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FZ10906-2500-2021-00017 文号 白政〔2021〕46号
发布机构 白中镇人民政府 生成日期 2021-06-11
标题 白中镇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白中镇道路交通安全等12个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有效性 有效
内容概述 白中镇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白中镇道路交通安全等12个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索 引 号 FZ10906-2500-2021-00017
文号 白政〔2021〕46号
发布机构 白中镇人民政府
生成日期 2021-06-11
有效性 有效
标题 白中镇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白中镇道路交通安全等12个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内容概述 白中镇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白中镇道路交通安全等12个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白中镇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白中镇道路交通安全等12个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6-12 1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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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村(居)、镇直有关单位: 

  经镇政府研究,现将《白中镇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白中镇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白中镇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白中镇民爆物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白中镇交通运输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白中镇非煤矿山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白中镇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白中镇学校及校园周边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白中镇职业病防治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白中镇特种设备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白中镇液化气市场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2021年白中镇工业企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如有人事变动,由继任者接任,不再另行发文。 

    

  附件:1、白中镇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2、白中镇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3、白中镇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4、白中镇民爆物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5、白中镇交通运输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6、白中镇非煤矿山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7、白中镇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8、白中镇学校及校园周边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9、白中镇职业病防治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10、白中镇特种设备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11、白中镇液化气市场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12、2021年白中镇工业企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白中镇人民政府 

                              2021611 

    

    

    

    

    

  附件1 

    

  白中镇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为切实加强全镇道路通行管理,整治交通突出问题,进一步加大对重点交通违法行为整治力度,及时消除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有效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现制定白中镇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全镇各村居各有关部门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文明交通行动计划”为着眼点,以创建文明城镇活动为载体,进一步构建“政府统筹、标本兼治、部门协作、职责落实”的工作格局,进一步深化和拓展“五整顿”、“三加强”工作措施,进一步加大综合整治和机制创新力度,进一步发动社会各界共同关心支持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为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和改善民生,创造安全、有序、文明、和谐的道路交通环境。 

  二、工作目标 

  通过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有效遏制机动车、非机动车、行人交通违法行为;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得到有效整治;死亡事故有所下降,不发生一次死亡3人以上的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道路交通事故四项指数稳中有降,不突破县政府下达给我镇的道路交通事故死亡人数指标;全面推进“文明交通行动计划”,切实提高交通参与者的交通安全文明意识。 

  三、组织机构 

  为加强领导,确保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部署协调到位、检查指导到位、督促落实到位,经镇政府研究,决定成立白中镇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具体组成人员如下: 

     :刘剑锋 

  副组长刘晨勤 

     :林自钦、俞书灿、高学建、张永凑 

           黄春梅、毛成毅、尹雪贞 

  四、整治重点 

  道路整治重点:1、无证驾驶、机动车乱停放、酒后驾驶、机动车无、假(套)牌、机动车违规使用远光灯、非法营运车辆占道停车、驾乘二轮摩托车未戴安全头盔、摩托车超员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2、机动车超速、客运车辆和接送学生车辆超员、酒后驾驶以及三轮汽车、低速载货汽车和拖拉机违法载客、摩托车超员、驾乘二轮摩托车未戴安全头盔、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3、继续落实营运客车、集中接送学生车辆、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及其驾驶人交通安全隐患排查和跟踪整改工作。重点加强节假日、旅游黄金周、民俗节庆、恶劣气候等重点时期预案完善和交通严管,严格运输、旅游企业的客运准入机制。 

  五、整治措施 

  (一)全镇开展假(套)牌机动车、摩托车显见性交通违法、机动车超速、客车超员交通违法、非客运车辆违法载人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整治。 

  (二)全镇以整治机动车超员超速、酒后驾驶、校车、农用车交通违法为重点。 

  (三)全镇结合本辖区实际情况以重点车型、重点违法行为为重点,利用现有的技术装备,开展机动车超速、客车超员以及摩托车显见性违法行为整治。 

  (四)全镇重点整治乱停车、酒后驾驶、无假套牌等违法行为;农村道路重点整治超员超速超载、非客运车辆违法载人、酒后驾驶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责任落实。各单位主要领导要亲自抓,经常研究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层层分解工作责任制,确保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有计划、有安排、有部署、有检查。特别是酒后驾驶专项整治,要按照长效管理机制扩大社会宣传面,做到发现一起,严处一起,对于工作不力、玩忽职守或发生监管责任事故的,要追究有关领导和人员的责任。 

  (二)加强协调配合。派出所、城建执法等部门要加强协调、沟通、配合,形成齐抓共管、综合治理的整治氛围。 

    

    

  附件2 

    

  白中镇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根据省、市、县对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部署和要求,经研究,决定在全镇范围内继续开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专项整治,具体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为依据,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全省、全市、全县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按照“安全生产年”、“责任落实年”的工作要求,在镇党委、政府领导下,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遵循“安全发展”的指导原则,坚持标本兼治,重大治本,从制度上、机制上增强防范危险化学品事故的能力,努力实现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 

  二、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白中镇成立了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其组成人员如下: 

    长:   

  长:刘晨勤 

    员:黄  钬、张晓锋、吴德华高学建 

          毛成毅、尹雪贞、郑孙辉 

  三、范围和重点 

  整治工作的范围包括危险化学品的生产、储存、经营、运输、使用和废弃处置等各个环节。 

  整治工作的重点:1、剧毒化学品从业单位、油库和汽车加油站;2、存在重大危险源和重大事故隐患的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3、非法从事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以及利用危险化学品从事非法活动单位和个人;4、组织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开展“防三违”(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情况;5、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新、改、扩建“三同时”执行情况。 

  四、整治步骤 

  (一)各村居、镇直各有关部门要利用多种媒体,采取多种形式,结合安全大检查,大张旗鼓地向企业宣传近年来国家颁布实施的《安全生产法》、《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和《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坚决从源头上制止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例的企业进入市场,对于在规定期限未提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经营许可证申请的企业依法予以关闭、取缔。 

  (二)调查摸底和企业自查自纠 

  各村居、镇直各有关部门要组织开展调查,摸清本辖区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存在的问题,包括企业办证、换证基本情况,发证后经营范围、规模、管理状况是否变化和重大危险源数量、分布、等级辨析、监控等基本情况,建立健全基础台帐,全面掌握本辖区整治工作的重点范围和重点单位。 

  (三)各村居、镇直各有关部门要成立联合检查组,开展检查和集中整治工作,深化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专项整治。对国家明令淘汰的落后工艺、装备和不具备安全生产基本条件的,一律取消其相关资格,予以关闭。在专项整治工作中,要认真按照国务院《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省安监局转发国家安监局关于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实施意见的通知》(闽安监管三)[2003]8号)、《关于规范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储存)企业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的指导意见》(闽安监管三[2007]261号、)《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会进一步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的指导意见>的实施意见》的精神,着重抓好以下五个方面:1、认真落实“一岗双责”,依法强化监管。2、全面开展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活动,推进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企业安全标准化建设。3、以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指导意见》和新颁布的17项规程为载体,提升企业本质安全水平。4、继续深化隐患排查治理和专项整治,建立长效机制。5、积极推广先进经验和技术,发挥专家技术支撑作用。 

  五、职责分工 

  各有关部门要严格按照《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要求,密切配合,协同作战,各司其职、各负其责,认真地抓好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专项整治工作。 

    

  附件3 

    

  白中镇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我镇通过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实现了全镇的火情稳定,有效防止特大恶性火灾事故发生,为我镇社会经济发展创造了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为进一步巩固专项整治成果,防止出现新的火灾隐患,根据镇党委、政府的部署,结合我镇消防工作实际,决定在全镇范围内以火灾隐患排查工作为重点,继续深入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现制定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 

  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福建省消防条例》、公安部73号令等法律、法规为依据,围绕预防和遏制群死群伤恶性火灾事故的总要求,采取有力措施进行整治。通过整治必须达到“不增新量、减少存量”的目标,即把火灾事故特别是死人火灾事故降下来,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抓好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防止发生重特大火灾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事故,为构建和谐社会,创建平安白中创造一个良好的消防安全社会环境。 

  二、组织领导 

  为加强领导,决定成立白中镇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长:刘剑锋 

  副组长:刘晨勤 

    员:郑孙辉、吴品烽、黄   

          高学建、毛成毅、尹雪贞 

  三、专项整治的重点 

  1、继续深入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 

  2、消防安全隐患集中整治; 

  3、“三合一”场所专项整治; 

  4、消防产品专项整治; 

  5、针对突出的火灾隐患情况和火灾形式,适时开展具有针对性的专项整治。 

  四、专项整治的内容 

  1、设施方面:火灾自动报警、自动灭火和防排烟系统等自动消防设施缺少、损坏以及安装、使用假冒伪劣消防产品等问题。 

  2、建筑方面:安全出口、疏散通道、防火分区不符合国家工程建筑消防技术标准等问题。 

  3、规划方面:消防安全布局不合理,公共消防设施不足或不适应实际需要等问题。 

  4、辖区方面:成片毗连市场群或集生产、销售、储存、居住为一体的“三合一”、“多合一”建筑群,公共聚集场所、歌舞厅等存在的耐火等级低、安全出口和疏散通道堵塞或不足、防火间距不足、消防车通道不畅、消防水源缺乏等问题。 

  5、其他较突出的火灾隐患情况和火灾形式。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狠抓工作落实。各单位要充分认识专项整治工作是预防和减少群死群伤恶性火灾的重要措施。牢记“隐患险于明火”的教导,增强“责任重于泰山”的责任感和紧迫感,扎实开展各项专项治理工作。 

  (二)严格履行消防监督职责,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对遗留的火灾隐患整改工作要进行跟踪,对新发现火灾隐患要规范填写法律文书,同时提出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明确整改责任的目标要求,并实行跟踪整改,把工作落实到实处。 

  (三)加大执法力度,确保隐患整改到位。为遗留和检查发现的重大火灾隐患拒不整改的,要依据《消防法》及有关地方法规的规定依法给予处罚。对一时难以整改的,要整理汇总专题向镇政府报告,要责成有关单位制定切实可行的应急措施,明确责任,采取“死看死守”的办法,确保不发生重特大火灾事故。 

  (四)镇派出所、安办等在严格执法的同时,要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积极为单位的隐患整改出谋献策,提供技术指导,全面做好各项专项治理工作。 

 

   附件4 

    

  白中镇民爆物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市、县有关安全生产工作部署,切实做好我镇民爆物品安全监管工作,经研究决定,我镇组织开展民爆物品专项整治工作。特制定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构建社会主义和谐和“平安白中”建设的总目标,在镇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充分发挥职能使用,与有关部门密切协作,本着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的原则,坚持严管、严防、严治、严打的方针,突出重点,因地制宜,着力解决当前民爆物品安全监管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强化安全管理措施,严格落实安全管理责任,强力推进长效机制建设,有效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 

  二、组织机构 

  成立白中镇民爆物品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具体组成人员如下: 

    长:刘剑锋 

  副组长:刘晨勤 

    员:毛成毅、詹林辉、  钬、尹雪贞 

          高学建、郑孙辉 

  三、整治重点、整治目标 

  (一)整治重点: 

  1、涉爆单位。民爆服务公司、矿山、采石场、烟花爆竹点、水电建设工程等爆炸物品使用单位。 

  2、非法购买、运输、使用爆炸物品等问题突出的地方和区域。 

  (二)整治目标:坚决收缴流散在社会上的非法爆炸物品,使用非法持有、私藏爆炸物品的违法犯罪活动明显减少;严厉打击涉爆违法犯罪,使非法购买、运输、储存、使用爆炸物品的违法犯罪活动明显减少;开展涉爆单位安全检查,规范管理,及时查堵管理漏洞,建立安全管理长效机制,使爆炸物品管理秩序进一步好转。 

  四、工作步骤 

  (一)组织部署,清查整顿。对辖区内民爆物品使用单位进行全面细致的摸排,要把爆炸物品使用量大、曾经发现存在非法制造、贩卖爆炸物品“地下窝点”和“黑市场”的地区作为重点地区,全面掌握涉爆单位基本情况、人员状况和爆炸物品的来源,切实做到详细准确、不遗不漏。对发现私藏爆炸物品的,要当场收缴,及时转移并销毁,果断处置,不留后患。对本地关闭矿点和其他各类非法矿点进行摸底调查,及时更新、全面掌握业主、经营者、涉爆从业人员及其爆炸物品来源、流向和处置等基本情况。 

  (二)打击查处,防范控制。拓宽信息来源,广泛收集非法制造、买卖、运输、储存民爆物品案件线索,加强信息研判,及时组织力量,查破一批案件,抓获一化犯罪嫌疑人,震摄以身试法的违法犯罪分子,形成声势。工作中,要将打击、防范、控制、宣传等工作有机结合起来,抓住重点,因地制宜,力求实效。 

  (三)建章立制,总结验收。严格落实《福州市公安机关民用爆炸物品管理规范(试行)》,明确安全检查的内容、程序、频率和责任,全面规范民爆物品安全检查行为,防止漏管失控,同时统一民爆物品爆破作业单位各种薄、表、册等基础台帐,大力推进长效机制建设,夯实监管工作基础,有力促进监管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建设,切实提高对涉爆违法犯罪活动的防范、控制和发现、打击能力。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要从维护重要战略机遇期社会稳定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高度,牢固树立“责任重于泰山”的思想,切实加强领导,周密部署,精心组织,狠抓落实。在镇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建立专项工作组织机构,密切配合相关部门认真履行职责,积极开展专项整治,促进专项行动向纵深发展。 

  (二)因地制宜。要紧密结合本地实际,本着什么问题突出就重点解决什么问题,哪里问题严重应重点整治哪里的原则,制定具体工作方案,明确行动重点,找准主攻方向,细化工作措施,有针对性地开展专项行动。 

  (三)广泛宣传。要把宣传工作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精心策划,加强组织,形成声势。要公布举报电话,落实案件举报奖励制度。 

  (四)落实责任。要量化分解任务目标,明确具体工作要求,逐地区、逐单位落实整治工作责任。对重点地区和重点整治工作,要加强检查督促,并建立严格的倒查和责任追究制度,确保各项工作措施落到实处。  

    

     

  附件5 

    

  白中镇交通运输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进一步巩固交通运输安全专项整治成果,确保交通安全有序运行,白中镇决定继续开展全镇交通运输安全专项整治活动。现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牢固树立安全工作责任重于泰山的观念,以安全生产为主线,以专项整治为手段,对道路交通运输、交通建设工程工作中的突出问题进行重点整治,消除安全隐患,逐步建立交通安全管理的长效机制,创建交通安全工作新局面。 

  二、组织机构 

  为加强领导,成立白中镇交通运输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长:刘剑锋 

  副组长:刘晨勤 

    员:俞书灿、林自钦尹雪贞、黄春梅 

          高学建、毛成毅、郑孙辉 

  三、整治内容 

  (一)道路运输安全管理专项整治 

  1、开展道路货物运输企业安全生产整治。督导货运企业认真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加强安全隐患排查,规范企业内业管理,健全企业组织机构,配足企业的生产调度、安全保障人员与车技管理人员,确保生产安全。 

  2、开展道路客运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全面开展出租车行车安全教育,强化安全监督工作。督导各客运企业认真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二)交通建设工程安全管理专项整治 

  突出重点,开展交通建设工程安全管理专项整治,有效防范较大事故。加强监管、落实责任,深入排查治理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工程事故隐患,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实现“两项达标”,做到“四项严禁”,建立“五项制度”。进一步加强交通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监管体制建设,推动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逐步完善交通建设工程安全隐患治理长效机制。 

  1、交通建设工程安全管理专项整治范围。凡列入我镇基本建设计划的交通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均应纳入专项整治范围。凡参与上述在建工程的管理、施工、监理等工作的从业单位均应开展专项整治活动。 

  2、交通建设工程安全管理专项整治内容。重点突出“九查”,即查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与落实、安全生产费用提取与使用、风险较大工程隐患防范、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制定与落实、施工设备机具检测与检验、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安全教育培训、劳动安全防护、应急预案制定及演练等情况。 

  四、整治步骤 

  (一)宣传教育 

  各单位要结合实际,做好道路运输安全的宣传教育工作。要充分利用横幅、标语、案例评析、宣传单、动员会等有效形式进行宣传,要全面加强对从业驾驶员的安全教育,提高驾驶员安全生产意识。 

  (二)集中整治 

  1、严格落实运输安全责任制。运输企业是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的运输安全生产负全面责任。要全面检查运输企业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制、配合管理人员、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情况,切实做到责任到岗、责任到人。 

  2、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突出活动主题,有针对性地制定具体计划,组织开展安全宣传教育。以防事故、保安全为目的,对各类违章经营行为进行重点整治。 

  3、在结合日常检查的基础上,开展拉网式的检查和集中整治。检查整改到位,确保整治活动取得明显效果。 

  (三)总结评估 

  1、各单位要对专项整治工作中取得的成效、工作经验和存在的薄弱环节进行认真总结,全面评估道路运输安全管理现状,明确今后工作的重点和方向,落实长效管理措施。 

  2、对专项整治工作中好的做法,要及时总结上报。 

  五、工作要求 

  (一)精心组织,强化领导。各单位要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方案,做到专项整治工作有组织、有领导、有计划、有措施、有检查、有整改、有记录、有反馈。 

   (二)广泛宣传,营造氛围。要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工具,广泛营造“关爱生命、关注安全”的舆论氛围;通过培训、以会代训、专访等多种形式对道路运输从业人员进行安全警示教育,增强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 

  (三)认真整改,强化措施。对道路运输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查出的安全隐患,要结合可行的措施,及时整改到位。 

  (四)狠抓监管,严格执法。各单位要在现场安全监管上狠下功夫,形成强大声势,针对我镇道路运输特点,切实加强重点时段、重点企业的安全检查,要抓出实效;要依法行政,严格执法,加大对违章经营行为实施纠正的力度,严格按标准实施处罚,不得擅自减轻或不予处罚。 

    

  

    附件6 

    

  白中镇非煤矿山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省、市、县安全生产工作会议,进一步巩固非煤矿山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成果,促进我镇非煤矿山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好转,根据国家、省、市、县对非煤矿山的整治工作要求,结合我镇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以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为主线,以深化“三项行动”、“三项建设”和落实企业主体责任为重点内容为有效载体,以建立非煤矿山安全生产长效机制为核心,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为抓手,以减少非煤矿山事故为主要目标,加强资源整合、整顿关闭,强化专项整治、打击非法开采、无证生产行为,治理违章作业,夯实基层基础,依法行政,推广先进技术,转变作风,力争在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政府安全监管责任的落实方面取得新进展,在技术、管理、监管方面取得新成效,为和谐发展和安全发展做出新贡献 

  二、工作目标  

  (一)以颁发《安全生产许可证》工作为重点,把好审查、审核关,加强对企业经常性的指导、检查和督查,督促企业开展安全现状综合评价,全面排查治理安全隐患,改善安全生产条件,提高安全管理水平。 

  (二)以治理非煤露天矿山高台阶不按开采设计方案、不分层、不分台阶开采为重点,杜绝违规开采,加强对非煤矿山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加大整治工作力度,督促和引导矿山企业按国家标准和规范进行开采,确保非煤矿山生产有序、规范和安全。 

  (三)按照省政府安委会制定的《福建省开展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活动的指导意见》要求,在全镇非煤矿山企业开展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行动,把省级安监部门检查、市级安监部门督查、县级安监部门巡查和镇、村日常检查有机结合起来,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分级监管机制。      三、组织机构 

  

  成立白中镇非煤矿山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具体组成人员如下: 

        长:许赞言 

  常务副组长:   

      长:詹林辉、林自钦 

        员:刘晨勤、俞书灿、郑孙辉 

              林传文、高学建、尹雪贞 

  四、专项整治的主要内容 

  (一)重点开展非煤露天矿山安全专项整治 

  加大力度整治不按设计方案开采的非煤矿山,以存在高台阶且未实行自上而下分台阶、分层开采的非煤矿山为重点,采取强有力措施,对露天非煤矿山存在的重大安全隐患进行全面整治。对整改无望的非煤矿山,依法按程序吊销其安全生产许可证,并提请当地政府予以关闭。 

  (二)积极推进矿山安全标准化 

  安全标准化是一项长期工作,安监部门和被确定实施标准化的矿山企业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制定方案,分步实施。同时加强对现场的检查指导工作力度,进行引导,定期开展检查,及时纠正和发现企业在标准化工作中存在的偏差,督促企业严格按照非煤矿山安全标准化考评标准的要求,积极推进标准化建设。 

  (三)规范非煤矿山档案和信息管理工作 

  要建立健全企业各种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要求企业生产现场应设置办公场所,《采矿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工商营业执照》以及部分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岗位操作规程应上墙公示,把各种证照、规章制度、操作规程、有关资料及文书按类别统一存放,由专人负责保管,及时掌握非煤矿山的相关信息,为非煤矿山企业安全管理和决策提供全面的、准确的信息。 

  (四)继续推进非煤矿山资源开发整合及整顿关闭工作 

  对本辖区非煤矿山的资源整合工作要认真部署,精心组织,加大资源整合的力度,加快进度,规范整合行为,相关职能部门要紧密协作,形成合力,齐抓共管,确保顺利完成资源整合工作。同时坚决关闭非法和不具备基本安全生产条件的矿山,完成计划的关闭任务。 

  五、工作措施与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村委会、有关部门要周密部署,精心组织,要成立相应工作机构,结合本辖区的实际,制定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细化整治措施,抓好落实,确保专项整治工作有序地开展。 

  (二)加强监督检查 

  要加强对企业重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督促检查力度,全面排查安全生产基本条件、基础设施、作业环境以及规章制度、劳动纪律、现场管理等存在的问题,认真治理可能引发事故的各种隐患,切实保障安全生产。 

  (三)强化宣传教育 

  要以《福建省开展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活动的指导意见》的出台为契机。及时做好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矿山从业人员的培训工作,提高安全监督、安全管理和安全操作水平,进一步营造有利于加强安全生产、促进安全发展的社会氛围。 

  (四)加大事故查处力度 

  认真贯彻落实《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93号),严格按照“四不放过”原则,尽快查明事故性质和原因,依法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要依法严厉打击瞒报谎报事故行为,严肃查处事故背后的失职渎职行为;鼓励群众积极举报非法违法生产行为和事故,并认真核查处理;加大事故技术和管理分析的力度,深刻吸取事故教训,举一反三,完善安全监管措施。 

    

    

  附件7 

    

  白中镇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全镇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监管,有效遏制建筑施工安全事故的发生,根据上级有关文件要求,结合我镇建设行业实际情况,现制定白中镇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不断完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突出安全监管的针对性和有效性,预防和减少建筑施工安全事故,保持我镇建筑安全生产形势的平衡有序。 

  二、领导机构 

  成立白中镇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具体组成人员如下: 

    长:林华金 

  副组长:   

    员:张勇钦、高学建、林自钦、詹林辉 

  三、工作目标 

  通过整治,强化各方主体的安全生产责任,落实施工安全防护措施,集中解决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推进施工安全管理流程的程序化和现场安全防护的标准化,提高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总体水平。 

  四、整治重点 

  (一)专项整治的范围:所有在建房屋和企业在建项目。其中建筑起重机械设备装拆、现场钢管脚手架搭设、技安措施费用投入、安全管理人员配备和到位情况将是整治工作的重点。 

  (二)技安投入和重视情况整治措施:镇村镇规划建设服务中心要加大对各在建工程的检查力度,开展大面积的抽查工作,重点检查各企业与项目部安全检查的记录台帐,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措施费的使用情况,现场安全生产防护和措施的落实情况,安全管理人员配备和到位情况,及监理单位安全生产责任的落实情况和在整治中的督查情况。 

  五、整治要求 

  (一)专项整治要做到三个结合。一是与落实全年的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工作相结合;二是与开展建筑施工安全生产质量标准化工作相结合;三是与一线施工人员特别是农民工的安全生产培训教育相结合。 

  (二)要充分认识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各施工项目部、项目监理部要强化对工地现场施工安全生产的检查,对发现的安全生产隐患,记录在案并立即整改,消除隐患。监理单位应加强巡视和检查,督促施工单位、工程项目部落实安全生产责任,确保整治工作不走过场。 

  (三)对事故企业、不良行为记分较多的企业、重点(大)工程项目、安全管理水平较差的工程项目进行重点监控。对整治工作落实不力、安全隐患较多的企业,可采取责令整改、停工、媒体曝光、记入不良行为、约谈企业负责人、行政处罚等手段,予以依法查处;对发生事故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依法从严从重处理。 

    

        

    

  附件8 

    

  白中镇学校及校园周边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福州市中小学校园及周边秩序管理若干规定》等法律法规,深入开展“平安校园”创建活动,全面落实校园安全及校园周边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目标要求,不断提高我镇学校安全工作水平,努力创造安全稳定的育人环境。根据我镇实际情况,特制定学校及周边安全专项整治方案如下: 

  一、专项整治工作重点 

  1、健全和完善学校安全工作长效机制,根据《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密切部门协作,齐抓共管,促进学校安全工作上新水平。加强学校内部管理,扎实推进学校安全工作主体责任活动,按照“A级抓巩固,B级抓提高,C级限期整改,D级给予挂牌督办”的总体要求抓好分类整改工作。进一步完善校园各种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加强演练,提高应急处置水平。 

  2、加强校舍安全管理,继续实施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广泛开展建筑设施和活动器械安全隐患的排查整改工作,清理校园内临时搭盖的危险构筑物。 

  3、坚持不懈地抓好学校安全教育工作,以《中小学公共安全教育指导纲要》为指导,全面开展防灾减灾、交通安全、消防安全、防溺水、卫生防疫、防赌毒和防伤害等安全教育活动,把公共安全教育纳入课程体系。 

  4、加强学校消防安全和化学危险品管理。加快消防安全设施建设,管好用好消防设施器材。严格按规定管理危险化学用品,防范发生危化品伤害事故。 

  5、严格学校接送学生用车、师生外出活动用车管理,逐步完善校园周边交通安全设施,防止交通事故发生。积极推行“周末学生班车”,逐步解决周末学生乘车难问题。 

  6、认真开展卫生防疫宣传,努力改善食堂环境,加强食堂卫生管理,严防食物中毒和传染病的发生。 

  7、加强校园周边综合治理和学校内部保安工作,积极开展法制宣传教育,针对有不良行为重点人群和不良团伙采取切实有效的监管措施,防范涉校涉生治安案件的发生。积极配合公安、交通、文化、卫生等部门开展周边环境综合治理工作,清理违章搭盖,取缔“黑吧”,整治交通秩序,打击涉校涉生犯罪团伙,优化育人环境。 

  8、加强对民办幼儿园的安全管理,改善办学条件,规范办学行为,提高办学质量。切实采取有效措施制止违规办园行为,取缔安全无保障的幼儿园。 

  9、加强寄宿生管理,逐步改善校园生活设施和学习环境,严格寄宿生出入管理。加强夜间巡查,做好女生特别保护工作,切实保障学生在校安全。 

  二、组织机构 

  成立白中镇学校安全专项整治工程领导小组,具体组成人员如下: 

    长:陈国货 

  副组长:许翔声陈天晶 

    员:郑孙辉、刘正魁、林  卢贤凤 

          林自钦、高学建、俞书灿 

  三、整治内容 

  (一)宣传发动 

  镇教育行政部门、各学校要从实际出发,通过广播专利、专题讲座、升旗仪式、收看专题片等形式,做好宣传发动工作。在组织开展中小学安全宣传活动中,结合“综治宣传月”、“安全生产月”、“全国中小学安全教育日”和“福建省学校安全教育周”活动,抓好防灾减灾、春秋游活动、游泳、交通、消防、饮食卫生、文体活动和社会实践活动过程等重要环节的安全常识教育,强化安全意识。使专项整治工作成为师生员工的自觉行动,落实到位。 

  (二)检查整改、完善措施 

  开展重点专项整治行动,重点组织开展消防安全、交通安全、饮食卫生安全、学校化学危险品管理及学校建筑设施检查,消除各种安全隐患。主要抓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1、在摸底排查的基础上,拟定学校校舍建筑物和各类设施设备隐患等整改方案,采取措施消除隐患,确保师生人身安全。 

  2、对教学楼、学生宿舍、会议厅、电脑室、阶梯教室、学校食堂等人员聚集场所的消防通道、疏散标志、公共照明和应急照明等方面进行检查,发现隐患立即整改,确保人员聚集场所的安全,严防群死群伤事件的发生。 

  3、检查学校接送学生用车是否符合安全要求,学生接送登记备案手续是否齐全,交通安全宣传是否开展。 

  4、检查学校食堂是否按标准规定设置,人员配置、进货渠道是否符合安全、卫生的要求。 

  5、化学危险品保管点设置、保管、领用登记是否按规定操作进行,不符合要求的立即整改。 

  6、检查学校防范学生溺水宣传教育是否到位,有无主动联系社区(村居)做好防范与宣传工作,是否开展“三进”活动。 

  7、校园周边是否存在威胁师生安全,影响学生健康成长的设施场所。 

  四、注意事项 

  1、各学校应根据实际情况制订学校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并于每年的开学初上报镇办公室备案。 

  2、在学校安全专项整治过程中,如发现不安全隐患,要随时发现随时整改。学校要及时将专项整治的有关信息及阶段工作开展情况书面小结汇总上报。 

  3、镇安办根据活动开展情况,不定期进行抽查。 

    

  

    

  附件9 

    

  白中镇职业病防治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我镇职业病防治工作,保护劳动者健康权益,强化职业病卫生监督、监测,有效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切实保护劳动者健康和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劳动保护条例》、《建设项目职业危害分类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现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整治工作目标  

  以党的相关精神为指导,坚持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认真贯彻“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依据《职业病防治法》、《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劳动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以职业病防治执法监督为手段,对我镇重点行业、重点地区、重点单位及职业病防治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进行重点整治,督促企业建立健全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和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健全职业卫生防护设施,为员工配备符合要求的劳动防护用品,有效减少和消防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因素,强化职业健康监护,确保劳动者的健康与安全。 

  二、组织领导 

  成立白中镇职业病防治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具体成员如下: 

    长:杨巧冰 

  副组长:林挺岗 

    员:毛成毅、高学建黄钬、张晓锋、尹雪贞 

  三、整治工作措施 

  在前年专项整治的工作基础上,继续抓好职业病防治工作具体措施如下: 

  1、继续开展陶瓷等粉尘危害重点行业专项整治活动。继续对全镇陶瓷等粉尘危害重点行业、重点企业进行专项整治,督促此类用人单位依法对工作场所进行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检测和评价;为作业工人提供符合职业病防治要求的防治用品;对不符合职业卫生要求的工厂企业,依法予以整顿,预防群体性尘肺事件的发生。 

  2、继续督促企业主对在岗接触有毒有害因素劳动者进行健康体检工作,逐步完善企业工人健康档案,对检查中发现尘肺或疑似尘肺病例的,督促用人单位及时安排患者诊治,并依法进行整改和处罚;对职业健康检查结果异常人数较多的企业进行重点监督检查,督促其完善职业卫生管理的各项制度,加强作业工人的个人防护,改进生产工艺和流程,使其工作场所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和要求,预防职业病危害事故的发生。 

  3、开展《职业病防治法》等宣传活动,充分利用宣传媒体作用,发放《职业病防治法》宣传手册及职业病危害等相关宣传资料,以提高用人单位的职业病防治观念,增强劳动者自我健康保护意识,营造良好的职业病执法氛围。 

  4、继续开展对我镇有毒有害企业的摸底建档工作。建立一厂一档制度。对我镇陶瓷、工艺品、箱包厂等用人单位进行职业卫生安全监督检查,重点检查用人单位在制定并公布职业卫生安全管理制度、作业岗位设置、职业病卫生因素警示标识、职业病防护设施、个人防护用品的提供、作业场所的监测以及作业工人的职业健康检查等方面的工作。对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行为,要依法严肃查处,确保广大公众和劳动者的健康。 

  5、开展职业病日常性监督、监测工作,完成职业卫生考核指标。通过制定职业病防治工作方案和计划,继续把职业卫生工作与安全生产责任制挂钩,推动我镇职业卫生工作的开展。 

  6、进一步规范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的管理,从源头上控制职业病危害。各相关职能部门要认真执行《闽清县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职业病防治工作的通知》(梅政综[2008]121号)文件规定,切实履行职责,加强综合管理。 

    

 

    

  附件10 

    

  白中镇特种设备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为加强我镇特种设备的安全管理,进一步核查锅炉、压力容器和起重机械等新增加特种设备,有效控制和降低事故率,决定在全镇范围内组织开展特种设备事故隐患排查专项整治工作,并建立长效监管机制,实现特种设备安全监察视线的区域有效覆盖,确保全镇的安全生产。 

  一、工作目标 

  1、围绕建立并完善特种设备长效动态监管机制这一主线,以全面落实安全责任为要求,以改革创新为动力,强化现场安全监察为手段,防止和减少事故为目标,以服务经济建设为中心,进一步提高安全监察工作的有效性、及时性和针对性,最终达到消除各类安全隐患,控制和降低事故的发生率。 

  2、完善以气瓶充装单位为气瓶使用安全责任制主体的气瓶监管新模式,巩固和扩大气瓶整治成果。 

  3、进一步完善乡镇特种设备安全协管员组织网络,并对协管员进行特种设备安全法规和安全基本知识的培训考核,使之具备履行本辖区特种设备安全协管职责的能力。 

  4、加大对我镇陶瓷企业煤气发生炉使用违法行为的整治力度。 

  二、组织领导和办事机构 

  成立白中镇特种设备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具体组成人员如下: 

    长:杨巧冰 

  副组长:郑孙辉 

    员:蒋  霞、林自钦、林文广、黄  钬、高学建 

          毛成毅、卢贤凤 

  三、工作重点 

  1、对全镇在用的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等特种设备进行整治,以提高特种设备使用登记率、定期检验率、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率和安全监察覆盖率。 

  2、组织各企业特种设备操作手培训考核。 

  3、镇安办应积极配合县质监部门组织进行锅炉、压力容器和起重机械等特种设备的核查。 

  4、镇安办对我镇陶瓷企业煤气发生炉进行注册登记。 

  四、实施步骤 

  1、动员部署 

  召开安办领导小组成员会议,部署有关整治工作,对辖区内锅炉、压力容器和起重机械等特种设备的工作进行检查并注册登记。 

  2、特种设备核查 

  我镇应积极配合质监部门对已登记在册的特种设备企业进行核查,排查遗漏企业及遗漏设备,对特种设备存在的安全隐患进行全方位的排查,检查情况应上报镇政府,镇将开展情况进行检查督促。 

    

    

    

  附件11 

    

  白中镇液化气市场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为巩固液化气市场安全专项整治成果,进一步推进安全规范化管理工作,防止燃气事故的发生,根据镇政府的部署和要求,决定在全镇范围内继续开展液化气市场安全专项整治。现结合当前我镇液化气市场实际,特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专项整治工作目标和重点 

  1、目标:通过专项整治,深化储罐站安全生产规范化管理;建立健全瓶装液化气市场安全供应体系,推进瓶装供应站安全、供气服务规范化管理,实现燃气安全生产无重、特大事故发生。全面开展钢瓶使用登记工作,落实企业对实施钢瓶安全管理的责任,推进钢瓶永久钢印标记、标识和阀门封口等管理,有效地控制不合格钢瓶或超期钢瓶的灌装、流动使用,出站的实瓶达到规定要求。建立健全液化气市场安全监管机制,不断提高安全管理水平。 

  2、重点:排查储罐站、供应站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打击向无证照者提供经营性液化气、违法充装液化气钢瓶、无证经营液化气、违章存放钢瓶等行为;企业钢瓶在灌装和周转、使用以及检验等环节的管理。 

  二、组织机构 

  为加强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成立白中镇液化气市场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其组成人员如下: 

    长:林华金 

  副组长:   

    员:刘剑锋郑孙辉林自钦 

       高学建、毛成毅、尹雪贞 

  三、明确职责分工 

  1、镇村镇规划建设服务中心主要负责指导、检查、监督液化气储罐点、供应点安全规范化管理,实施镇燃气专项规划。 

  2、镇安办负责查处无证经营液化气供应站点。 

  3、白中派出所主要负责监督检查液化气生产和经营场所消防安全管理。 

  4、镇市场监督管理所负责查处无照经营、超经营范围经营液化气等行为。 

  四、主要措施和要求 

  1、强化组织和领导,落实责任。根据本辖区实际情况,制定工作方案,成立相应工作领导机构,加强协调,统一行动,确保本辖区专项整治工作顺利开展。各相关职能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结合本部门管理工作,制定实施方案,建立相应责任制。 

  2、强化液化气安全生产管理与监督,消除事故隐患。各相关职能部门要定期与不定期地组织对液化气企业安全生产进行指导、监督检查,对检查中发现企业安全生产与管理工作有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的,不符合国家技术标准、规范和强制性条款要求的,要立即责令限期整改,对限期整改不到位的,应依法予以处罚,直至停产、停业处理,并实施责任跟踪。 

    

   

    

  附件12 

    

  2021年白中镇工业企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为深入推进工业企业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有效预防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确保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按照安全生产工作部署和要求,研究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目标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等中央领导同志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批示指示精神,以树立“安全红线”意识,筑牢“底线思维”为总体要求,通过集中开展工业企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进一步摸排整治各类安全隐患,构建起生产经营单位自查、自报、自改,行业部门专业监管、跟踪落实的安全风险防范与隐患排查整治体系,预防、减少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发生。 

  二、排查整治时间 

  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总体要求,2021年3月至12月31日,组织所属生产经营单位全面开展拉网式隐患排查治理,坚持问题导向,全面查缺补漏,集中整治整改。 

  三、排查整治重点 

  突出机械冶金有色、涉爆粉尘、有限空间等行业领域的隐患排查整治。 

  1.金属冶炼企业 

  1)重点排查整治企业吊运高温熔融金属(包括铁水、钢水、铝液、铜液等高温熔融金属及其液态炉渣)的起重机不符合冶金起重机相关要求、炼钢厂吊运高温熔融金属的铸造起重机未使用固定式龙门钩、人员聚集场所(包括会议室、活动室、休息室、更衣室等)设置在高温熔融金属吊运影响区域内、煤气柜与周边建筑物的防火间距不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等标准规范要求的违法违规行为。 

  2)加强检查执法,督促企业紧盯冶金企业配套的煤气、氧气、氢气等危险化学品生产、输送、使用、储存等设施以及油库、电缆隧道(沟)等重点防火部位安全风险管控;督促企业严格执行《冶金企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26号)等法规、标准,建立健全并落实安全管理制度和岗位安全操作规程,落实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制度,加强职业危害防治和职业健康监护工作,加强高温熔融金属作业、煤气作业、动火作业、高空作业、检维修作业等高危险作业的安全管理。 

  2.粉尘涉爆企业 

  1)督促各地认真贯彻落实省政府安委会《关于印发深入开展粉尘涉爆企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闽安委〔2016〕5号),进一步核查粉尘涉爆企业尤其是粉尘作业场所作业人员9人以上企业底数,切实做到“一地一册、一企一表、一隐患一措施”。 

  2)重点排查整治粉尘爆炸危险场所设置在非框架结构的多层建(构)筑物内或与居民区、员工宿舍、会议室等人员密集场所安全距离不足;可燃性粉尘与可燃气体等易加剧爆炸危险的介质共用一套除尘系统,不同防火分区的除尘系统互联互通;干式除尘系统未规范采用泄爆、隔爆、惰化、抑爆等任一种控爆措施;除尘系统采用正压吹送粉尘,且未采取可靠的防范点燃源的措施;除尘系统采用粉尘沉降室除尘,或者采用干式巷道式构筑物作为除尘风道;铝镁等金属粉尘及木质粉尘的干式除尘系统未规范设置锁气卸灰装置;粉尘爆炸危险场所的20区未使用防爆电气设备设施;在粉碎、研磨、造粒等易于产生机械点火源的工艺设备前,未按规范设置去除铁、石等异物的装置;木制品加工企业,与砂光机连接的风管未规范设置火花探测报警装置;未制定粉尘清扫制度,作业现场积尘未及时规范清理等违法违规行为。 

  3)督促企业对照粉尘防爆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要求,认真辨识粉尘燃爆风险,深入排查事故隐患,重点落实《严防企业粉尘爆炸五条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68号)所要求的相关风险管控措施,严格落实除尘、防爆等风险管控措施,切实防范粉尘爆炸事故的发生。 

  3.涉及有限空间作业企业 

  1)重点排查整治涉及有限空间作业工业企业,特别是造纸、酱腌菜生产企业和有附属污水处理系统工业企业,未全面辨识本企业有限空间、危险有害因素并建立有限空间管理台账;未为作业人员配备符合国家标准的通风、检测、照明、通讯、应急救援等设备和个人防护用品并教育、监督作业人员正确佩戴和使用;未严格执行“先通风、再检测、后作业”的原则和有限空间作业审批制度,未做到检测不合格不作业、无审批不作业;实施有限空间作业前未明确作业现场负责人、监护人员;未将有限空间作业方案和作业现场可能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防控措施告知作业人员;未保持有限空间作业过程的空气流通等违法违规行为。 

  2)发挥事故警示教育作用,继续组织开展有限空间作业条件确认工作,督促企业严格执行《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与监督暂行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59号)和《有限空间安全作业五条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69号),加强有限空间风险辨识和管理,加强作业人员安全培训、作业审批及执行、警示标识设置、通风检测作业仪器装备配置、应急演练、外围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杜绝盲目施救,坚决防范和遏制有限空间事故。 

  三、组织领导 

  由分管领导带队,会同镇直有关部门、安全生产行业专家、各村(居)等具体开展隐患排查整治工作。适时分析形势、协调解决问题、通报整治情况、完善相关措施,确保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稳步推进。 

  四、阶段划分 

  (一)动员部署阶段3月1日至3月31日)。各部门、生产经营单位结合实际,细化制定实施方案,明确目标任务、要求、职责分工,确保行动顺利开展。 

  (二)全面排查阶段4月1日至7月31日)。联合镇安办、派出所等有关部门,各部门负责确保对本行业领域企业抽查比例不低于30%,对排查出的隐患和问题,要建立工作台帐,坚持即查即改,跟踪落实整改。 

  (三)集中整治阶段8月1日至10月31日)。对排查阶段未完成整改的隐患问题,逐项制定整改措施,明确时限要求,集中整治整改,严防死守,落实安全防范措施,强化督查检查,持续抓好安全风险与隐患排查整治工作。 

  (四)总结深化阶段11月1日至12月31日)。各部门进行“回头看”检查,对重大隐患单位落实整改后的安全生产情况逐一复查,巩固行动成果。同时,认真总结经验,评价工作成效,分析问题差距,形成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化的长效工作机制。 

  五、有关要求 

  (一)强化组织,落实责任。各相关部门要进一步增强安全生产责任意识,层层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部署要求,制定具体实施方案,进一步完善检查措施、整改措施、保障措施,深入细致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企业要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建立台账,强化整改;各相关部门要发挥指导作用,严格落实工作责任,确保检查实效。 

  (二)深查彻改,标本兼治。各相关部门要利用现代信息手段,建立完善隐患排查治理体系;要进一步完善专家查隐患机制,提高隐患排查治理效果;要坚持标本兼治,紧紧抓住本辖区、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及时研究采取有效措施,强化治本之策,构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 

  (三)广泛宣传,营造氛围。各相关部门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新闻媒体,宣传先进典型,曝光落后单位,广泛动员社会和广大职工群众积极参与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要及时总结提炼大检查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固化为规章制度和标准规范加以推广;要加大社会舆论和群众监督力度,进一步完善隐患举报制度,对举报的事故隐患要认真进行核查,督促整改,对安全检查与隐患排查治理不力的,要严肃追责,公开曝光。 

附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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