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FZ10904-2600-2024-00005 文号 樟政〔2024〕11号
发布机构 白樟镇人民政府 生成日期 2024-03-27
标题 闽清县白樟镇人民政府关于转发《闽清县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闽清县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转发市安办 市消安办关于印发福州市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管理消防安全负面清单及治理措施(试行)的通知》的通知 有效性 有效
内容概述 印发福州市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管理消防安全负面清单及治理措施(试行)
索 引 号 FZ10904-2600-2024-00005
文号 樟政〔2024〕11号
发布机构 白樟镇人民政府
生成日期 2024-03-27
有效性 有效
标题 闽清县白樟镇人民政府关于转发《闽清县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闽清县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转发市安办 市消安办关于印发福州市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管理消防安全负面清单及治理措施(试行)的通知》的通知
内容概述 印发福州市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管理消防安全负面清单及治理措施(试行)

闽清县白樟镇人民政府关于转发《闽清县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闽清县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转发市安办 市消安办关于印发福州市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管理消防安全负面清单及治理措施(试行)的通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3-27 16: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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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村(居)、镇直有关单位:

现将《闽清县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闽清县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转发市安办 市消安办关于印发福州市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管理消防安全负面清单及治理措施(试行)的通知》(梅安办〔2024〕16号)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请各村居、各有关单位于每月18日前报送《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环节火灾隐患排查整治统计表》(附件2)《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充电场所基本信息统计表》(附件3)至镇安办。(联系电话22548311,邮箱:mqbzdzb@163.com)

 

闽清县白樟镇人民政府      

2024年3月27日        

附件下载:

樟政11 附件.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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