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FZ10906-2500-2025-00001 文号 白政〔2025〕6号
发布机构 白中镇人民政府 生成日期 2025-03-05
标题 白中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白中镇2025年防汛防台风工作预案》的通知 有效性 有效
内容概述 各村委会、镇直有关单位: 白中镇2025年防汛防台风工作预案已经镇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各自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索 引 号 FZ10906-2500-2025-00001
文号 白政〔2025〕6号
发布机构 白中镇人民政府
生成日期 2025-03-05
有效性 有效
标题 白中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白中镇2025年防汛防台风工作预案》的通知
内容概述 各村委会、镇直有关单位: 白中镇2025年防汛防台风工作预案已经镇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各自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白中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白中镇2025年防汛防台风工作预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03-05 15: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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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村委会、镇直有关单位:

白中镇2025年防汛防台风工作预案已经镇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各自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白中镇人民政府

                202535

(此件主动公开)

 

 


白中2025年防汛防台风工作预案

 

为有效防御台风、暴雨、洪水灾害,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福建省水法实施办法》、《福建省防洪条例》、《福建省防洪防台风应急预案》、《闽清县防汛防台风应急预案》等有关法律、法规,按照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工作要求,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一、基本概况

(一)经济和自然地理概况

白中镇辖区面积41.8平方公里,辖13个行政村、1个社区,总人口约1.8万。

辖区内16段河道总长度55347米,其中梅溪白中段5960米,梅溪支流15段49387米

(二)防洪工程体系现状

我镇的防洪工程:水库、防洪堤

辖区内已建堤防:梅溪田中段、珠中段、梅坂段、攸太段,土石混合结构,标准10年。

(三)重点防御地区

辖区内易发生地质灾害有112人低洼地带111人,应转移23人。

二、组织机构

镇人民政府成立防汛抗旱指挥部(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镇防指”),负责领导全镇防洪防台风工作,其办事机构为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以下简称“镇防办”),设在镇水利工作站;各村设立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在镇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领导下,负责本村行政区域的防洪防台风工作。

防指由镇政府镇长任总指挥,镇政府分管应急(防汛)领导任镇防办主任,分管国土、人武、交通、农业、民政、安全、镇派出所所长等任副指挥,镇党政办、武部、纪委、水利工作站、国土资源所、农技站、畜牧兽医站、林业站、建设安办、财政所、公路养护站、派出所、民政办、中学、小学卫生院、电信分局、广播站、广电网络站、供电所等单位负责人为镇防指成员。

三、预警

按暴雨、洪水、台风的严重程度和将响应等级从低到高分为Ⅳ、Ⅲ、Ⅱ、Ⅰ四个级别Ⅰ级应急响应为最高级别响应,其次是Ⅱ级、Ⅲ级,Ⅳ级为最低级响应。

四、防暴雨或防洪应急响应行动

    根据县气象台发布的降雨预警级别和县防指发布的应急响应等级,及时响应。响应行动内容包括指挥与调度、信息报送与处理、群众转移与安置、抢险与救灾、安全防范与医疗救护、社会力量动员与参与等。

(一)防暴雨或防洪Ⅳ级应急响应

县气象台发布暴雨Ⅲ级预警,县防指启动防暴雨或防洪Ⅳ级响应。

1.镇防汛指挥部启动本预案,部署落实防御暴雨洪水各项工作,传达贯彻防御暴雨洪水工作精神和上级领导指示,及时发布预警信息。

2.各村、社区,镇直有关单位加强值班,严格落实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与县防汛办保持防汛高清视频系统实时连线。切实做好汛情监测预警、应急处置,确保信息能够及时上传下达。

3.组织干部下沉一线,开展对“四个必查”及重点防汛目标进行巡查,及时消除隐患。

(二)防暴雨或防洪Ⅲ级应急响应

县气象台发布暴雨级预警,县防指启动防暴雨或防洪Ⅲ级响应。

1.各级防汛责任人立即上岗到位,根据降雨洪水发展趋势,镇防汛指挥部研究部署低洼地、危房、工棚、简易搭盖、地质灾害隐患点等危险地带群众安全转移工作,及时下达人员转移通知,并将转移情况滚动上报县防指。

2.根据县防指要求,提前向可能受影响地区预置镇、村防汛抢险队伍和装备,视情开展抢险救援工作。

3.加大巡查力度,发现异常立即上报。

(三)防暴雨或防洪Ⅱ级应急响应

县气象台发布暴雨Ⅰ级预警,县防指启动防暴雨或防洪Ⅱ级响应。

1.动员村、社区、有关单位立即投入到防台风工作,及时发布台风预警相关信息,做好宣传。

2.及时收集灾情、险情、人员转移及抢险救灾动态信息,上报县防汛办

3.各级防汛责任人立即上岗到位,根据降雨洪水发展趋势,镇防汛指挥部研究部署低洼地、危房、工棚、简易搭盖、地质灾害隐患点等危险地带群众安全转移工作,及时下达人员转移通知,并将转移情况滚动上报县防指。

4.配合专业化救援队伍全力投入抢险救灾,开展应急抢险、群众疏散转移工作

(四)防暴雨或防洪Ⅰ级应急响应

县气象台发布暴雨Ⅰ级预警,县防指启动防暴雨或防洪Ⅰ级响应。

1.根据县防指挥,参与抗灾抢险救灾行动。

2.加强重点防汛目标的检查,落实各项抢险措施,及时修复基础设施,防范台风带来的暴雨、地质灾害等次生灾害。

3.根据降雨洪水发展趋势,继续做好低洼地、危房、工棚、简易搭盖、地质灾害隐患点等危险地带群众安全转移工作,动员和组织广大干部群众投入到防台风减灾工作,落实各项防台风应急措施。全力做好受台风直接威胁和可能影响的危险地带人员的转移避险和救助工作及时收集灾情、险情、人员转移及抢险救灾动态信息,上报县防指。

4.动员组织沿江有关村、居委会负责行政区域内防洪堤的巡堤查险,及时发现险情,及时报告。

5.按照县委、县政府和县防指有关抗洪抢险的重大决策和部署,认真履行职责,组织开展防汛抗洪工作。

五、防台风响应行动

根据县气象台发布的降雨预警级别和县防指发布的应急响应等级,及时响应。响应行动内容包括指挥与调度、信息报送与处理、群众转移与安置、抢险与救灾、安全防范与医疗救护、社会力量动员与参与等。

(一)防台风Ⅳ级应急响应

县气象台发布台风Ⅳ级预警,县防指启动防台风Ⅳ级响应。

1.各村、社区,镇直有关单位加强值班,与县防汛办保持防汛高清视频系统实时连线。切实做好汛情监测预警、应急处置,确保信息能够及时上传下达。

2.组织干部下沉一线,开展对“四个必查”及重点防汛目标进行巡查,及时消除隐患。

(二)防台风Ⅲ级应急响应

县气象台发布台风Ⅲ级预警,县防指启动防台风Ⅲ级响应。

1.加强值班,实行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密切注视台风动态和降雨等预报,保持信息畅通,及时传达贯彻县委、县政府领导的批示指示和县防指的部署。

2.镇防汛指挥部启动本预案,做好防台风防范工作。

3.加大巡查力度,发现异常立即上报。

4.组织做好危险地带人员、财产转移准备工作。

5.根据县防指要求,提前向可能受影响地区预置镇、村防汛抢险队伍和装备,视情开展抢险救援工作。

(三)防台风Ⅱ级应急响应

县气象台发布台风Ⅱ级预警,县防指启动防台风Ⅱ级响应。

1.乡镇、村级各类抢险队伍做好抢险救灾准备工作。配合专业化救援队伍全力投入抢险救灾,开展应急抢险、群众疏散转移工作。

2.立即按照防台风各项预案,部署落实防台风各项工作,传达县防指的部署和上级领导指示。实行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各级防汛责任人立即上岗到位,全面落实各项防御措施。组织人员深入基层、重点部位,检查防台风准备情况,督促基层落实各项防御措施,并及时将防御部署落实情况上报县防指。

3.组织广大干部群众投入防台风工作,重点组织做好危险区域人员转移工作,做到“不漏一人、应转尽转、杜绝擅自回流”。

(四)防台风Ⅰ级应急响应

县气象台发布台风Ⅰ级预警,县防指启动防台风Ⅰ级响应。

1.按照县委、县政府和县防指有关工作部署,落实各项防御措施,全力组织做好防抗台风和抢险救灾工作。

2.传达贯彻省市县防台风会议精神和上级领导指示,及时将防御部署落实情况上报县防指。各级防汛责任人全部上岗到位,全面落实各项防御措施,发现险情及时处理并报告。

3.各类抢险队伍配合专业化救援队伍全力投入抢险救灾,开展应急抢险、群众疏散转移工作。

4.必要时,动员全镇人民投入到防台风抢险救灾工作中。

六、防台防汛抢险救灾措施

根据可能发生的台风、暴雨的量级,确定各种情况下有关部门、责任人等应该采取的相应措施。

(一)可能出现的灾害影响概述。

1.易滑坡、地质灾害、泥石流可能造成的影响共11户2

(1)继善村:1处1户2人,即:涸中自然村许秀英1户2人(地灾点)。

2.低洼地带

(1)梅坂村梅坂电站

(二)准备转移状态

1.在发生以下各种情况之一时进入准备转移状态

1)预报辖区内将出现10 年一遇的雨量,即当1小时雨量达68mm,6小时雨量达132mm,24小时雨量达221mm。

2)在山地灾害易发区,已经久不下雨,土壤处于干燥、疏松状态,预报将发生大雨到暴雨。

3)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宣布启动Ⅲ级应急响应。

2.防御措施

1)镇防办负责采用手机短信和电话等形式通知镇全体干部职工和村、社区、有关部门及时进入防御状态,落实预警、防御等各项工作。

2)水利站负责关注雨情、水情,督促村、社区加强堤坝、水库等巡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和报告。督促村、社区、有关部门做好群众转移的准备。

3)国土所负责对矿山、地质灾害点加强监测,并及时与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联络,做好相关防范工作和群众转移准备。

4)安办负责督促辖区内企业做好安全检查和防范工作。

5)各村对可能受淹地段的农作物、渔塘,如即将收成的,应立即组织群众抢收和捕捞渔塘中的成鱼,尽量减少灾害损失。

6)实行24小时值班,指挥部主要领导和值班领导亲自带班,随时掌握水情、险情、灾情(联系电话:059122578001)。

(三)立即转移状态

1.在发生以下各种情况之一时进入立即转移状态

1)预报辖区内将出现20年一遇以上的雨量,即当1小时雨量达81mm,6小时雨量达157mm,24小时雨量达263mm。

2)在山地灾害易发区,已经久不下雨,土壤处于干燥、疏松状态,预报将发生暴雨及以上量级暴雨。

3)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宣布启动Ⅱ级、Ⅰ级应急响应。

2.防御措施 

除按准备转移状态部署外,还应做到:

1)镇挂点领导、驻村干部要立即到村、社区布置防范工作,组织人员对本村、社区危房、低洼居住区和易发生地质灾害区进行巡查,加强监测,提前组织群众撤离至安置点或安全位置。

2)水利站负责关注辖区水库水位,据情调度泄洪,必要时通知下游及周围群众撤离。

3)国土所负责监测矿山易滑坡地带和被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列为地灾隐患点的安全情况,及时组织地质灾害点群众撤离。

4)企安办负责督促企业做好财产、人员转移,工棚加固、设备停电等防护措施。

5)学校(幼儿园)根据县教育局和镇政府要求,采取必要防范措施,必要时采取停课。

6)各村、社区负责对被洪水淹没的路、桥,设立警示标志,严禁行人过往,确保安全。

7)抢险救灾队伍分队长负责组织应急抢险救灾队伍就位,随时待命出发。

8)加强24小时值班,镇党委、政府主要领导和值班领导亲自带班,随时掌握水情、险情、灾情(联系电话:059122578001)。

 

:白中镇山洪灾害防御抢险救灾组织流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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