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FZ10906-0100-2024-00007 | 文号 | 白政〔2024〕29号 |
发布机构 | 白中镇人民政府 | 生成日期 | 2024-07-11 |
标题 | 白中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白中镇“清理违法建设不力,监管工作不到位”问题集中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 有效性 | 有效 |
内容概述 |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二十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及上级有关工作部署,现将《白中镇“清理违法建设不力,监管工作不到位”问题集中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各村(居)、单位遵照执行,抓好各项工作的落实。 |
索 引 号 | FZ10906-0100-2024-00007 | ||
文号 | 白政〔2024〕29号 | ||
发布机构 | 白中镇人民政府 | ||
生成日期 | 2024-07-11 | ||
有效性 | 有效 | ||
标题 | 白中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白中镇“清理违法建设不力,监管工作不到位”问题集中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 ||
内容概述 |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二十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及上级有关工作部署,现将《白中镇“清理违法建设不力,监管工作不到位”问题集中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各村(居)、单位遵照执行,抓好各项工作的落实。 |
各村(居)、镇直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二十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及上级有关工作部署,现将《白中镇“清理违法建设不力,监管工作不到位”问题集中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各村(居)、单位遵照执行,抓好各项工作的落实。
白中镇人民政府
2024年7月11日
白中镇“清理违法建设不力,监管工作不到位”问题集中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二十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及上级有关工作部署,根据市县《“清理违法建设不力,监管工作不到位”问题集中整治工作方案》要求,我镇切实加强土地管理,严厉打击各类违法用地行为,进一步规范土地市场秩序,规范农村住宅建设管理,坚决遏制农村违法用地、违法建设行为,全力开展好“两违”清理整治工作,现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整治目标
以打造宜居环境、提升人民群众幸福指数为根本目的,坚持“人民城市人民建,人民城市为人民”,解决治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依法依规、强化监管、突出重点、坚持以属地管理、部门联动、源头防范为基本原则,立足实际,精心组织实施,全力以赴攻坚克难,上下联动密切配合,切实做到宣传教育零盲区、调查核实零死角、依法惩治零遗漏、“两违”现象零增长。通过“两违”整治,拆出环境、拆出空间、拆出公正、拆出美丽、拆出政府公信力。
二、整治重点
1.整治基层网格员、物业服务企业履行巡查、发现、制止、报告不力,致使“两违”处置不到位问题。
2.整治在永久基本农田、生态公益林、一级水源保护区内违法建设、违法占地问题。
3.查处为“两违”主体提供设计、施工、监理服务的责任单位。
4.整治“两违”执法查处中的腐败问题,严肃查处竣工核验及执法环节人员吃拿卡要、以权谋私、隐瞒包庇、应拆未拆等违法行为。
5.整治“两违”处置中履职不到位、工作不主动、配合不密切等其他问题。
对新增“两违”行为露头就打、出土就拆,实行零容忍,实现零增长;切实改变全镇环境脏乱差现象,提升居民生活品质,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全镇面貌明显改观。
三、成立专项整治机构
成立“两违”清理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林燕河 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常务副组长:陈国货 镇人大主席
副 组 长:林华金 镇二级主任科员
林耀锋 镇党委委员、常委副镇长
许璧敏 镇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张章珍 镇宣传委员
刘剑锋 镇党委委员、派出所所长
李 勇 镇党委委员、武装部长
陈巧敏 镇组织委员
黄慧婷 镇统战委员
杨巧冰 副镇长
江 敏 镇综合行政执法队队长
林静娴 镇综合技术保障中心主任
朱晓明 镇党群服务中心主任
詹友福 镇四级主任科员
陈丽灵 镇四级主任科员
成 员:刘华青 镇党建办负责人
王友临 镇司法所所长
詹林辉 镇国土资源所所长
俞书灿 镇城管队长
刘伟杰 镇国土资源所工作人员
林 彬 镇综合技术保障中心职员
黄 钬 镇综合行政执法队职员
高国杰 镇综合行政执法队职员
毛成毅 镇综合行政执法队职员
谢立新 镇综合行政执法队职员
黄欣洁 镇综合行政执法队职员
白中镇国土建设环保协管员
各村(居)包村工作队、党支部书记
镇综合行政执法队具体负责清理整治行动资料收集、信息汇总上报等相关工作。
四、整治措施
1.实施新增“两违”严打倒查。健全完善网格化巡查长效机制,充分发挥基层网格巡查人员、物业企业巡查作用,进一步明确巡查、发现、报告责任。通过对各级卫片、群众举报等涉及新增“两违”倒查巡查不到位问题,对现行违建行为,严格按照《福州市城区“两违”查处规程》,不停止建设或者逾期不拆除的快查快拆,保持“露头就打,出土就拆”;对不履职或履职不力的基层网格员、巡查人员、物业服务企业、执法人员严肃追责。
2.追究违法行为人违法责任。党员干部、公职人员参与违建的,执法部门将违法情况告知其单位督促整改,情形恶劣的移交效能或纪检监察机关处理;对损害群众利益的如开发商违建典型案例及参与违建的设计、施工、监理单位进行倒查,严肃处罚;探索“行刑结合”模式,将违建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
3.开展“两违”整治作风整顿。在“两违”整治过程中存在不作为、不配合、懒政、怠政情形的,以及在项目竣工核验、违建巡查执法等过程存在吃拿卡要、以权谋私、隐瞒包庇、应拆未拆及其他利益输送的,依情形一律将线索分别移送效能及纪检监察机关处理,严肃整治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
4.开展关切群众利益“两违”整治。对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生态公益林、一级水源保护区、河湖区域的违建进行摸排整治,为群众维护良好的生态环境;对重点区域、人员密集场所、经营性自建房等“两违”开展安全问题排查整治,涉及房屋安全问题的该拆除的拆除,该封房的封房,该清人的清人,维护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结合新增“两违”问题管控,集中整治一批“两违”问题,切实维护社会公平。
5.设立公开举报电话。集中整治期间,设立“两违”问题公开举报电话,统一向社会公布,广泛收集“两违”问题线索,积极回应人民群众的举报问题,推动形成社会公众共同参与的查违治违格局,同时对举报人信息按照规定严格保密。经核实确属集中整治“两违”问题范畴的,应纳入问题清单,严格处置。
五、整治步骤
全镇全面部署,各村(居)组织专班工作组,制定整治方案。进一步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确保无反弹、不回潮,杜绝新的违法行为,为我镇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创建良好的用地环境。
(一)宣扬发动调查摸底、拆除阶段(6月21日至7月31日)
1.对照工作方案,组织开展摸排,建立问题清单,边摸排边整治,滚动生成问题清单,压茬推进清单销号。各村(居)要加大政策宣扬力度,努力引导和督促党员干部带头自行拆除,尽量削减强制拆除。各村(居)是“两违”综合治理工作的责任主体,村两委人员是属地范围内“两违”管理的直接责任人,要切实负起属地管理责任。每月3号上报镇综合行政执法队,由镇综合行政执法队整理问题清单,会同镇国土资源所、建设站对违法建筑调查取证,收集当事人调查笔录。由镇综合行政执法队组织人员向当事人发出限期拆除通知书,明确时间,限期腾空、拆除。为确保整治工作顺当进行,自行拆除后可免予惩罚;对于占用耕地的违法建筑,自行拆除并复耕。
2.强制拆除阶段
坚持做到四必拆:占用基本农田的必需拆除(包括已下发行政处罚确定书的);群众信访反映剧烈的必需拆除;严重影响村乡规划的必需拆除;严重影响道路等重点工程建设的必需拆除。在重点突破的基础上,总结“两违”综合治理,分阶段、分层次逐步处理历史遗留违建。进一步完善落实信息共享、日常巡查机制和首查责任、责任追究、建立健全拆违长效机制,实现“两违”综合治理工作常态化、日常化、制度化。
(二)强化巩固阶段(8月1日-10月31日)
梳理总结工作方案,查找不足,通过各种途径大力宣扬违法用地的严峻性、危害性以及开展整治工作的重要性,使广大干部群众自觉参加整治工作。组织国土资源所、镇“两违”工作小组进一步完善落实信息共享、日常巡查机制和首查责任、责任追究、建立健全国土资源、公安、建设等部门联合执法,开展大规模的拆违行动,重拳出击。实行领导分片包干,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详细抓,形成一级抓力度,努力引导和督促党员干部带头自行拆除,尽量削减强制拆除。
(三)深化整治,肃穆纪律
要切实加大对违法用地、违法建设的巡查力度,根据依法依规、强化监管、突出重点、全力拆违的总体思路,设立举报电话(举报电话:22578001),确保整治成效。要狠抓七月攻坚阶段工作,边摸排边整治,快速推进,动态清零,尽快解决一批见效快、易感知、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形成一批有影响的整治成果、有分量的制度成果;在集中整治期间加强与纪检监察机关沟通联系,对工作推进中遇到的不报、漏报、瞒报、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等“中梗阻”问题及时报告协调解决;依法依规向效能及纪检监察机关移送问题线索,推动整治工作走深走实;加强整治工作宣传,引导树立“不能违、不敢违”的社会共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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