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FZ10914-3000-2024-00016 | 文号 | |
发布机构 | 东桥镇人民政府 | 生成日期 | 2024-07-04 |
标题 | 东桥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开展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 有效性 | 有效 |
内容概述 | 东桥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开展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方案》的通 |
索 引 号 | FZ10914-3000-2024-00016 | ||
文号 | |||
发布机构 | 东桥镇人民政府 | ||
生成日期 | 2024-07-04 | ||
有效性 | 有效 | ||
标题 | 东桥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开展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 ||
内容概述 | 东桥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开展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方案》的通 |
各村(居)、镇直单位:
根据《福建省民政厅关于印发<开展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 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闽民办〔2024〕66号)文件精神,及省、市、县民政部门的部署要求,结合我镇民政工作实际, 制定了《开展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方案》, 现印发给你们,请按照工作方案要求,抓好贯彻落实。
闽清县东桥镇人民政府
2024年7月4日
开展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推动反腐败斗争向基层延伸、向群众身边延伸的重要指示精神,按照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关于在全国开展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及省、市、县民政部门的部署要求,聚焦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现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对全镇村居民政工作中整治和查处侵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的统筹、协调和指导,成立镇关于民政工作集中整治和查处侵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协调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全镇民政整治工作(详见附件1)。
二、整治内容
(一)社会救助领域。重点整治救助对象认定不规范、程序不透明,救助工作中懒政怠政、作风不严不实,救助资金发放管理不到位,治理问题线索处置不到位、信访矛盾化解不力等问题(详见附件2)。
(二)养老服务领域。重点整治养老机构未按合同开展养老 服务、护理员服务态度生硬、护理服务不规范不专业、虐老欺老,养老场所安全不达标,养老机构开展与养老服务无关活动牟利等问题。
(三)殡葬管理领域。重点整治骨灰塔乱收费、与殡葬服务 中介勾连垄断服务项目、欺行霸市等违法违规行为,殡葬服务机构管理人员利用工作之便索取财物,伪造虚假信息,冒领财政补贴等腐败和作风问题(详见附件3)。
(四)儿童福利领域。重点整治对儿童保障对象的认定不规 范,应保未保、违规保障的问题;对困难儿童基本生活保障金发 放不及时、截留克扣、挪用侵占的问题;儿童收养不规范潜藏“洗白”风险的问题;整治儿童福利经办服务中存在的不担当、不作为、吃拿卡要、暗箱操作、优亲厚友等懒政怠政和作风不严不实的问题。
(五)社会组织领域。重点整治社会团体采取“收费返成” 等方式吸收会员、收取会费,通过评比、表彰活动变相收费等乱收费行为;未经依法登记,以社会组织名义开展活动的行为。
三、工作要求
(一)压实工作责任。全镇要充分认识集中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把集中整治纳入年度重点工作任务,纳入主体责任落实清单,精心组织实施,统筹抓好专项整治工作。
(二)加强督促检查。主动对接相关部门,综合运用明察暗 访、随机抽查、突击检查等方式,深入基层、深入群众,掌握了解实情,加大纠改整治力度,形成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专项整治合力。要加强问题线索督办,对发现的违纪违规线索,及时移交纪检监察机关依规依纪处理。
(三)确保整治成效。坚持问题导向、分类逐项推进,发现 苗头性问题立即纠正,做到早提醒、早监督。完善内控管理制度,建立健全长效机制,从根源上切实解决民政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注重把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把困难解决在群众身边,切实让群众感受到专项整治的成效,看到实实在在的变化。
(四)及时报送情况。各村居要及时梳理汇总本辖区专项整治工作情况和典型问题办理台账,于每月30日前报社会事务办。要及时通报典型案例,结合党纪学习教育,用身边事开展警示教育,提升民政干部“红线意识”“高压线意识”,促进责任落实。
附件:1.开展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2.社会救助领域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方案
3.殡葬领域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方案
4.2024年闽清县社会救助领域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开展情况统计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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