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福建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0号)等文件要求,由坂东镇人民政府编制本报告。报告全文由总体情况、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行政机关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限自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本报告全文在“福州市闽清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mqx.fuzhou.gov.cn/)“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专栏公布,并送闽清县档案馆公开,欢迎查阅。如对本报告有疑问,可与坂东镇人民政府联系(地址:闽清县坂东镇政府路1号,邮编:350811,电话:0591-22462315,传真:0591-22460789,电子邮箱:bdzbgs@126.com)。
一、总体情况
今年以来,坂东镇按照省、市、县政府的统一部署,认真贯彻《条例》、《办法》精神,精心组织,有序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较好地满足了社会公众获取政府信息的需求。
(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基本情况、主要亮点和成效
2020年坂东镇主动公开政府信息4条,截至2020年12月31日,我镇历年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425条。我镇严格按照《条例》、《办法》要求,积极主动地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信息公开发布平台以工作动态及时准确发布为亮点。
(二)政府信息管理
每季度按照上级要求,认真做好已发布信息的梳理工作,通过省政务信息报送系统统计相关数据,并及时将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电子及纸质文档向县档案局和县图书馆报送,便于公众查阅。
(三)监督保障
为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标准化和规范化建设,我乡安排1名党政办工作人员负责信息公开工作,并建立工作保障机制,确保信息公开工作有序开展。
(四)平台建设情况
继续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拓展优化政府信息公开渠道。一是继续规范各级政府网站信息公开专栏建设,充分发挥政府网站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第一平台的作用。二是通过微信公众号与公众互动,在信息公开、倾听民声、为民解忧等方面进行了有益的探索与实践,丰富公开内容。
(五)2020年坂东镇政务公开工作部署和落实情况
1.深入解读重要政策措施。我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充分认识到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性,在政府网站上对《坂东镇人民政府权责清单》进行全面公开,集中展示,及时动态更新,全方位网上“晒权”,多渠道公开“用权”,全方位宣传权责清单,使人民群众真正知晓了解权力清单的内涵。同时围绕稳定市场预期加强政策解读,坚持推动高质量发展和实现赶超有机统一,注重运用客观数据、生动实例等,通过形象化、通俗化解读焦重大工作部署政策,抓好防范化重大风险、精准扶贫、污染防治三大攻坚战相关政策措施的解读。
2.积极回应社会关切问题。建立健全宣传、网信、通信管理等突发事件应急联动工作机制,增强舆情风险防控意识,积极稳妥做好安全生产、就学就医、养老服务、食品药品安全等民生方面的热点舆情回应,并开展对政务舆情的工作效果评估,健全问责机制,推动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推进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做好信息主动公开工作。
3.增强解读回应效果。一是优化审批办事服务。围绕深化“放管服”改革,做到及时公开改革举措、工作进展和改革成效。规范办理指南、推动信息同源管理,及时开展办事服务信息专项检查。二是进一步推进网上办事服务公开,贯彻落实《福州市政务数据资源管理暂行办法》,逐步实现政务信息共享共用,通过政府门户网站、12345便民服务、微信公众号平台等创新服务方式,提升用户体验,优化营商环境,推动网上办事服务事项标准化,落实行政审批标准化改革,健全完善网民留言、咨询的受理、转办和反馈机制,做到100%及时回复。
4.推进重要决策公开。一是依据《条例》和县政府信息公开有关文件要求,明确我镇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内容、形式和公开、受理、回复的反馈机制,确保信息公开工作做到“六要素”齐全,严格遵循政府信息公开基本原则,明确了保密审查责任、保密审查程序、保密审查办法及保密审查责任追究,做到依法公开,注重实效,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标准化和规范化建设。二是围绕重点领域加大主动公开力度。社会保险信息公开方面,按照省市县低保工作规定要求,认真抓好落实关爱低保、五保高龄老年人等群体,通过LED屏、各村公开栏、手机短信、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宣传村民养老保险和新农保政策、缴费期限等信息。社会救助信息公开方面,进一步增强特困人员、临时救助、医疗救助等信息公开的针对性和有效性,通过政务公开栏进行公开信息。
5.推进重要部署执行公开。深入推进预决算公开,扩大预算和决算公开范围,同时规范做好招标公告的主动公开,进一步强化对专项资金的监督管理,确保财政性资金公开透明运行。推进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政府信息公开,进一步健全完善重大项目网上审批工作,重点公开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需要社会公众广泛知晓或参与的行政审批项目、审批过程、审批结果。
6.推进执法行政执法信息公开。按时将政府公开信息移交县档案馆。认真做好已发布信息的梳理工作,确保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及时移交县档案馆,便于公众查阅。积极做好到期政府档案清理以及移交档案馆工作,每季度及时向县档案局报送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电子及纸质文档。
(三)公开制度建设情况,工作组织、机构、人员情况,工作经费投入情况
为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标准化和规范化建设。根据县政府相关文件要求,统一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内容、形式、范围等环节。确保信息公开工作做到“六要素”齐全、严格保密审查纪律要求。我镇认真履行《条例》赋予的职责,切实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安排党政办工作人员负责信息公开工作,并建立工作保障机制,确保信息公开工作有序开展,配备有1兼职人员。
(四)公开渠道建设和利用情况等内容
继续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拓展优化政府信息公开渠道。一是继续规范各级政府网站信息公开专栏建设,充分发挥政府网站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第一平台的作用。二是通过微信公众号与公众互动,在信息公开、倾听民声、为民解忧等方面进行了有益的探索与实践,丰富公开内容。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 |
本年新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规章 |
0 |
0 |
0 |
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2020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许可 |
2 |
0 |
2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22 |
0 |
103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2020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处罚 |
0 |
0 |
0 |
行政强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2020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230 |
88075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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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处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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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总计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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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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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合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合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合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
1.人员队伍稳定性需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为兼职人员,岗位调整较频繁,加大了人员培训成本和时间耗费,影响工作效率。
2.业务能力需进一步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对《条例》等相关法规政策理解不够透彻,没有意识到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性,导致出现部分政务公开信息未及时发布。
(二)改进措施
1.我镇党委、政府将继续加强对信息公开工作的管理和指导,推进我镇信息公开工作平稳有序、健康发展。
2.继续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进一步规范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3.继续加强政府信息公开业务学习和培训,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准确、及时、规范,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整体工作水平。
六、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我镇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形式:一是通过“福州市闽清县人民政府”政府门户网站公布政府信息、办事指南、法律法规、工作动态等内容,并及时向县档案局、县图书馆报送公开的政府信息;二是我单位专门在单位办公地点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栏,及时公开最新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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