府信息发布、依申请公开受理、政府信息咨询等工作的一体化管理,明确职责开展具体工作。

  (三)落实和完成信息公开情况。为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东桥镇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配备了电脑、打印机、复印机等办公设备,严格按照县政府办要求,抓好《指南》和《目录》的编制工作,并及时上报和公布。

  (四)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制度规范情况。根据上级要求并结合我镇实际,我镇相应设立政府信息公开联席会议制度,指导全镇开展工作,明确镇党政办为处理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专门机构,确立了由主要领导负责、分管领导具体抓、专门机构承办,镇机关各职能部门配合的组织推进体系。

  (五)推进九大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1.推进行政审批信息公开。对行政审批项目、审批过程、审批结果及行政许可相关信息进行公开。严格按照行政审批网上效能监察工作要求,审批事项承办单位及时公开行政许可办理信息。同时,镇便民服务中心进一步完善服务大厅查询系统建设,通过查询系统,群众可方便地查询各类许可事项办事指南及申请件办理情况等信息。

  2.推进财政预算决算和“三公”经费公开。及时公开经人大审议通过的的财政预算、决算报告及相关信息。细化“三公”经费公开,结合省、市、县关于推进政务公开标准化要求,按时在对内政务公开栏公开公务接待、公车支出、办公通讯支出等信息,在对外政务公开栏针对群众关心民政低保、医疗保险等费用支出情况进行公开,不断推进财政类支出信息的细化、全面化。

  3. 推进食品药品安全信息公开。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及省、市关于推进食品药品领域信息公开工作要求,强化食品药品安全类执法信息公开,包括各类食品安全专项检查和专项整治工作动态,让广大人民群众深入了解食品安全工作动态和监管成效。

  4. 推进环境保护信息公开。一是推进环境保护政策法规类信息公开。特别是加大节能减排、烟尘、粉尘治理、道路滴、洒、漏专项治理等奖惩政策、规定信息的公开。二是强化环境保护执法类信息公开。不定期开展专项整治活动,并及时公开整治工作情况。

  5.推进安全生产信息公开。在此前公布各类安全生产应急处置机制的基础上,继续深入推进安全生产预警和预防山洪灾害信息公开,不断完善山洪灾害监测预警系统,帮助公众更方便地适时通过了解查看全镇及主要区域的实时水情、雨情等信息。并按照上级要求,确定专职人员负责事故信息报告工作,建立24小时值班制度,向社会公布值班电话。对公众依法提出的事故信息公开申请,只要不涉密的都予以公开。

  6.推进价格和收费信息公开。按照省、市关于办事公开标准化建设要求,还对主要单位的收费许可及依据等信息通过政务公开栏形式向公众公开。

  7.推进征地拆迁信息公开。在政府门户网站政务公开栏目增设“征地拆迁”子栏目,整合公开征地告知书、征地批文、征地公告、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等征地相关信息。认真依法依规做好征地报批前告知、确认、听证,征地批准后的征地公告、征地补偿登记和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进一步扩大社会公众对征地拆迁工作的参与,提高工作透明度。重点做好房屋征收决定、补助奖励政策和标准在征收范围内公布,征收房屋调查结果、初步评估结果、补偿情况等在征收范围内向被征收人公布,实行依法征收、阳光征收。

  8.推进以教育为重点的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一是及时公开了从学前教育到成人继续教育各阶段教育事项办事指南、教育工作动态、初中招生、教师招聘等信息。二是进一步深化医院、供水、供电、公共交通等公共企事业单位的信息公开。

  (六)持续推进与政府管理相关其它信息公开。

  1、持续推进城市总体规划、分区规划、重要地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及土地利用规划等各类规划,特别是“十二五”以来发布的产业、能源、生态、旅游、教育、卫生等专项规划的公开,强化对重大规划的解读、公开工作。

  2、加大政府投资项目和重大建设项目信息公开力度,把公开透明的要求贯穿于投资项目管理、运营的全过程。对政务公开栏目下的“重点建设项目建设”子栏目做进一步细化,有利于公众对我镇重大建设项目及项目建设实施情况一目了然,土地征用相关信息全部向社会公开。

  3、做好涉及公共利益的重要决策、决定及执行情况公开。 推进涉及公共利益的重要决策、决定过程公开,促进行政决策、决定科学化、民主化。建立健全社会公众参与重大行政决策的规则和程序。凡涉及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社会关注度高的重大事项,都对决策的可行性、必要性进行充分调研,认真征求人大代表的意见和建议,通过听证会、论证会、座谈会、新闻媒体等途径广泛听取社会各方意见。

  (七)工作机构情况

  1、组织机构:东桥镇于2008年成立了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由镇分管领导任组长,党政办具体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2、工作人员情况:政府信息公开主要由镇党政综合办公室负责,人员配备1名,承担政府信息公开日常管理工作。

  二、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

  2014年,我镇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共42条,历年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共142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

  2014年我镇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有:机构职能类信息20条,政策、规范性文件类信息7条,为民办实事类信息9条;规划计划类政府信息6条。

  (三)信息公开的形式

  我镇以多种形式向社会公布政府信息。“福建·闽清”政府门户网站、县档案馆等政府信息公开查阅场所是全县各级各有关部门政府信息公开的两大平台。据统计, 2014年我镇及下属部门通过门户网站主动公开本镇工作动态相关政府信息30条。此外,我镇还利用信息公开栏、电子显示屏、新闻报纸等方式进行信息公开。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一)申请情况

  无申请。

  (二)咨询情况

  无咨询。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本年度我镇未发生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收费、减免情况。

  五、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本年度没有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没有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引发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事件。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东桥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从总体来看,运行状况较好,但是也有一些不足:

  1、是机制不够完善、人员不够等因素造成信息收集、发布不是很全面、发布不够及时等问题。

  2、是对于部分信息能否公开,需要咨询上级机关部门。

  3、是宣传力度不大,一些群众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够清楚。

  今后,我镇将在以下几个方面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1、进一步明确工作职责,根据不断变化的工作职能,加大工作力度,扩大信息公开范围,及时信息进行更新维护;

  2、加强人员培训,提高工作人员业务水平;

  3、组织开展宣传活动,增进群众对政府信息公开的了解,积极参与信息发布的监督,建立长效的监督管理机制。

  七、需要说明的事项与附表

  (一)暂无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二)附表

指 标 名 称

计量单位

2014年度

历年累计

主动公开文件数

42

142

其中:1.政府网站公开数

42

142

2.政府公报公开数

0

0

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总数

0

0

其中:1.当面申请数

0

0

2.网上申请数

0

0

3.信函、传真申请数

0

0

对申请的答复总数

0

0

其中:1.同意公开答复数

0

0

2.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0

0

3.不予公开答复数

0

0

4.其他类型答复数

0

0

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减免金额

0

0

接受行政申诉、举报数

0

0

行政复议数

0

0

行政诉讼数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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