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FZ10907-0300-2021-00004 文号 池政〔2021〕72号
发布机构 池园镇人民政府 生成日期 2021-06-30
标题 关于印发《池园镇开展农村集体“三资”监管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有效性 有效
内容概述 各村:根据省纪委办公厅《关于“点题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突出问题的方案》 (闽纪办〔 2021 〕 9号) 、市纪委办公厅《关于2021年“点题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突出问题的工作方案》 (榕纪办〔 2021 〕 5号。维护群众利益”和“聚焦农村集体三资传统公开方式监督质效低等不规范问题,推动农村集体三资网上阳光公开,有效保障村民的知情权、监督权”等专项活动,积极回应农民群众关注的村集体“三资”管理领域热点问题,集中整治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和不正之风,切实为群众办实事。
索 引 号 FZ10907-0300-2021-00004
文号 池政〔2021〕72号
发布机构 池园镇人民政府
生成日期 2021-06-30
有效性 有效
标题 关于印发《池园镇开展农村集体“三资”监管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内容概述 各村:根据省纪委办公厅《关于“点题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突出问题的方案》 (闽纪办〔 2021 〕 9号) 、市纪委办公厅《关于2021年“点题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突出问题的工作方案》 (榕纪办〔 2021 〕 5号。维护群众利益”和“聚焦农村集体三资传统公开方式监督质效低等不规范问题,推动农村集体三资网上阳光公开,有效保障村民的知情权、监督权”等专项活动,积极回应农民群众关注的村集体“三资”管理领域热点问题,集中整治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和不正之风,切实为群众办实事。

关于印发《池园镇开展农村集体“三资”监管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7-05 10: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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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村:

  根据省纪委办公厅《关于“点题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突出问题的方案》(闽纪办〔2021〕9号)、市纪委办公厅《关于2021年“点题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突出问题的工作方案》(榕纪办〔2021〕5号)和县纪委办公室《印发<关于2021年“点题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突出问题的工作方案>的通知》(梅纪办〔2021〕6号)文件要求,按照福州市农业农村局印发《关于开展农村集体“三资”监管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梅农综〔2021〕156号)文件的通知精神,我镇研究制定了《关于开展池园镇农村集体“三资”监管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关于开展池园镇农村集体“三资”监管

  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入开展党史学习教育,认真落实省委“再学习、再调研、再落实”活动要求,按照省纪委办公厅《关于“点题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突出问题的方案》(闽纪办〔2021〕9号)、市纪委办公厅《关于2021年“点题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突出问题的工作方案》(榕纪办〔2021〕5号)和县纪委办公室《印发<关于2021年“点题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突出问题的工作方案>的通知》(梅纪办〔2021〕6号)统一部署,开展“整治村(社区)集体‘三资’管理不规范,合同不规范、个别资产资源被无偿占用等问题,维护群众利益”和“聚焦农村集体三资传统公开方式监督质效低等不规范问题,推动农村集体三资网上阳光公开,有效保障村民的知情权、监督权”等专项活动,积极回应农民群众关注的村集体“三资”管理领域热点问题,集中整治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和不正之风,切实为群众办实事,现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开展农村集体“三资”监管专项整治,清理不规范经济合同,收回流失集体资产,健全完善农村集体“三资”监管和财务公开的长效机制,防止集体资产流失,切实维护农民群众的切身利益。

  二、整治内容

  (一)整治集体经济合同不规范问题。结合村干部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全面清理村集体签订的各类经济合同,逐件查摆是否合法合规,对明显违背《合同法》、显失公平、未经民主程序、暗箱操作等四类问题合同进行整治。

  (二)整治非法侵占集体“三资”问题。结合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整市试点工作“回头看”和年度集体资产清查工作,对村集体“三资”使用现状进行逐项甄别,对被非法占用的集体“三资”进行列表造册,并依法追回。

  (三)整治集体“三资”管理制度不健全问题。建立村集体资产年度清查、定期报告制度和经济合同档案管理制度,完善村(社)集体“三资”登记、保管、使用、处置等管理制度,进一步加强监督管理,推动农村集体“三资”监管制度化、规范化。

  )整治集体“三资”公开不规范问题。聚焦农村集体“三资”传统公开方式监督质效低等不规范问题,落实财务公开、民主理财制度,规范发挥村务监督委员会的监督作用,摸排收集问题线索,除定期在村务公开栏公开村财收支外,在全县全面推行农村集体“三资”在惠民资金网上阳光公开,进一步规范村财公开,有效保障村民的知情权、监督权。

  三、实施步骤

  1.动员部署阶段(时限:7月1日前完成)。结合本镇实际,制定工作实施方案,围绕以上整治目标和重点内容,逐项细化工作举措和进度安排,明确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确保整治任务落细落实落地,并将我镇工作实施方案上报县农业农村局。

  2.自查自纠阶段(时限:7月30日前完成)。各村开展摸底调查,充分利用农村集体资产清查成果,全面查摆集体经济组织签订的经济合同是否合法合规,集体所有的资金、资产、资源是否被侵占,逐村建立问题清单,采取边查边改、集中整改、依法处置等方式,对问题合同和非法侵占集体“三资”情况进行整改,尽可能将问题消化在调查、核查过程中。对村干部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中发现的问题在7月30日前整改到位。

  3.抽查督办阶段(时限:8月8日前完成)。我镇将联合有关部门成立专项整治小组对各村(居)农村集体“三资”专项整治工作进度、问题整改情况开展抽查,对进度慢的村和群众反映问题线索较集中的村开展专项督办,配合纪委监委坚决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微腐败”问题,组织开展群众满意度测评,并对推动整治不力、工作不到位、责任不落实的村进行约谈问责。

  4.总结验收阶段(时限:8月20日前完成)。我镇对照实施方案,认真开展总结验收,形成“问题(整改)清单、制度清单、成果清单”三项清单,于8月20日前将专项整治总结报告和整治情况汇总表(见附件)报送至县农业农村局。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村、镇直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开展农村集体“三资”监管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强化工作措施,确保组织到位、排查到位、整改到位,推动农村集体“三资”监管专项整治工作落地落实。成立池园镇农村集体“三资”监管专项整治工作,确定黄爱花同志为组长,许言峰同志为联络员。

  (二)开展巡回指导。专项整治小组于6月12日起每周下沉到1-2个村直接指导专项整治工作,查看“双台账”落实情况。

  (三)定期调度督办。专项整治小组对农村集体“三资”监管专项整治工作进展情况进行每半月调度管理。各村要于每月10日和25日前将专项整治进展情况和问题(线索)双台账报送至专项整治小组。对专项整治工作进度滞后的村,要督促加快进度并推动整改落实。

  )完善监督机制。对群众举报的问题线索要及时核实处理,并书面反馈给县农业农村局等部门。相关对专项整治工作中群众反映的涉及农村集体“三资”监管违法违纪问题线索按有关规定及时移交纪检监察部门处理。

  附件:农村集体“三资”监管专项整治情况汇总表

  附件

  农村集体“三资”监管专项整治情况汇总表

  填报单位:                                                               填报时间:    年   月   日

序号

村别

查摆经济合同

整改问题合同

收回土地等资源性资产

收回资金

收回资产

新增租金(万元)

备注

数量(份)

金额(元)

数量(份)

金额(元)

件数(宗)

面积(亩)

件数(宗)

金额

(万元)

件数

(宗)

金额

(万元)

1

                         

2

                         

3

                         

...

                         

合计

                         

  填报人:              联系电话:                            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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